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都停住了,大家既然给房地产公司做事,那背锅什麽的都是小问题。
但是,背的锅要和收入成正比,虽然不知道这个律师是不是胡说八道,但感觉有点道理,最起码现在来说,赚的钱还不够背故意杀人这个名头。
老唐当然没有骗人,前世的很多类似案子,比如不知道对方有病,贸然动手导致人噶了,这个时候辩护理由就是,没有预见到这样的行为会导致死亡后果。
法院一般情况下是会采纳的。
那麽现在反过来,我都告诉你了,我有病,而且很重,稍不留神就会噶,而且把证明也拿了出来,那你还要继续,那出事了全锅没商量。
钱总脸都黑了,他怀疑那个什麽诊断证明是假的,结果就在此时,一个眼尖的保安看到了诊断证明上面的名字,突然道:「你是腾达的那个唐方镜?「
啊?钱总闻言话都给憋了回去,这人是唐万镜?
老唐闻言掏出了证件道:「真的,如假包换。」
钱总等人凑过来看了看,精神病证.
「这,这是掏错了吧」有人忍不住道。
老唐闻言理直气壮道:「没错啊,京州或许还有其他律师也叫唐方镜,但他们绝对没我这个证!」
你就说逻辑通不通吧。
还真是唐方镜,钱总有点懵,那个吕子岩怎麽把这尊大神给请来了。
对方在发呆,老唐却不管这些,自顾自地说道;
'好了,那我继续了,你们在宣传单中说是签约名校,像是这种宣传,足以吸引|人前来购买房屋,那麽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要约可不是随便发出的,对方给了承诺的情况下,要约肯定得写入合同。
「而同样,《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商业GG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所以我的要求很简单,你们将签约名校这个写进合同里,那我就让我的当事人签合同交钱绝对不会耽搁一分钟。「
看起来和王登峰的方法差不多,但其实呢,老唐是可以直接以合同欺诈为由,申请撤销认购协议,协议撤销,定金自然退还。
但是,他想要更多,所以他同样要求开发商增加相应条款!
那这个和王登峰方法的区别就在于,规划学校是硬条件!
虽然认购协议里没有关于规划学校的事,但是你的宣传单里说了,那你就得加进去,不答应你就算违约!
要约在被承诺的情况下,效力和合同一样。
那好了,违约了咋办,这个时候就可以适用《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不答应加条款,那给双倍定金就行,因为要是不答应,那就是根本违约了。
用人话说就是,「开发商具有最终解释权」这种条款,有效无效与否,都不影响买房子这个事,所以法院会判履行合同。
但是呢,有没有名校这个事,这就关系到了是否买房子,为什麽,我们就是奔着名校来的啊,
就是要买学区房,结果你给我说没有名校,那你这就是根本违约,合同目的已经无法实现。
至于说对方真的答应加进去老唐认为对方不会那麽蠢,至少那个法务总监稍微有点脑子的话就不会答应。
为什麽,还是上面的原因,「名校」是真的能决定老百姓是否买这里的房子,你在合同里给我写了签约名校,结果教育局告诉我,这片给规划的是俩新学校,那这算什麽行为,这叫合同诈骗,
所以对方要是真的答应加进去,老唐直接回帮吕子岩把房子全款都给交了。
然后都不用考虑,直接拿着行政答覆,宣传单,商品房预售合同,以及缴费发票这些证据去报警就行。
合同诈骗,而且数额巨大,就问你管不管,如果因为房地产公司的原因不给立案,那就复议申请检察院介入,以及舆论。
老唐做事从来都是这样,要麽给钱,要麽进去,而且进去后,交了的钱也是可以追回来的,毕竟这只是分公司。
对面,钱总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说什麽。
总之呢我现在给了你们话,你们好好讨论讨论。
现在我要开始录影片了,这是相应的律师函,上面写清楚了相应诉求,请在回执上帮忙签个字,当然也可以不签,那同样会视为你们已经收到。」
钱总低头看了看律师函的内容,看着很眼熟,七天之内,如果没有答覆,就视为开发商违约将提起诉讼!
他想制止对方的拍摄,但是却做不到,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对方转身离开。
「行了,大家都散了吧,我去和领导汇报一下。」
没办法,这种事必须得让领导拿主意。
很快律师函被送到了公司,法务总监看着面前的律师函,脸上带着几分茫然,这是什麽意思!
公司的很多楼盘都用过「签约名校」的宣传,结果现在,对方居然在死扣这个字眼。
怎麽办,他当然知道那个小区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