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停止运营,并不构成侵权。
老唐没什麽反应,这都是庭审中的正常步骤,但是网友们听不下去了。
花了那麽多钱打造的游戏帐号,说停就停了,补偿还是让去玩其他游戏,就给退五天内的充值,之前充了没用的那些钱就直接不管了是吧?
就这还能与着脸说出没有任何侵权的话来?
庭审中老唐等人自然看不到弹幕,这会儿已经开始了举证质证。
」证据一,居海清从去年八月份到停服前的充值记录,证明其累计充值金额为一千三百元。」
「对于该证据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关联性均予认可。」
「证据二,游戏各个永久角色,永久道具等的截图,证明在游戏停服前,存在尚未明确的虚拟财产。」
」对于该证据的真实性予以认可,客观性和关联性均不认可,首先充值部门,除了剩馀的三千两百个钻石付费钻石之外,其馀的充值部分已经在发生的法律关系中消耗掉了。」
这是一个法定货币一一虚拟货币一一游戏角色道具的过程,至于说那些没有法定货币参与的角色道具等,并没有法律规定说这属于虚拟财产,因此不予认可。」周先英很是严肃地说道。
你说一千道一万,我就是不认为你这是虚拟财产,那财产侵权就无从谈起,
直播间内的吃瓜群众们还在继续看着,主要这个话题很新颖,玩游戏这麽多年了,第一次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些东西的定义。
老唐这边又开始提交证据了,这次是美天公司去年十二月还在开新服办活动,以及补偿公告的证据。
证明美天公司在游戏停服时候的补偿并不一致。
很简单的道理,这补偿意思就是说,继续玩你家游戏的,可以给相当于之前充值总额百分之二十的系结钻石,但是不继续玩你家游戏的,连根毛都不给,
这很明显不公平。
轮到周英先这边开始举证。
」证据一,使用者协议,证明美天公司并不是适格被告,且就算美天为适格被告,根据使用者协议,游戏帐号的所有权应该为美天公司,所以美天公司依据法律规定对游戏进行停服,并不侵犯任何人的权益。」
「证据工?
周英先这边的证据并不多,主要围绕使用者协议展开,她就是要证明一件事,游戏公司停服,和玩家没关系,帐号都是公司自己的,给不给补偿是公司说了算。
法庭调查阶段结束,审判长对着摄像头宣布道:「现在开始法庭辩论,请原告先发表意见。「
老唐开口道:「首先我要说明,为什麽我认为居海清的游戏相关角色道具等是虚拟财产,因为这些角色道具中凝结了居海清的金钱付出和劳动付出!」
虽然这些东西以资料形式存在于特定空间,但是具有一定的价值,能够为人所掌控,属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进行交易的特殊财产,故而其具有财产利益的属性。」
很简单的道理,这是个游戏没错,但是作为玩家,为了这些东西花了钱,而且也付出了劳动这些东西有价值,在有些情况下能交易,那麽你就不能否认这些东西的财产属性。
我们平时所说的游戏帐号交易,那是为了那个帐号呢,还是为了帐号上的那些特殊角色道具?
所以,有财产属性的情况下,不是游戏公司在协议里写一句说,游戏帐号是公司的就能完全否定。
「因此呢,游戏公司对于《飞翔》的停服,侵犯了我方当事人的虚拟财产权。
对面,周英先开始反驳道:」原告方认为游戏中的道具等具有财产属性,我方并不认可,本质上这应当为一种游戏服务,而且在获得该道具的情况下,就已经享受了对应服务。「
这就是之前在网上发出来的观点,你玩游戏是为了爽,获得这些东西的那一刻,你就已经爽了,那这些东西自然就不应该具有财产属性。
而且居海清充值后,在游玩过程中,获得了感官上的满足丶精神上的愉悦和虚拟世界中的游玩体验,享受到了游戏游玩的乐趣。」
那麽没道理我方需要为此进行赔偿。」
直播间内的网友们这会儿都有点晕了,因为大家感觉双方说的都有道理
一方面这些帐号能买卖,说明是有价值的,另一方面玩游戏毕竟是为了开心.
老唐闻言随即开口道:「审判长,我能否问对方几个问题?」
一直对着摄像头默不作声的审判长开口道:「可以。「
老唐看着周先英道:「你认为居海清在游玩过程中已经享受到了乐趣,但是根据游戏具体情况来看,这些游戏角色和道具,是可以长久为他获得游玩乐趣的,你认不认可?」
『或者说被告方认为自己的游戏只能是给玩家三秒钟的快乐?」
周先英闻言赶紧道:「那肯定不是,游戏能给玩家带来的快乐是持续性的。」
这可是直播庭审,她绝对不敢承认这个问题,这是纯粹的诛心问题。
老唐闻言终于笑了:「所以我的问题是,一个游戏角色或者道具,享受乐趣多久后,才能算是把里面的财产属性给享受完了呢?」
反正就是扯嘛,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