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屡在屯子里出没的红胡子,他们所做的一切,就是吸干百姓的血,填饱自己的贪欲,永远谈不上正义可言。
天啸他们这一代人,就生活在那个豺狼相互吞食,虎豹相互厮杀的年代。这同时让他不时感到困惑的是,这个社会究竟到底是怎么了。
自己曾经的家乡,由于战乱动荡,被弄得面目全非;人们只能苟延残喘地活着,一场瘟疫又夺走自己,自己年轻漂亮的妻子。
没有办法的自己只能背井离乡,找到这个安身的地方。可是令他没有想到的是,红胡子紧随其后不请自来,又像宰杀猪狗一般,扑向自己的恩人。
天啸为此显得非常的焦虑,感觉每一分钟都是这样,当前又面临着奚若,主动向自己表示爱情攻击。
当然他的心里也非常的清楚,自己跟奚若的结合,才是幸福婚姻的存在,跟她结合才是生理上的相合,可是有翠芬的存在,那就是一种尴尬。
翠芬卧床不起,已经有段时间了,开始她自己还用心,在掐算着自己在世上的日子。对生死还给予很大的厚望,现在时间仿佛凝固了,一切都凝固了。
想到周围的人,累死、病死、饿死、被恶人害死,怎么死都是一个归宿,怎么死到最后都是黄土一堆。
该交代的也都交代了,该叮嘱的也都叮嘱。翠芬对自己的生死,也不抱什么幻想了。随着希望的破灭,神经有时在不经意间,变得恍惚和麻木。
虽然在有的时候,她对这样的死法的确心有不甘,从她的内心深处,也会窜出对生命的,欲望和渴求。
但她的一生也就这样的过去了,活了这么多年,她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人的生命储备,是有最大限度的,老天既然想找回你,任何人都没有办法。
她的心里已经感觉到,自己在这个世界里,再没有多长的时间了,虽然心里还有些遗憾和不舍,但生命就是这样,永远没有第二次充值的机会。
翠芬现在最大的担心,就是大女儿奚若的婚事,还有自己留下的这个,没有人支撑的家。
是一个下午,翠芬再一次地对天啸,提出来他和奚若的这件婚事,天啸这一次没有拒绝。
因为他知道,对于翠芬来说,生命的每一天,都是一个金色的。然而同时每一天也可能是,一个黑色的终点。
翠芬还是在坚强地煎熬着,天啸知道一个人,要是不耗尽所有的期待,是轻易不肯说再见的。
所以他这次没有拒绝,他与奚若的结合,从自己内心实实在在的讲,自己也没有理由,不喜欢这个小姑娘。
一个人唯有在患难的时候,才能见到人世间的真情。平常日子里的生活,是波澜不惊的。
谁对谁的真心假意,一时间未必能辨别出来。而当到了危难的时刻,这对母女牵挂的,却是自己的孩子。
天啸感到一股暖意从胸中流过,友情都是这般如此,爱情又何尝不是。
作为一个成熟的男人,他也很喜欢和奚若在一起。特别是那天晚上的拥抱,真的使人释怀,感觉她就是老天,再次馈赠给自己的礼物。
人的思维真的是,在不断地变化着,年轻人的心,应该始终充满着躁动。
天啸当然也是一样,他现在甚至都有一些急不可耐,想立即开发她身上的每一寸热土,以此填满自己寂寞的心灵。
太阳快落山了,已经吃过晚饭了,大荒冬季是农闲季节,因为天短一天两顿饭。
天啸在自己的院子里,习惯性地转了一圈。虽然自己的日子现在过得,还不算富有,但相对来说也比较殷实。很多的事情哪里照顾不到,自己都不放心。
天啸突然间看见,远处的小姑娘奚若,抱着一捆高粱杆,朝着自己的方向轻飘飘而来。
远远看去就像夏日的荷塘里,微风下缓慢而迷人的漂浮,他的神经怎么能不振奋,拥抱过、亲吻过,她就是自己的娇娘,就是维系一生的所在。
小姑娘奚若,体态自然轻盈,两条令人神往,修长的大腿和胯部,衔接得简直就是浑然一体,她身上所有的一切,都极具吸引一个男人的眼球。
天啸忽然感觉她的身上,有一种高远蓝天幻化而成,不可企及的神秘。纵然是穿着简单的衣服,也被晓风舞得,格外的绚丽和飘逸。
她的身体姿态,能够在突然间呈现出,一种怡然的韵致。她就是自己的仙女;她就是自己曾经的琪儿;她就是自己的失而复得。
有心理学家做过研究,并且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人们更喜欢同一类人,更喜欢现任与前任,有很多相似之处,比如长相和性格,所以才会做出选择。
人之所以这样,最本质的原因就是,在人们的潜意识里,都存在着一个具象化的,理想中的爱人。
因为你曾经的第一任,给你留下了很深的印记,而后再找合适的伴侣,依旧延续着这种思维惯性。
事实证明,无论你对哪个异性产生好感,在对方的身上,总要寻找前任的影子。
此刻天啸好像闻到了,奚若身体上散发出的处子芳香,眼看着她走进自己的屋里,有一股异样的冲动,张显到他的体内,感觉自己顿时眼前一亮。
天啸和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