方卓然明天还要上班,得回去休息了。 他恋恋不舍地离开包好吃小吃店。 还没走出一百米的距离,就被李明成拦住了去路。 虽然只是个乡下小伙子,却也生得浓眉大眼,仪表堂堂。 小伙子眼神犀利地问方卓然:“你喜欢麦子什么?” 方卓然因为个子高,常常垂眸看人,会显得冷清孤高:“我喜欢她哪一点,只要我自己知道就可以,不需要对别人解释。” 李明成很不满意他的回答,继续问:“你能喜欢她多久?” 方卓然凉薄地反问:“我说三生三世,永生永世,你会信吗?” 李明成的眼神越发不善:“如果不能一直喜欢她,就别招惹她,你是富家子弟,玩够了还可以找新的,她不行。” 方卓然脸色微冷:“可以理解你关心从小一起长大的小伙伴,但这不是你该对我说话的态度。 我毕竟年长你好几岁,你应该更尊重我一些。 况且,这是我和麦子之间的事情,你只是个外人,这么插手是对我的不尊重。” 李明成针锋相对:“我对你有多尊重源于你有多爱麦子,你对她有半分不好,我打得你满地找牙!” 威胁完了,扬长而去,心里的苦楚却像大海涨潮一样将他淹没。 他来到江城,以为会和林麦有个不同的人生,却心酸地发现,他怎么也走不进她的领地。 既然如此,那就守护她的幸福。 一天的生意已经结束了。 豆豆早就上楼睡觉了,员工们也都回家了。 小吃店里,林麦捧着一碗桂花糊慢慢地喝着,周彩云在一旁兴高采烈地八卦地问方卓然向她告白的每个细节。 还凑到林麦的身边去看她脖子上的金项链:“这金项链看起来好重的样子,方教授应该很爱你。” 她衡量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的程度,那就是这个男人有多肯舍得给女人花钱。 不肯给女人花钱的男人肯定不爱这个女人,这点毋庸置疑。 看看吴晓茧就知道了,为了林蓜有书读,有漂亮衣服穿,他连自己的父母都欺骗。 可是对娶进门的林麦,不仅不给她花一分钱,而且还把她当做赚钱工具。 这条金项链分量的确不轻。 虽然方卓然有钱,可是托人从香港买这么重一条金项链送给她也是很有诚意的。 林麦甜蜜地笑了。 周彩云指指楼上:“你房间里的那些玫瑰花也是方教授买的?” 林麦点了点头。 周彩云教育道:“以后别让他买这些没用的东西,过日子就要实在。” 林麦又点了点头。 这些话不用周彩云说,林麦也没打算让方卓然以后买一屋的玫瑰花。 有这钱,买些好食材,做一顿好吃的它不香吗? 再世为人,她没那么多浪漫的想法,只想平静地过日子。 几天后就要去广州进服装了,这本金得准备好。 喝完桂花糊,林麦让周彩云把这段日子小吃店的盈利都交给她。 周彩云拿出五百多块给了她。 林麦在心里计算了一下,加上自己存折上的,和王强几个砸了她的拖拉机赔偿的一百块钱,一共不到一千五,这本金有点少。 明天……要不要向方卓然借一两千? 这个念头刚冒出,就被她无情地给否定了。 两人刚交往,她就向他借这么多钱,好像把他当提款机似的,会让他心里有想法吧。 算了,有多少本金就打多少货,一步一步慢慢来。 这个年代的存折不能通存通兑,无法异地取钱,去广州打货只能带现金。 这就意味着林麦要将一千多块钱的现金带在身上。 十元一张的钞票,一千多块钱的现金还是很厚的。 路上小偷抢匪那么多,那么多钱带在身上风险很大。 周彩云正愁钱怎么带,林麦路上才会安全。 见李明成从外面进来,朝他招手道:“你跑哪里去了,快来一起商量麦子去广州的事。” 李明成也没想出好办法来,支支吾吾道:“还是把我带上吧,好歹我是个男人,面对歹徒总能对付两下。” 林麦直言不讳道:“有勇无谋,然后被歹徒一刀给捅死,我还得给你料理后事。” 李明成羞愧地低下了头。 周彩云绞尽脑汁想了半天,道:“你们看这样行不行,搞个麻袋,往里头塞些不值钱的旧衣服,把钱放最里面藏起来。” 李明成眼睛亮了亮:“我觉得行。” “行个毛!”林麦一口否定,“别小看了那些扒手抢匪和骗子,个个都是火眼金睛,大热天的带着一大麻袋的旧衣服出门,一看就有鬼!” 周彩云一脸茫然:“那咋办?” 李明成再次自告奋勇:“所以还是要带上我,我可以和麦子一人藏一部分钱在身上。” 林麦依旧摇头:“我敢保证,你会每隔几分钟按一下藏钱的地方。” 李明成沉默不语,他也相信他会这么做。 最后还是林麦自己想出了好主意,大家才洗了睡。 晚上躺在床上,闻着玫瑰花香,林麦辗转难眠,不知道自己和方卓然在一起,会不会有个美好的人生。 唉!就算没有又怎样,缺了男人自己就不能活了? 想通了这点,她总算睡安稳了。 方卓然却是开心得睡不着,真没想到,自己告白一次就成功了。 他已经做好失败了再来的准备。 人逢喜事精神爽,第二天,方卓然一脸春风地去林麦的小吃店吃早餐。 一进门就盯着她看,见她没戴那条金项链,问:“怎么不戴我送给你的定情之物?” 林麦白他一眼:“那么贵重一条金项链戴在身上招摇过市,等着别人来抢啊。” 这倒是实话。 方卓然接过她端上来的小笼包道:“过两天我要去广州开个学术会议,给你买条水晶手链好了,戴水晶手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