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让!
那麽多的案子需要审查,自然就得加班了。
老唐闻言顿时闭上了嘴,转头看着一边的墙壁吹起了口哨,今天的风儿好喧
他现在连人民路派出所都不敢去,生怕老葛和他玩命-—·
虽然他有濒死护佑,但这种关键技能肯定要用在合适的地方,只是没想到检察院这边也是这情况·
好不容易等到门开了,老唐赶紧坐到被告代理人的位置,然后开始闭目假寐。
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有人进来,王文燕一家人,居海清都坐到了旁听席上郑总和陈静也到了,虽然很自信,但他们也想第一时间知道这个案子的结果。
只不过看看旁听席的情况,两人还是坐在了靠近门的地方。
等了好一会儿,合议庭到位,庭审开始。
还是刑庭的正常流程,审判长敲响了法槌:「传被告兰保胜到庭!』」
随即两个法警将兰保胜带到了法庭上。
接下来就是验明身份,以及一些例行的询问,比如以前有没有受过刑事处罚之类。
很快法庭调查开始,公诉人宣读起诉状。
起诉状内容也没什麽特殊之处,这个案子在证据上最起码看起来是很完备的,敲诈勒索证据确凿。
随即审判长问道:「被告人,起诉状内容是否听清?」
兰保胜这边点点头道:「听清了。」』
审判长再次问道:「起诉状指控是否事实?」
「不是事实!」兰保胜没有任何犹豫便说道。
审判长也没什麽表情,接着问道:「被告人对起诉状指控罪名是否有异议?」
「有异议,我没犯罪。」」
夏光玲面无表情,但是那副黑眼圈让她看着一点都不严肃。
审判长问完然后就是公诉人的讯问,基本上和以前差不多。
反正兰保胜这边全部都不认,他没有犯罪。
老唐这边在公诉人举证完成后便开始进行辩护。
「首先,兰保胜在举报元和公司之后,并没有通知该公司,相反,是该公司从其他人口中得知兰宝胜举报后主动联络他的。」」
「其次,公诉人的证据三录音中我们可以知道,兰保胜首先提出说要对方给予其劳动补偿金,但是公司这边没有直接没有回答,相反,他们主动提问,问兰保胜给多少钱可以撤回举报!」
「然后,对于公诉人主张的证据五录音以及证据八的收据,兰保胜在第三次见面结束后便已经准备提起劳动仲裁,而他计算后的劳动补偿金一共是十五万左右。」
「因此,在又一次被元和公司叫去后,他有理由认为公司给的钱就是劳动补偿金,而且综合来看,元和公司这边早就有准备,对于兰保胜提出的劳动补偿金刻意规避,不断的想把兰保胜的注意力引到拿钱撤销举报方面·——.』
「综上所述,兰保胜一直的目的就是索要劳动补偿金,其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应当被判决无罪!」
旁听席上,郑总突然动了动,他有点坐不住了,要不是陈静拉着他,他都想站起来反驳几句。
因为—————-他真的就是那麽做的。
而老唐这边说完,审判长看向了公诉人这边:「公诉人有什麽要补充的吗?」」
夏光玲很快便道:「对于被告代理人的说法,我方并不认同。」」
「在双方最后一次见面的时候,兰保胜接收了元和公司的转帐五万元,并且在附有『撤销对元和市政绿化有限责任公司的举报』的收据上签了字。」
「因此可以认为,兰保胜确实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
审判长又看向了老唐这边:「被告代理人?」
「我认为公诉人完全忽略了所有证据的关联性,从最开始,兰保胜就没有主动联络过元和公司,相反,每一次都是元和公司主动联络他的。」』
「包括撤回举报给钱的话,也是元和公司说的,兰保胜并没有说过,而且,
元和公司对每一次的谈话都进行了私下录音。」
「而在最后一次的谈话中,兰保胜已经提起了劳动仲裁,而且证据显示,审请书副本也已经送达元和公司,所以元和公司是知道对方准备要多少补偿金的
「结果元和公司依旧刻意回避补偿金,但是却把赔偿金额和补偿金设定为同一金额,故意混淆,诱导兰保胜签字,综合来看,我说元和公司处心积虑想让我的当事人坐牢,有问题吗?」
夏光玲张了张嘴,不过还是没说话。
双方最后陈述,审判长宣布休庭。
老唐看着手中的材料,他有预感,这个案子可能会成为典型案例!
最高法必须得对这方面进行规定了,劳动者就算是为了索要赔偿金而举报,
那也不应该认定为敲诈勒索!
因为赔偿金是他应得的,不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
能做个典型案例也算给老周一个交—·埃老周好像民庭法官啊——··
咳咳,大家都是光明区法院的,给谁不是给啊,你就说给没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