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是有人见财起意,她还给死者的是很大一笔钱。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为钱杀人,确实不算什么稀罕事。
比起李凤晴一个弱女子还完钱后杀人灭口,其他人见财起意杀人灭口的概率更大。
李凤晴回到军属院后,能感觉到周围人的目光似乎都变得有些不同,但她全然不在意,依旧过着自己的日子。
有不少人都知道她们以前是一同下乡的知青,还是高中同学来着,当即都来问奚凌薇。
可惜关于这件事,奚凌薇自己也是不清不楚,自然不会多说,无端招惹麻烦。
而在死者最后一次离开招待所那天,李凤晴也没有离开过军属院,有路飞鸣作证,李凤晴似乎确实没有作案时间。
一时间,案子也卡在了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