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江区纪委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如下处分:
葛蔚,留党察看一年,撤销江源瑶族乡党委委员、常务副乡长职务,降为一般科员。
龚桦锦,留党察看一年,撤销江源瑶族乡党建办主任职务,调离岗位,降为一般科员。
应新,留党察看一年,调离岗位,降为一般科员。
彭永鸣,留党察看一年,撤销江源瑶族乡太阳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职务。
彭波涛,留党察看一年,撤销江源瑶族乡太阳村秘书职务。
彭达鹏,留党察看一年,撤销江源瑶族乡太阳村水电站站长职务,解聘,解除与乡企业办的劳动合同。
彭小鹏,留党察看一年,撤销江源瑶族乡太阳村水电站副站长职务,解聘,解除与乡企业办的劳动合同。
根据北江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区委组织部干部室主任施展辉同志,担任江源瑶族乡党委委员、常务副乡长。
葛蔚、龚桦锦、应新、彭永鸣、彭波涛、彭达鹏、彭小鹏等人,看到区纪委的处分决定后,第一时间跑到凌晨的办公室,齐刷刷地跪在凌晨面前。
“凌书记,谢谢您给我们一次重新改过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