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程素说完之后坐下来,之后就到陈茉的律师张律师发言了,在他发言之前,陈茉已经是心跳加快了。
刚才赵程素这不是都已经把萧天若给摘干净了吗?这样一来不就只剩下她了?
“审判长好,各种审判员们好,我是陈茉的代理律师,对于刚才原告律师对我当事人有蓄意谋杀的指控,我也有几点要反驳。
第一,这次我当事人和死者的见面,是由死者主动联系,我的当事人占被动。
第二,虽然见面的时间和地点都是由我当事人选定,但如果我的当事人一开始就有蓄意谋杀的嫌疑,那在找同伙的时候为什么不找其他人,偏偏选定在市公安局的萧天若?
已知我的当事人只找了萧天若,一起去的尤飞是萧天若带去的,刚才萧天若的律师也说了,如果尤飞不是同伙,她这么做逻辑不成立。
同理,这就恰恰证明了我的当事人和萧天若并不是早就预谋好要杀人的同伙。
那我也想请问,我的当事人作为一个坐拥千亿资产的女性,她真预谋要杀人,雇凶杀人可不可以?想方设法制造类似车祸的意外可不可以?
如果说这些都太冒险,她就是想顶着正当防卫的帽子实施她的谋杀,那我想请问,她有什么把握在面对一个男人的时候,这个计划可以完美?
她大可以也带着保镖去,可以先激怒死者,等死者先动手了,利用保镖的反击来完成她的计划,但是她没有。
她是一个人去了包间,反而是死者除了徐管家之外,还带着两个人,别说我的当事人跟徐管家之前有恩怨,就算没有,就算他们是一伙的。
一个女人,一个男人,面对两个正值壮年的男人,其中一个还是职业保镖,真打起来他们的胜算有什么?几乎是零。
就算我的当事人有谋杀的想法,面对这种情况,她作为一个有正常思维的人,她还会继续实施吗?她……”
“对不起,我想打断一下被告律师的话。”李律师听到这里打断了张律师的话,“刚才你说陈茉作为一个有正常思维的人,这点我不赞同。
根据之前陈茉违反法律的量刑结果来说,之所以会减刑除了有当事人的谅解书之后,更多的是因为她本身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
因为患有这个疾病,所以她的思维并不能以正常人的思维来推断,在她的思维里也许认为杀人不犯法,所以她可以肆无忌惮的计划杀人。
还有一种激情的冲动杀人,在特定的一个环境下,被激发了极大的愤怒,在这种盛怒的情绪下是可以萌生致人死亡的想法的。”
“你胡说八道!”听到这里陈茉完全的没忍住,“我没有精神病,我也没有想过要杀人!”
“审判长,我只是在陈诉一切有的可能,被告就已经愤怒至此,试想她当时见到被害者时,是不是比刚才对我的反应还要大百倍?
民间有句俗话说,软的怕硬的,硬的怕不要命的,这句话里可没有涉及任何的性别,一个女人若不要命的发了疯,正值壮年的男性也会害怕,借着说到这里,我想问一下这位证人。”
李律师看着保镖问:“当时你看到的,这位被告和被害者是不是厮打的很厉害?请详细的说明一下当时两人厮打的过程。”
“是。”保镖努力的回想,然后陈诉道,“我听到包间里有争吵声的时候,我就冲了进去,就看到陈茉和孟总厮打在一起。
当时两个人都很愤怒,厮打的很厉害,那个架势真的要闹出人命一样,按说我是孟总的保镖,我应该帮着孟总。
但对方毕竟是个女人,我当时是担心孟总失手,真闹出了人命,我是想拉住孟总的,但孟总力气实在大,我压根就拦不住。
后来……后来因为我的过失失了火,当时我就真的顾不得了,我就是一个打工的,总不能把命给丢了,我就不管他们打不打的了。
我就跑到了窗边打开窗户想逃生,没想到一打开窗户发现楼层很高,跳下去也是死,更糟糕的是等我开了窗之后,包间里的火势就更大了。
我当时心想完了,肯定是死在这里,谁知包间里的灭火装置启动,看到有水喷下来我就看到了希望,之后就好像外面有人冲进来救火。
那时候我也被呛的不行,很快就没了意识,之后醒来就是在医院里了。”
“根据证人所说,两个人厮打的很厉害,孙助理上了年纪,在这种混乱的情况下自身难保,证人当时一心想逃生也没有管。
那就是陈茉、徐管家和被害者三个人的争斗,刚才证人也说了,两个人情绪都非常激动,这时候是都没有理智的,陈茉拿着酒瓶猛敲死者头部,也已经是既定的事实。
而凶器上也提取出了陈茉和萧天若的指纹,这也都对得上,还有刚才萧天若律师问的,看到包间里着火,她还要冲进去的原因。
她刚才说是救人的可能性大,那有没有另一个可能?陈茉找到萧天若,陈茉是想证明当初她所谓的清白,而萧天若是想知道当初害她丈夫的人到底是谁?
刚才你也提到了,萧天若带有通讯器,包间里的一切谈话她都听得清,按照之前陈茉的口供,徐管家说的是当时收买他的人就是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