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意提起。”
叶坤明白了,这特么连庶出也算不上,就是个……小婢养的!
估计上官天雄某次醉酒,睡了府上的丫鬟,搞出了上官季夫。
大鼎国的嫡出和庶出,区分很大。
一尊一卑,天壤之别。
嫡出的儿子,才有财产和爵位继承权。
庶出的儿子,就混点吃吃喝喝吧,还是残羹冷饭。
即便是后来的朝代,也是如此。比如李世民,大家都说他弟兄四个。实际上,李世民的兄弟一二十个呢,只不过那些庶出的,被大家自动忽略了。
难怪上官季夫这么拼,要去打仗。
他想出头,只有老老实实积攒军功。
另一个送信的骑兵低声说道:
“其实郡守大人,对我们大人,还是很痛爱的,所以给他取名季夫。伯仲叔季,那意思,是拿我们大人当老四的……所以,郡守大人肯定会发军令,让叶大人去帮助我们大人。”
叶坤微微颔首。
这么说来,自己是一定要去了。
沉吟片刻,叶坤说道:
“你们回去两个人,向郡守大人讨取军令。另一个留下,跟我说说战场情况。”
三个骑兵点头,商量一番,走了两个。
留下来的亲兵,叫王猛。
叶坤给了酒食,让他一边吃,一边汇报战场情况。
半个时辰之后,叶坤有了初步了解,吩咐道:
“你在军营里休息一晚,明天一早,从我这里带几个人,立刻回见上官季夫。我会给你一封信,让上官季夫,就地准备一些东西,等我前去破敌。”
王猛大喜过望:“我们大人也说了,如果叶大人前往,定能破敌凯旋!”
叶坤一笑,又叫来秦二午,重新调整布置。
本来打算和刘县令翻脸的,可是现在不行了,要领兵出去解救上官季夫,只好再缓缓。
这一夜,叶坤几乎没睡。
给上官季夫写了一封长信,还画了图纸,让他准备一些东西。
第二天一早,王猛带着叶坤的三个人,带着信件和图纸,返回边疆战场。
轻骑一日夜,能跑两百里。
如果路上换马,叶坤的信件,两天就能送到上官季夫的手里。
叶坤也坐着马车,返回草庙村,在马车上睡了一觉。
回到家里,叶坤叫来三个护村队的队长,私下里一番吩咐。
自己要出去打仗,县里的事情,还得安排好啊。
第三日晚上,刘县令王县丞,会同上次送信的上官季夫亲兵,来到军营,紧急面见叶坤。
叶坤早已经猜到了,却故意问道:“刘大人连夜前来,有何指示?”
“郡守大人的军令,让叶大人三日之内,点起本县五百军丁,前去陵山县,助上官季夫退敌!”
刘县令叹气。
辛辛苦苦招募来的几百军丁,被郡守一纸调令要去了,能不叹气吗?
而且形势不好,县城防卫空虚,刘县令也害怕呀。
叶坤接过军令看了看,面无表情:“遵命。”
刘县令又取出一纸任命书:
“不过,叶大人也有一喜,郡守大人正式任命叶大人,为本县县尉,官秩两百石。”
叶坤还是面无表情:“多谢郡守大人提拔,多谢刘大人举荐。”
这次转正,可能是上官季夫给他老子写了私信。
郡守大人让自己去前线送死,提拔一下,也是应该的。
官秩两百石,也就是每年的工资,折合粮食两百石。
这点钱,叶坤倒是看不上。
但是正式成为县尉,对于以后接管平野县,还是有好处的!
刘县令和王县丞走后,叶坤立刻升帐,召集手下队长和小队长,传下命令:
“秦二午,带一百兄弟留守县城,配合三个村的护村队,保护全城百姓安全。其他人,随我出征。
王保、朱大春、燕六亥、谭八卯,后日一早带队先行,共五十辆马车,四百步兵,三十骑兵,押送物资,行军四日,赶到陵山前线,不得有误。一半马车装载物资,另一半马车让士兵轮流乘坐,保存体力。所有兄弟,各带三日干粮备用!
我大后天一早,带亲兵骑快马追赶你们。”
众人各自领命,自去准备。
这次出征,郡守已经派人飞马向前传命,沿途有粮食供给,马车接应,所以不用带粮草,算是轻装前进了。
但是叶坤不放心,还是让大家带上三日的干粮,以备万一。
次日,叶坤从西屏山调来三十坛生石灰,每坛一百斤;又调来二十坛酒精,每坛一百斤。做好包装防护和密封,装车待命。
另外,叶坤将自家的豆酱小坛子,带了一千个。
王保燕六亥等人,提前一天出发,带领步兵骑兵,押着物资顺着大道前进。
三个护村队的二十几辆马车,充当送兵车,将先头部队送出百里之外。
这样的话,大部队第一天赶路,基本上都是坐车,保存了体力。
叶坤亲自将大部队,送出三十里之外,这才返回。
半路上,却遇见了侯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