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场带走人这种情况,以前都是在网上看影片才会看到!
辅导员对于学生来说或许算个人物,但是在学校基本上处于最底层,更不用说现在学校的领导都直接被带走了!
他想破脑袋都想不通到底发生了什麽事,以至于在之前居然一点讯息都没有。
事实上纪检部门经常会选择在开会时候把人带走,要的就是震镊其他人,这麽带一次,那效果比开会讲半天效果好多了。
这种案子,一般都是纪检部门,而且要更高层次的领导来办,公安机关只是协助,等调查清楚之后,涉嫌犯罪的直接移交检察院起诉,
会场有点混乱,学校领导层里面只有一个副院长没有被带走,这会儿出来稳定局势,先勉强把会开完。
副院长倒是没去想什麽,他的心里只有一个想法,上面的位置空出来了,
至于别的,退休后都人走茶凉呢,更不用说被带走调查了。
西红区法院内,老唐依旧坐在被告的位置上,案子还没完,总得先有了判决才行,
对面的董文璐掏出手机不断打着电话,她想知道学校领导那边的情况。
五分钟后,听着手机里的声音,董文璐脸色苍白,整个学校高层领导,可以说稍微沾得上油水的,基本都被带走调查了。
她虽然不是做刑事的律师,但并不傻,那个唐方镜刚开始可是说过,在那之前已经报警了!
所以,这些领导都被他送了进去?他怎麽敢的啊!
审判长回来了,董文璐赶紧上前道:「那什麽,我们这边打算撤诉了,这现在的情况没办法继续打这个官司。「
刚刚学校那边的副院长给她说了,现在赶紧撤诉,风口浪尖上,还是不要节外生枝的好。
他本身就不是王院长那一派的,对他们的行为也早就不满了,那麽大的领导,结果追着一个学生不放,传出去都觉得丢人。
所以现在直接就让董文璐撤诉。
董文璐本身也不想继续下去了,这种风波影响很广,她也不想掺和,律师这个职业,坐牢的风险很高的.
她和刘书记可是朋友来着,收钱打官司可不是普通的收钱打官司。
审判长并没有觉得意外,他们在法院见多了这种事,后勤主任这个位置很关键,而一旦这个位置上的人被带走,基本上领导也不会幸免。
「你晚了回去先让学校那边写个撤诉申请,现在得去和唐律师说说。」
董文璐不是特殊授权的代理人,并不能直接提起申请,而这种进入审判阶段的案件,原告撤诉得经过法院同意。
在开庭之前,你有无数的机会可以撤诉,都不会有任何问题,但是一旦开始审了,你再说要撤诉,那就得看法官怎麽想了。
毕竟说的重一点你这属于浪费司法资源。
但在本案中情况特殊,单位起诉个人,结果单位的那一堆负责人都被抓了
『唐律师,所以你这边的看法是什麽呢?」董文璐看着老唐开口道,审判长也在身边听着。
「你是说现在撤诉?」唐方镜皱起眉头道:「这为什麽要撤诉呢?」
董文璐同样脸色不好看道:「唐律师,你说为什麽要撤诉,学校那边几个领导都被带走了,案子继续打下去没意义。」
」而且撤诉了对你也是好事啊。」
老唐闻言直接道:「好事?我可不认为这是好事,你们说起诉就起诉,我们这边付出了那麽大的成本,终于要赢官司了,你们又要撤诉。
「你们当法院是什麽地方,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
董文璐的眉头皱起,她并不想和唐方镜吵,这人就是一个疯子。
所以转头也看向了审判长道::「审判长,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并没有说要参考被告的意见吧?「
审判长点点头正准备说什麽呢,他其实也想着让学校这边撤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撤诉那最好了。
然而,另一边的老唐很是不屑地说道:「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确实没规定说要参考被告意见,但同样,最高法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也规定,申请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审判长,我现在当庭提起反诉,我认为京州职业技术学院存在虚假诉讼,滥用诉讼权利的情况!「
这才是他的目的,唐方镜打官司,从来不会局限于「胜诉」,胜诉并不能代表什麽。
就本案而言,明明就是发了一个监督的影片,没有说一句假话,结果呢,就被各种麻烦,最后还被提起了诉讼要求侵权损害赔偿。
胜诉了,那能说明什麽,就是说明我这麽做没错,其实就是另一种意义上的「自证清白」,但是这就完了?
必须得付出实质性的代价才行。
」本次诉讼中,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我有理由认为学校领导知晓军训服的相关情况,但是他们却罔顾事实,出于泄愤的目的,提起了诉讼。」
「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最佳化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