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绯苓便安慰道:“其实,那王书生能想到嫁祸给官兵的法子,想来也该是一个聪明人,你不如让他做上门女婿,既是成全了凌小姐和他的爱情,搞不好,这王书生还能重振凌家,力挽狂澜呢。”
听雁绯苓这么说,凌老爷子更是苦着脸叹了一口气:“若是那王书生是个好的,草民为了孙女幸福,便是倾家荡产也愿意……只是,当初草民找到那王书生给他银钱让他离开,他收下了钱答应了离开,但更是拐走了草民的小孙女啊!”
凌老爷的话听得雁绯苓那个无奈。
这不就是古代的——[拿着这五百万,离开我儿子],一个意思吗?
只不过这个王书生的表现更加让人惊喜,五百万拿了,人也给带走了。
雁绯苓一时之间也说不清是什么心情,只能感慨道:
“钱也要,人也要,果然是个有野心,有心计的。”
可刚刚赞扬完,不知怎么,雁绯苓突然想起当初她假意要打死凌小姐的丫头的时候,凌小姐拼了命的要跑过来阻止,但她身边那个男人,也就是凌老爷口中的王书生不停的阻止甚至逃走未遂的样子。
也许这个人的确是个聪明人,但却是一个自私的人,一个为达目的不折手段人。
几乎已经确定了这个王书生是个什么货色,也发自内心的觉得凌小姐选择了一个这样的夫婿眼神一定不好使。
我曾听过这样一句话,女人选男人的眼光,若是和她六十岁的时候一样,这个世界上也不会出现那么多伤害女人的渣男了。
其实不管选择了什么渣男,都是女人自己的问题,也是她自己该受着的。
但是凌老爷那老态龙钟的样子,刚刚白发人送黑发人,还险些倾家荡产,却让雁绯苓不忍心看他一把年纪还为了孙女操心……尤其是他没有拿鸦片赚那黑心钱,反而毁了鸦片,这就足够雁绯苓为他做点什么了。
于是,雁绯苓的嘴角勾起一抹冷笑,她对凌老爷说:“不如我们来做个实验,若是那王书生能通过本公主的考验,凌老爷就承认了他吧……至于产业这档子事儿,本就是穷三代富三代兜兜转转又三代,又何必强求呢?”
被雁绯苓的气场惊到,凌老爷咬了咬牙,回答道:“既然嫡长公主愿意出手,那草民便愿意搏一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