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后,腾达律师事务所,老唐看着面前被邮政送过来的巨大包裹,神情同样比较凝重。
对于帝都和魔都这种一线城市的红圈所,老唐从来不会小。
因为他前世的时候就是其中的一员,只不过是以刑法而闻名。
虽然自己这次已经可以说藉助技能的力量,直接打出了开挂的一击,但保不准对方就可能通过其他方面来翻盘。
所以必须得谨慎,做好充分的准备。
一边想着,老唐一边开口道:「青青,去把包裹拆开给我拿进办公室来,我要仔细看看。」
王青青应了一声,随即便去忙活了。
十分钟后,几个实习牛马开始源源不断地往里面搬东西,王青青则拿看最重要的答辩状副本和证据目录走了进来。
「唐哥,答辩状。」
老唐接过来开始看,答辩状上对方的基本思路都会写的很清楚。
最后那一哆嗦很重要,但是,之前的前戏更重要,
没有充分的前戏,你就无法做到充分的润滑,自然也无法最后哆嗦那一下....·反正道理就是这麽个道理。
单单是这份答辩状,老唐就足足看了大半天。
看完后放下,不得不感慨一句,这位解主任,确实是高手中的高手。
对方没有被自己采用的刑事手段给带乱节奏,依旧有条不紊的用不正当竞争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应对。
只能说这不是对方的极限,而是案件的极限。
整个案件就是这样的性质,刑事调查中已经调查的很清楚了。
正好之前也好好学习了不正当竞争的一些东西,这次就和这位解主任好好玩一玩。
老唐同样加大马力开始准备。
两人这边什麽动静都没,网上那些等着吃瓜的网友和自媒体顿时有点急了。
不是,这好不容易给你们炒起来,结果这麽不关心?
唐方镜不关心也就罢了,这边的这个什麽解建宾居然也没有任何动静?
他不想出名吗?他不想当网红吗?
最开始发文章的自媒体有点理解不了,这年头居然还有人不愿意当网红?
急的上蹦下跳,但是却没办法获取到更多消息。
因为案件是保密的,审理也是要不公开审理。
包括到时候开庭,相应人员都要签署保密条款,对于庭审中出现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这个条款的法律效力和陶忠成的那个差不多,参加庭审的人如果把这个商业秘密给泄露出去,情节严重的话,基本上也要进去的。
自媒体这边再次发了视频,就是在那里分析说解建宾这边可能会害怕唐方镜什麽的。
不敢惹唐方镜,还不敢招惹你一个「普通」律师?
唐坊市,正在工作的解建宾也是被搞得不厌其烦,他真的很不喜欢这样的情况。
只能是强行不去看手机,不去看网上的消息。
但是这个信息大爆炸的时代,不看手机真的很难做到·—·—·
不得已,顾得律师事务所都发出了律师函,然而并没有什麽卵用。
没办法,这玩意现在已经被各路明星给玩坏了。
把自己送进去的吴某某就不用说了,比如偷税漏税的明星,前脚还在那里发严正律师声明,说自己不可能偷税漏税,那都是别人的诽谤。
后脚税务部门就发了通报,认定了偷税漏税——·——
因此其实这里又衍生出了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律师函」或者「律师声明」这样的东西,如果内容严重失实,而且存在混淆视听之感,签发的律所是不是应该承担一定责任呢?
站在律师的角度,人家明星来找我发律师函,那我肯定是听他们的要求来发,这是一个商业行为。
但是呢,又有另外一个例子,明星接了一些GG,如果GG产品之后出了问题,那明星们也要有责任,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GG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就规定了,「罚要罚到明星本人,不能用经纪公司作为代替。」
同时,帝都也相应有了《明星GG代言行为合规指引l》,里面对这些情况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
明星代言产品,要充分使用,保证在使用或数量上产生消费者的体验,
那种象徵性的购买或者使用,不应认定为GG代言人已经依法履行使用商品的义务。
如果没有尽到审核义务,到时候出了问题,明星不只要面临巨额罚款还可能会有三年禁止代言之类的处罚。
所以,对于律师事务所这种给钱就随便发律师函的行为,其实早就有很多人觉得不满了。
包括律师行业的一些从业者们。
要知道,放在以前,律师函是真的有用,能够极大促进问题的解决-—」·
因此之前也有人提议,要不要也出台一个规定,律所在审核的时候没有尽到义务的,罚款就不用了,禁止一段时间发律师函或者律师声明就行--·
就是不想让那些家伙把一锅汤给毁了,好好的律师函被玩成了废纸。
总之一句话,看到顾得律所发出了律师函之后,自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