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六章 程序瑕疵?咋好意思说!(3 / 4)

律师对于这些话根本不会搭理。

轮到办公室这边举证了,他们的证据就比较多,一共十五份证据,这就是另类的「自证清白」。

听起来好像不合理,但考虑到这是行政机关,那就合理的多了。

老唐的质证大部分都无异议,只是在第八份证据中表示有异议。

'对于该份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都无异议,但是对关联性和证明力度有异议,该份证据并不能证明徵收办公室在做出该份强拆决定之前,就已经把补偿款提供到位了。」

这麽一句话,就已经够了,证明不了就是证明不了,栓条狗上来只要会说这麽一句,官司都能赢。

审判长宣布法庭辩论阶段开始,老唐针对对方的言论开始发言。

」首先,被告方说徵收办公室作为内设部门并不能作为适格被告,这是对于法律规定的错用。」

根据2021年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诉讼被告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谁做出强拆决定,谁作为被告!」

」而且,京州市有相关规定,房屋徵收办公室是经过法定授权的内设机构。」

「同样根据《最高法关于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法律丶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丶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者组织为被告。」

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只要是有法定授权的,都可以作为适格被告,这个法定可以是法律,也可以是法规,还可以是地方规章。

一般设区的市都可以做出地方规章。

而且最高法也说了,就算他们这些机构超出授权范围乱来的,也应该告这些机构,而不能去告z

fa

「所以京南县房屋徵收办公室可以作为适格被告。」

然后呢,被告方并没有举证证明其在做出强拆决定前就已经把补偿款项.

法庭辩论阶段,老唐的核心观点就两个,第一是反驳对方言论,证明办公室可以作为被告,第二就是直击要害。

说完后老唐便坐在那里就那麽看着。

对面的公职律师开始滔滔不绝的反驳,但是这些反驳看的老韩都有点犯困。

完全是脱离了证据的反驳,一会儿说一点瑕疵不影响,一会儿又说完全由被告自己证明并不合理云云—

让审判长都差点没绷住,忍不住看了看那个副主任,不知道他们从哪里请来的这麽一个活宝,

那是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你觉得不合理,你算哪根葱—.

别觉得奇怪,案子见多了你会发现什麽律师都有,甚至于庭审中撒泼的那种律师都存在,你甚至会怀疑他到底是不是律师.

审判长已经听不下去了,这个案子法院真的已经尽力!

不让原告调查证据,自己也没有调查,庭审发言中,原告的发言也尽量让他简短,反而让被告这边多说点。

结果根本没用,但是现在还不好打断,只能让对方继续说。

公职律师这边已经说嗨了,他感觉自己说的很有道理,事实上他自从考进去之后就没怎麽接触过实务,现在感觉很新鲜。

终于审判长开口道:「请被告代理人不要重复发言,还有没有新的观点?「

被打断的公职律师终于反应了过来,看了看脸色发黑的副主任,终于摇摇头道:「没,没了。「

「法庭辩论结束,现在休庭!」

审判长直接走人,一分钟都不想多待,现在必须得提交本院的审判委员会了,不能他一个人背锅。

老唐不慌不忙地把东西收拾好,正准备走呢,就看到对面那个副主任走了过来。

『唐律师是吧,你们律协派下来宣传,我们哪次都很配合,现在你这麽搞,以后咋办?」副主任开口道:「你这麽搞图什麽?」

老唐闻言道:「该咋办咋办,至于说我,我就是看不惯有人明明没犯罪,却得进去蹲号子,我这人心善,见不得好好的一个人被冤枉!」

说完,老唐拎起手提包离开。

律协会长又不是他唐方镜,你们觉得不爽就去找律协说啊,和他一个普通律师说什麽。

难道帮人打个行政诉讼,你们就能让律协把我除名?

无所谓的,老程那边顶不住压力的话随便做,反正他唐方镜是不怕把事情闹大,到时候就看看谁会怂。

身后,副主任叹口气,明明那个姓唐的律师好像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但他就是不敢用别的手段。

顶多和京州律协反应一下,结果京州律协那边态度很强硬,以后宁愿搞宣传不来京南县,也要支援唐方镜,真的就离谱!

不是说癌症晚期了吗,为什麽看对方的气色好像再活三年都不在话下啊!

而在此时,京州律协,老程放下手机,脸上带着不屑,如果单纯律协自己,面对强势的机关肯定会怂—下。

但这次可不一样,律协根本不带怂的!

京南县法院已经开始了紧急会议,主要是得决定这个案子怎麽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