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色服饰的侍卫比曹思慕想象中的还要厉害几分,从杀人潜入,到一把火烧起再逃入山中,曹思慕自己的心都悬着。
说实话,他没有万全之策,也没万分的把握,可没把握就不代表不去做。
当烟雾弥漫,众人救火时,曹思慕稍稍犹豫,她如今身上有足够的干粮,不怕饿死。也没拖累,若要逃,应该也逃得掉,但领教过紫衣铁骑和刚刚那几个侍卫后,曹思慕却没有百分百的自信。
干脆就躲在山上,等上十天半个月,他们的防线松了口,自己再静悄悄的逃离。
然而,便在硝烟弥漫的那一刻起,山巅之上,那紫色眼眸的主人却露出一抹若有似无的讽刺。
看着窗外白皑皑的积雪,事儿飞过的鹰鸣,却再次垂下眼帘。
还,早了些
曹振淩在何振回来后没多久便觉得不妙,说不出的感觉但他信自己的自觉。
曹思慕现在在何处,做什么,曹振淩作为他的兄长没底,若贸然过去怕是不妥。料不准会坏了她的大事到也罢,反而让那丫头片子身陷险境却是不妥。
犹豫许久,拿了袋上好白酒泡过的小麦去马棚。
是的,他要去贿赂自己那匹比千里良驹还要千里良驹,一得瑟就喜欢啃主人,发情时不管性别直接上的“龙骨马”,一般称呼为龙马。
虽然他能吐糟自己的良驹三天三夜不打嗝的,可真要说乌云也挺能耐,上次还帮自己骗来几百匹野马群,最后才知道他是看上人家马头了,糟蹋了对方虽然那是公的。
图拉为这事已经啧啧称奇好久,看着乌云就眼馋,可惜乌云暂时没对娇弱的小母马有兴趣骗不到种,略忧伤。
认真要说,乌云才是人生赢家,除了正房潋云好脾气,见它出去花心也当做没瞧见,偶尔兴趣来了自己到是勾搭勾搭小母马,每次想办正事儿,就被乌云破坏外,似乎也没啥。可乌云是瞧见长得俊朗四肢有力的千里良驹,就忍不住糟蹋对方,也不管对方乐不乐意。
这强取豪夺的梗,有些糟心。
曹振淩想着把泡了酒的麦子倒进马棚,一边亲自!给那匹大爷样的乌云梳毛一边求它“我那妹子在草原上也不知道哪个角落,您要不帮忙跑一会?”
乌云那马棚左边是正房潋云,右边是新欢,那野马群的马头,一批浅棕色的宝马,在烈日下金光闪闪,恰似夺目。
享受左拥右抱滋味的乌云那肯?嫌弃的打了个鼻响,一脑袋把自家主人拱出马棚
然后享受的用脑袋蹭了蹭新欢,尾巴勾搭下旧爱。
曹振淩想,新欢旧爱怎么没一马一蹄子踩死它?
就算自己是他主人都瞧下去!!
太他妈赤果果的让人羡慕了
最后还是曹振淩趁着乌云单独一马跑出去溜达溜消食时去求了好脾气的潋云,潋云啃了两口新鲜的蔬果,便溜达着小跑出城。
曹振淩瞧着潋云那帅气温顺的模样心里感慨了小半天,转头就回去找潋云它主人亲近亲近,糟蹋糟蹋
可谁知!!!这还没过小半个时辰呢,乌云这贼混球,踹开马棚,踹开牵马的,成精似的一溜烟小跑进曹振淩的院子里,前蹄竖立,嘶鸣声,踹开大门。
邢驰天他们还以为是敌袭,可谁知一眼就看到那张乌黑的马脸,气愤的对着曹振淩就咬。
曹振淩东窜下跳愣是不敢对乌云动粗“卧咧个大槽!你是主人还我是主人!昏头了你!我擦,我擦别要屁股!让你干点事你不敢就知道泡马子!还勾三搭四,老子的脸都被你丢尽了!潋云这是替你干活呢!你还不知道悔改,居然还要咬我!!有你这样疼媳妇么?”
虞琇沔喝了口茶,看着自家小夫君上蹿下跳的模样,感觉啊,到底是年轻,有活力。哎,要他,早就跑不动了。
还有这乌云也真是的,怎么能要主人的屁股?真是无法无天!不知好歹!
要咬,也该要他前面啊!
把那孽根给咬断喽!他重重有赏!
曹思慕还不知因着他,院内有多活泼。
如今她在圣山上东窜下跳,总觉得自己似乎被红名,却又不太确定。
紫眸的圣子徐徐睁开双眼,脑海中闪过整座圣山的模样,方才开口“那人,势必还在山中。”
侍卫长一愣,心觉此人正是胆大妄为,更是狂妄自大!心中暗恨,他带队搜索圣山方圆百里内毫无此人痕迹,还担心是否被这混账逃了,谁知他却还留在圣山。
“最危险的地方,便是最安全的。”那圣子说着轻笑“这把戏让他逃过一次,难道还有第二次?”想着便眼中闪过一丝锐利“他势必在西北面,”粮草在东,东边在事发时便被满山片野的搜索过,料想那人再大胆包天,也不敢久留。
更何况,杀得了他四位紫衣,难道还能斗得过他这百位紫服?
几次交锋,他都避开剑锋,以巧力而避,怕是也知道自己分量。
不过南西北,南边是地势平缓,固然多树林。那人却会认为他觉得南边安全好躲藏,因此搜索的人越多,故而放弃。
他在西,那人怕是没胆量来。可若北
圣子紫罗兰色的眼眸闪过一丝满意,若只是北,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