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之云三下两下就把那些衣服全都装进一个大布包里交给林麦。 林麦见她如此轻信自己,半真半假道:“你就这么把这些衣服全都交给我? 不怕我拿了这些衣服跑路了? 你至少要跟着我去我家一趟,知道我住哪里才行啊。” 陶之云笑道:“我有识人之明,你是个值得信赖的人,不会拿着衣服跑路的,等过一个星期,我们再在这里碰头。” “一个星期才能碰头啊,这些衣服我最多两个晚上就能卖完。” 陶之云瞠目结舌地看着林麦,这些衣服她已经断断续续卖了三天了,总共只卖出去一件。 林麦却说,她两个晚上就能卖出去。 “这衣服可有五十多件呢,卖不了那么快的。” 林麦笃定道:“我真能两个晚上就卖完。” 她发出邀请道:“相请不如偶遇,不如你和琪琪都去我家吃午饭,认个门,这样你找我也方便。” 陶之云本来不想去,可林麦一把抱起琪琪就走:“你快跟上来,我还有事跟你说。” 陶之云只好飞快地收了摊,小跑两步追上林麦,把儿子接过来自己抱着。 两岁多的孩子已经蛮重了,她不好意思让长得单薄的林麦抱着,再说她手上还提着一大袋的衣服。 陶之云边走边问:“你还有什么事要跟我说?” 林麦便把她想请她给自己的员工做工服的事跟她说了。 陶之云佩服道:“你可真厉害!居然又开店又经营菜场。” 林麦摆了摆手,谦逊道:“混口饭吃而已。” 两人回到小吃店,林麦把陶之云带到楼上,让她帮忙设计工服。 要求工服是全身围裙加袖套和帽子的款式,菜场的工服和小吃店的工服要有区别。 菜场的员工年纪比较大,不要太花里胡哨。 可小吃店跑堂收银的,她打算全都招年轻人,工服款式最好活泼点。 说完自己的要求,她就把豆豆给叫了回来,让她招待琪琪小朋友,她则下楼做午饭。 没买到鸡,那就杀一只鹅做口水鹅吧,反正今天中午吃饭的人多,不怕吃不完。 午饭做好了,周彩云帮着林麦一起把饭菜往楼上端。 陶之云见状,忙放下纸笔帮着端。 午饭刚摆好,方卓然拿着两瓶疤痕修复霜兴冲冲地上了楼:“麦子,看我给你带回来什么好东西!” 话一说完,发现小客厅里还有客人,不由得有点小尴尬。 难得夸张一次,居然有外人在场。 林麦把他和陶之云母子两个做了介绍,然后笑着问:“什么好东西?” 方卓然已经恢复了平日的内敛沉稳,把两盒疤痕修复霜递给了她: “这是我托德国的一个好友寄来的两瓶疤痕修复霜,你用着试试看,如果有效果我再给你买。” 林麦是真不在意自己额头上那道疤痕,不就是缝针留下的针脚有点影响容貌吗? 可是她知道方卓然弄来这两瓶疤痕修复霜不容易,因此不想辜负他的心意,笑眯眯地应了声好。 吃完午饭,方卓然就走了。 林麦动手收拾碗筷,陶之云帮她一起收拾。 她笑着对林麦道:“你男朋友长得可真够帅的。” 这点林麦倒不谦虚,点头道:“那是。” 陶之云问:“你男朋友是干什么的?” 林麦骄傲道:“在普济医科大学当教授。” 陶之云一脸的惊讶:“那不是有三十多岁了,真看不出来,我以为他只有二十四五岁,原来是个成熟男人~” “没有三十多岁,但也不止二十四五岁,是二十八岁。” 陶知云道:“二十八岁也是成熟男人。” 林麦奇怪地看着她:“你为什么要一再强调我男朋友是个成熟男人?” “不是强调,这是事实。” 陶知云笑着道,她欲言又止地看了林麦几眼,可终究什么也没说。 收拾完了碗筷,两个人在沙发上坐下,陶之云把给林麦设计的工服图纸给她看。 林麦看的时候,陶之云在一旁边解释:“我按照你的要求,菜场的工服全都是最简单的围裙加袖套帽子的款式。 工服的布料我打算采用厚点的棉布来做,这样穿在身上就不容易变形。 所有的围裙我都设计了一个大口袋,方便员工随身装点什么。 不同工种工服的颜色是不同的。 负责买卖的营业员一律是大红色的工服,搬运工则是墨绿色的工服,厨房里的厨师全是咖啡色的工服……” 林麦听得连连点头,这个构思很好,既能让顾客一眼就认出员工的工种。 还能使店堂的颜色看起来不单调,但是又不会显得花哨。 陶之云继续讲解:“小吃店的女服务员,围裙和袖套全都设计了荷叶边,帽子上设计了蝴蝶结,既美观又实用。” 林麦点头:“就按你设计的来,能在三天之内把菜场的工服全都做出来吗?” 陶之云歉意地摇了摇头:“不能,我还要上班。” 林麦突然想到一件事:“那你今天怎么没去上班?” 陶之云神色复杂着看着她:“今天是星期天,我当然不用去上班。 你该不会过糊涂了,连今天是星期天都忘了吧。” 林麦拍了拍脑袋:“我还真过糊涂了,三天之内做不出来,那五天呢。” “差不多勉强能够做出来吧。” 林麦指着图纸道:“我想在围裙胸口印上我家菜场和小吃店的标志,你看行吗?” 她这么做,是想每当顾客看到她家营业员时,就总能看到围裙上的标志,从而被动加深印象,有利于她的菜场和小吃店打响名气。 陶之云思考了一下,道:“只要标志不复杂,应该可以的吧。你能先把标志给我看看吗?” 林麦赧颜道:“我还没设计呢,我现在就来设计,很快的。” 她首先设计包好吃面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