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九章 大聪明遍地都是(2 / 3)

们该怎麽走程式就怎麽走吧。」」

说完,老唐直接站起来就向外走。

林彩娟很头疼,赶紧道:「唐律师你先等等。」

说完看了看王总,她不知道对面这人激动什麽,一点都不像公司的高层领导。

谈判哪有这麽谈的,漫天要价就地还钱,人家刚说出观点来你这边就急,那还说什麽。

「你们这边就是这个意思是吧?完全不能接受?」林彩娟开口道。

王总又准备说话了,但是被郭总拦住:「不是不是,这些都可以谈的———-」

这次他的话没说完就被老唐打断了:「谈?这没必要谈啊,要麽你们接受我的要求,要麽大家一拍两散走程式,有什麽好谈的?」

老郭脸上痛苦面具更深了,踏马的你们俩要不打一架行不行,真的是日了狗了!

倒是身边的法务姑娘看的很开心,果然是唐律师的一贯风格。

不会现在还有人不知道面对唐律师的规则吧,调解时不能说出「这不可能」之类的字眼,否则对面的唐律师便会直接拒绝调解,开始用更强硬的手段来对付你。

「那还谈个**啊,玛德不知道装什麽,就你会走啊!」说着话,王总直接站了起来同样往外走去,谈不成那就别谈了呗。

这次轮到老唐愣了一下,不过很快就笑了,这可真的太有意思了,他就喜欢这样的对手。

大家谁怂谁是狗,就硬刚!

林彩娟也是苦笑道:「那行吧,双方分歧太大,调解无法进行,那就走程式吧。」

时间到了中午,公司楼下的饭店内,老郭对着王总道:「你刚刚为什麽要那麽冲动,咱们总得把对方的要求听完吧,何必要吵起来呢?」

「我就是看不惯那个唐方镜!」王总沉着脸道:「张嘴就要双倍工资,他以为他谁啊,我们这里可是有合同在的。」

「你能不能别把这句话挂在嘴边,我们之前才和人社局说没劳动关系,你现在张嘴闭嘴就是合同,你是真觉得法律不是法律啊!」老郭都已经想吼了。

「好好好,我不说了行了吧,你是法务总监,你说说怎麽办,难道他还能赢官司不成?」王总开口道。

老郭皱着眉头想了想道:「先点菜吧。』

他是真的想跑路了,这都什麽破事。

以前他和这个王园山接触不多,只是知道对方脾气不好,以前也是街面上混过的那种。

但是这次他发现,这人纯粹脑子有坑似得,也不知道咋坐到副总位置的。

都什麽年代了,做生意只看自己爽不爽,那你做个屁的生意啊。

另一边,老唐回了酒店,王青青站在身后伸手给他按着头,一边开口问道:「唐哥,今天对方的表现,好像确实没有合同啊。」

「那不可能,杨铁志和我说过,之前确实签过合同的,只不过签完后就被收走了,根本没给他。」老唐闭着眼晴说道。

「那这--咱们怎麽弄啊?他们到时候要是拿出合同来咋办?双倍补偿岂不是拿不到了。」王青青再次问道。

老唐依旧闭着眼睛:「到时候?什麽时候啊,我敢肯定他们在仲裁阶段是不会拿出合同的。」」

「人家就是想赌一赌看,看他们会不会输。」

老唐的仲裁申请有两项,一个是确认劳动关系,另一个是双倍工资补偿和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

对于这个凯绅公司的想法,他门清。

前世今生都接触过不少类似情况,那就是自作聪明,故意不提交基本事实相关的证据。

其中劳动方面这样的案例更多。

最开始公司不承认有劳动关系,手里明明有合同在,但就是不提交。

结果被判了双倍工资后又着急忙慌的上诉,在上诉中拿出了新的证据,也就是劳动合同,证明双方之间是有合同的。

比这种大聪明做法更进一步的大聪明做法,是一种在很多法律小说或者法律电视剧里经常出现的行为,那就是「证据突袭」。

就是说在举证期限内不进行举证,等开庭了突然拿出来说,你看,我这里有关键性证据可以证明这件事!

你看我聪明吧,直接干对方一个措手不及!

然后小说或者电视剧里就要着重强调对方律师的惊慌失措,以此来证明主角的牛逼。

老唐前世看过一些类似的电视剧和小说,直接看不下去。

你搞证据突袭,突袭的不单单是对方律师,还有上面坐着敲锤的那个,他同样会被你搞懵逼。

那为什麽这麽大聪明的办法,现实中律师们却不用呢,很简单啊,你这样搞,你的证据很容易失权。

也就是说你的证据是真的,但法院可以选择不认,因为你不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丶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训诫丶罚款。

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