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四章 我就想知道,什麽叫寻衅滋事?(3 / 6)

卖骑手行业做了整顿至于有没有用,那就只有天知道了,反正人家肯定做了工作,谁也不能否认。

现在呢,这个姓唐的来了林城,而且一上手就是极其敏感的案件.

庭长被摇来了,仔细审查之后开口道:「这种案子不用犹豫,直接立案,人家材料都很充足不给立案,他转头就去高院了。」

当天下午,正在林城闲逛的老唐接到了中院电话,已经立案。

这个不出预料,案件简单,材料充分,不可能不给立,相反立案后才意味着事情真正开始了。

阳光城小区的物业公司名字叫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总经理最近一段时间心情很好。

因为小区成立业委会那些人里面最大的刺头,那个叫周志兴的,被拘留了十天,这个讯息让他简直不要太高兴。

成立什麽业委会啊,小区本来就应该由他们物业来管,和这些业主没有半毛钱关系,整天不知道闹什麽闹。

现在好了,那「物业透过行贿来卖车位」这种事是能随便说的吗,就应该早点把这种人关进去。

十天都关的少了,最好能让他去坐牢才行!

「老范,那个周志兴最近在干嘛,有没有动静啊?」总经理梁培随口说道。

一边沙发上坐着的经理老范闻言道:「最近也没什麽动静,每天按部就班的上下班,听说他那单位好像要给处分,正在忙那个事呢。」

「那就行了,你多盯着点。

整个小区都没人觉得周志兴真的敢做什麽,一般来说行政诉讼都是一些公开的案子多,被拘留了很少有人会去较真。

包括分局这边也是这个看法。

时间一晃来到了几天后,昌平分局内,法制科民警于念东正在忙着手中的活儿,法制科这边每天都要审查很多很多的案子。

相对于法检两院来说,公安机关的权力体现很重要的一方面就在于「初侦权」,这是一个平时不被人重视,但确实很大的权力。

可以决定一个案子是否为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以及是否可以立案侦查!

正在此时,于念东听到有人喊自己,一看发现是自己的师傅,

「什麽?有人把我们局给告了?」于念东很是懵逼:「什麽原因啊,行政拘留?这—」

行政拘留一般涉及的都是打架斗殴,什麽的比较多,基本上可以,很少有人会针对行政拘留来提起行政诉讼的。

领导那边很生气,林城这麽多年,被行政诉讼过的单位都很少,咱们局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师傅也是很无奈道。

「谁起诉的?最近一段时间的行政拘留我都知道啊。」于念东接着说道。

「还能有谁,就是那个周志兴,你记得吧。」

周志兴于念东很快想了起来,这麽说他马上明白了情况,最近一段时间的行政拘留,也就是周志兴的情况有点特殊。

他是在微信群里质疑物业公司有行贿现象,然后交警支队和物业公司都报了警,分局这边传唤过来调查后,对其下达了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

只不过当时根本没想到这人居然会提起行政诉讼!

因为对方是个大学老师,工作生活都很体面,没道理因为这个事就和公安机关较真,但是对方确实较真了

'关键不是他,是他的律师,你知道是谁吗,是京州那个唐方镜!」

说到这个名字,师傅脸上更加无奈,这个人居然跑来林城了。

而且接了这麽一个案子,让人很是费解,不知道这位唐律师接案子的标准是啥。

于念东闻言道:「那领导那边的意思是—

「到时候你和小刘出庭,对方要求我们撤销拘留的决定,这不可能答应。

小刘就是分局这边的公职律师,这会儿已经在研究案件了。

公安机关这边自然有自己的看法,你说物业公司行贿,但是我们这边调查后发现没有行贿的情况,那就认为你是在寻畔滋事,很合理。

不同于其他事还有谈的可能,这种事没法谈。

于念东很快和小刘开始准备答辩状,他们这边的事实和理由也很明确,做出行政拘留决定的程式合法,证据充分。

就在这样的氛围中,很快物业公司这边得到了讯息。

「什麽?那个周志兴他起诉了公安局?真的假的?」梁培看着面前的老范很是惊讶道,

「梁总,是真的,林城中院已经把传票都给公安机关那边发过去了,正在准备应诉呢。"老范—脸肯定道。

梁培满脸的难以置信,他这个岁数的人,从来都认为官就是官,民就是民,你一个老百姓别想着去搞什麽「民告官」。

结果现在,他认为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事发生了。

那个周志兴不单单「告了官」,而且告的还是常人眼中权力很大的暴力机关,这简直是匪夷所思。

梁培的第一反应是,那个周志兴疯了吧,他就不怕再被抓起来?

「什麽时候开庭啊?」

『好像是三天后的上午,那个周志兴应该是请律师了。」

请律师吗,林城还有胆子这麽肥的律师?

梁培在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