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为民伸张(2 / 2)

娘子,护驾! 荣小荣 1352 字 2个月前

他可不打算为前任背这口黑锅,第一时间撇清自己的关系。

李诺看向文书,问道:“那人什么身份?”

这文书道:“吏部考功司,考功郎中的儿子。”

大夏的官制,类似于唐代,但又有很多不同,李诺才刚刚开始了解,问道:“考功郎中,官职很高吗?”

裴哲看了他一眼,心中暗道,考功郎中的官职高不高,看和谁比了……

和大部分官员比,他就是爹。

和你爹比,蝼蚁而已。

考功郎中的官职并不算太高,正五品,和自己这个长安令相当,但吏部乃六部之一,考功司负责天下官员的政绩考核,并给出官员升迁或者处分的建议,考功郎中乃考功司一把手,他是得罪不起的。

虽说他不是自己的直属上司,但在考核政绩时,给他穿一穿小鞋,却是顺手的事情,连续三年政绩考核不合格,他的官职就得降,之后年年不合格年年降,连续六年不合格,直接摘掉顶上乌纱,从此永不录用……

因此,大夏四品以下的官员,没有几个愿意得罪考功司的。

他轻咳一声,对李诺说道:“考功郎中,吏部考功司长官,官职正五品,掌管大夏四品以下官员的政绩考核,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影响四品以下官员的升迁……”

正五品的官员,和长安县令同级,官职是不低了。

若是偏远一点的地方,正七品的县令,就能只手遮天,生杀予夺。

但长安乃天子脚下,正五品官员的儿子,就能肆意的践踏律法吗?

李诺看向裴哲,问道:“这件案子,你们县衙不敢管?”

裴哲很无奈的说道,说道:“考功郎中,包括下官在内,长安县衙没有一个得罪得起的,此案的难处,也不在于敢不敢管,而是此案已经发生半年,难以取证,除非他自己承认,否则很难给他定罪……”

这些事情,李诺当然懂。

这对他来说,也是个难题。

考功郎中的儿子,到底有没有罪,只要将他抓来,《法典》会告诉他的。

问题在于,其他人不知道法典的存在,李诺也不能给他虚空定罪。

对方怎么说也是朝廷大员的儿子,别说李诺无官无职,哪怕是他爹大理寺卿要抓人审判,也得讲证据,不能为所欲为。

原则上应该是这样。

此案的困难之处,在于取证,李诺看向裴哲,问道:“上一任长安县令现在在哪,能让他出来作证吗?”

裴哲摇了摇头:“恐怕不能。”

李诺问道:“为什么,他不在长安?”

裴哲道:“他死了。”

上一任长安县令,被大理寺卿下令处斩,现在坟头草应该不低了。

他要没死,自己也不可能在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