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在那姑娘的胸前两处。
是的,这当然又是林兰的小心思了,她知道未来史蒂夫会跟佩吉谈一场不算恋爱的恋爱。但现在,小豆芽是她的,她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反正小豆芽也没办法反抗。
欺负不成大号的,小号的也一样。
林兰在巴基出现的那一刻,把史蒂夫的双手紧扣,迅速摸上了自己的胸。
电话这头的大号史蒂夫已经放弃了,他知道玩心大起的林兰是不会“放过自己”的,希望她不会当着巴基的面打他的屁股。史蒂夫坐在一边,努力回忆自己二十岁时,是不是真的经历过这么一段刻骨铭心的火辣一刻。
但他对天起誓,他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除了香气和模糊的林兰的脸,他完全想不起来任何。
不应该啊,史蒂夫抱着头沉思,他后来到底经历了什么,会把自己的初吻和第一次摸女人胸这么重要的事忘得一干二净?就连巴基都记得她,还记得那么清楚,说明林兰不但存在过,还与自己的好兄弟走得很近。
难道在北冰洋下面被冻坏了脑袋?
托尼挂断了电话,留下了一条简讯,大意是“吃干抹净后赶紧打电话回来”。
然后,他对史蒂夫道:“队长,分享你第一次的感受怎么样?现在的洛兰可是很火辣。”
-
因为史蒂夫答应不让任何人抓走偷渡到美国来的女孩儿,所以他决定暂时将林兰带回自己的家,也许还能拜托巴基在临走前给她找个像样的工作,毕竟他认识很多姑娘。
林兰毫不意外史蒂夫会把自己的随口一说当真,并已经在打算给她找工作的事,这就是史蒂夫罗杰斯会做出来的行为。
而这样的行为格外迷人。
巴基第一次羡慕起史蒂夫来,虽然他从不觉得自己的好兄弟有任何缺陷,但他总没有自己女人缘好这是事实。然而今天,就在这一刻,这位来自中国的姑娘从头到尾连看也没看他一眼。好吧,他对中国姑娘不了解,但巴基自认今天的詹姆斯巴恩斯一定非常帅,他穿着军装,身材挺拔,还专门修过胡子。
他这一路走来可是吸引了许多美貌女士的目光。
但除了一开始,女孩儿看到活生生的巴基站在她面前表现出了一点激动外,之后就只关注史蒂夫了。
“我明天就要去英国,詹姆斯巴恩斯中士,107队。”巴基将自己的军帽扶正,试图将林兰的注意吸引过来。
倒是史蒂夫道:“我本来也应该去的。”
林兰看得出他现在非常失落。
巴基是个可爱活泼的小青年,简单的短发,浓厚的眉毛,还有蓝色的瞳孔,全都以协调的比例刻在他饱满而棱角分明的脸上。他的嘴角微微上扬,天生的自带笑意很有亲和力,特别是说话的时候总会有意无意的用深粉色的舌尖轻舔嘴唇。
也许,这是他在勾引女孩子的小手段。
巴基的眼睛里透着几分桀骜和痞气,在看到林兰的一瞬间就在以自己认为最有吸引力的角度放着电。
难怪史蒂夫说过很多次,巴基非常受姑娘欢迎,当时林兰还不以为然。现在看来,他的形象和性格绝对是时下,哪怕是到了现代也会受到不少女孩儿追捧。
而这样的人,年纪轻轻,正值风华,却为国捐躯,连尸体都没能找到。
所以,当她听到巴基报出自己的军队名称时,有些同情的看了他一眼,并对巴基投以温和的笑容。
如果在前一刻,巴基还在怀疑女孩儿的用心,是不是为了掩饰偷渡身份随便找了个老实家伙勾引以便安身落脚。那么这一刻,他基本上已经宣布举白旗了,那样的眼神如此令人心动,管她是干什么来的,自己和史蒂夫又不是有钱的公子哥,难道还怕她劫财?
“我真后悔这是我的最后一晚。”巴基呆了许久才接着道,“我本来为你找了舞伴,史蒂夫,但我觉得可能不用了。”
史蒂夫将自己的外套披在林兰的肩膀,起码得遮住她的胸和大腿,史蒂夫认为,他希望回去后,母亲的衣服能有哪怕一件她可以穿上身。
“舞伴,我们晚上要去哪儿?”
巴基将一份报纸递到他手里:“未来。”
报纸的头版写着“未来世界博览会”,主办人是大名鼎鼎的霍华德斯塔克,那是一个非常盛大浓重的游园会。
林兰没有在意报纸上的头版头条,而是低头闻了闻他外套上的味道,不禁感到无比亲切。不知道离开这里时,能不能把这件衣服给顺走回去做纪念?
史蒂夫的家很狭窄,如果,他们把这种充满了潮湿发霉的难闻气味儿的,底下仓库改建的临时居所叫做家的话。但不得不说,很干净,当然也不全是,巴基的地盘就显得不那么整洁了。
史蒂夫和巴基住在同一屋檐下,不足十平方米的屋子连厕所也没有,只有两张单人床和被老鼠啃了无数洞的床头柜。墙上立着一个不太高的衣柜,实际上,里面也没多少衣服,左面的门还是坏的,门板就搁在了旁边。
林兰一眼就认出了史蒂夫的床,她一直以为史蒂夫是受过军事化训练,所以才会喜欢将被子叠成豆腐块的形状(现在家里都是史蒂夫早上叠被子)。原来在参军以前就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