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发老婆(1 / 3)

怎么处理这个事件,是现在摆在苏曜面前的一个问题。

苏曜当然也可以默许事情的发生。

倒不如说这应该是默认的选择。

一切从旧例即可。

任何一项变法改制的选择,都需要消耗大量的声望,同时产生难以预计的后果。

只是为了速推,尽快平定匈奴之乱,然后回京领赏的话。

苏曜最理性的选择就应该是默认的选项。

允许这些大兵们继续按照之前习惯,打胜之后尽情掳掠,宣泄情绪,发泄欲望,在美酒和女人的肚皮上醉生梦死。

这可以说是成本最低,提高士气最快的方式了。

然而呢,当事件真正生动的发生在眼前时,苏曜却也没法做出如此理性的选择了。

那些惊慌恐惧,痛哭求饶的妇女们让苏曜,由得想起他解救那些汉家女子时的场景。

当时的他快意恩仇的斩杀了施虐者,他认为自己只是照常杀红名而已。

但如今,轮到自己这些绿名部下成为施暴者后,苏曜才发现他更多的还是看不惯。

他接受不了这些恃强凌弱,淫虐妇女的暴行。

哪怕你是绿名,哪怕再冠以各种貌似正义的理由。

恶即是恶,无法美化。

于是当他果断的叫停了这场众人眼前的暴行。

同时苏曜心里再一次的吐槽,这游戏如今在有些地方的真实性,着实是让人不安。

“苏都督,这些人要怎么处置?”

金方严的声音唤醒了苏曜。

于是苏曜唤过成廉,一问之下才发现,大汉那严苛的动不动就是斩、介斩的军法偏偏对于这些没有任何要求。

明文的军法严苛在对令行禁止的要求,而对于战后掳掠,洗劫,没有任何规定,完全就是放任自流的态度。

所以这些人还真的不算违反军法,不能定罪。

也可以理解,毕竟这个时代背景的军队能做到令行禁止就已经是军纪严明,至于屠城抢掠,侮辱妇女那简直是家常便饭,只有极少数道德感和威望俱佳的指挥官能够进行约束。

是的,与明文军法的简陋相对,指挥官对军队有着更高的控制权,只要威望够,能压得下,说一不二,不告而诛,肆意鞭打谩骂这些大兵那也完全也没问题。

于是想了一下,苏曜决定现场立法:

“别人军里咱不管,在我这,咱们的军法上,以后补上三条

一,所有缴获都要归公,战后统一论功行赏,不得擅抢。

二、不得擅杀,虐待俘虏。

三、不得调戏,更严禁奸淫侮辱妇女。”

“这...”

成廉大感意外,不得杀俘和奸淫妇女就算了,他也不太赞成此事。

但是缴获归公,统一分配?

这可是从未有过的事情啊。

“怎么,有问题?”

“不,卑职明白。”成廉点头记下。

在交代稍后成廉代他出面处理安抚受惊吓者的支线任务后,苏曜又看向跪在地上的四人:

“至于你们,功是功过是过,功过不能相抵。

但是念在尔等既是初犯,又是未遂,没酿大祸,这次便通报警告一次,如若再犯,数罪并罚!”

“谢都督,谢都督开恩!”

然而他们脸上笑意还未消退,苏曜下一句话就把他们噎住了:

“按惯例,尔等记得回去熟背军法,做半月的宣讲员,以身作则,给大家好好讲讲你们的错误。”

“啊?!”

四人的脸一下就绿了。

虽然没受大过,免了皮肉之苦是很好,但是那宣讲员,简直还不如打他们一顿鞭子呢。

宣讲员,是苏曜专为针对这些胡人和边郡大兵们军纪散漫,广泛存在的小偷小摸,酒后斗殴等轻罪行为而设置。

这些人将于平日在营地巡回,去各什伍生动讲解军法事项,尤其是坦白讲述自己犯的那些错误。

这家伙,对于这些好勇斗狠,爱面子重于性命的大兵们简直比鞭刑还难受,偏偏自己确实犯了错,还又说不得什么,就只能耐着性子听战友们嘻嘻哈哈的调笑。

几波宣讲下来,部队中的风纪确实的改善了不少。

“都督啊,您还是打我屁股吧...”

汉人亲兵脸色精彩至极,平时都是他们看那些胡兵出丑,这回自己要去到那些胡人营里丢人,他想象一下脸上就燥的不行:

“或者您罚我去先锋营也可以呀!”

“你小子想得还挺美啊”

成廉气的直想给这小子飞起一脚:

“先锋营,那是罚你还是赏你呢?”

“先锋营”,是过去对于犯了大错的罪犯或者死囚的一项惩罚。

选其入军先锋,在战斗伤亡率最高的地方拼杀,立功免罪的一项惩罚措施。

毕竟,对当时大多数人来说,一线的战斗伤亡率极高,很多战士都畏惧于此。

但是自从苏曜来了以后,这项惩罚便变了味。

随都督冲锋,竟逐渐成了一项安全率最高,又最容易立功的行为。

于是,渐渐的,选锋不再成为一个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