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6章 番外:老周的指导案例(二)
「什麽?谁?唐方镜?你确定吗?」黄俊翔眉头皱起道:「腾达的那个唐方镜?」
手机中吕玉婷的声音响起:「是的黄总,我看的很清楚,这上面代理人那写的就是腾达律师事务所唐方镜。」
「咱们京州应该没有第二个腾达。」
黄俊翔眉头皱的更深了:「可是唐方镜最近不是在做那个什麽大案子吗,他还有闲工夫管这事?」
「还三万,这也太狠了,我们这学费才收多少,张嘴就要三万的精神损失费,这不是敲诈嘛这不是!」
吕玉婷也是很无奈道:「可是黄总,现在情况就是这样了,那毕竟是唐方镜,咱们要不要—.」
黄俊翔闻言直接道:「不给,唐方镜怎麽了,唐方镜也得讲道理对不对,一个三岁的小孩,就被劝退了而已,怎麽就伤害到人格权了?」
「哪天唐方镜来说要我的全部家产,那是不是也得给啊。」
「一分钱不给,他起诉就应诉吧,法院判了再说。」
得到了肯定答覆后,吕玉婷也就不再管了,公司肯定还是老板说了算。
这也是黄俊翔不舒服的点,三岁小孩他懂个屁啊,可能现在都还没开始记事呢。
劝退的时候也没说什麽,就说了个你爸投诉学校所以不让你在这了,这就伤害人格权了?
真有意思,告吧,看法院怎麽判呗!
还是先请个律师吧。
结果打了好几个电话,黄俊翔愣是找不到合适的律师。
京州的律师听到说对方是唐方镜,现在都不愿意接案子。
其实如果给的钱够多,那也没问题,大家出来都是为了混口饭吃的。
但是,这个案子本来就不算什麽大案子,黄俊翔这边不可能给太多的钱,那大家就不乐意了。
和唐方镜这样的律师对垒那是有风险的,不是说案子简单,主要是这个人太恐怖。
就没见过这麽喜欢针对另一方律师的律师,偏偏这个律师他们还没办法黑。
所以大家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都不太愿意接。
年轻人倒是有想法,但是---黄俊翔又不想找这些年轻人,他觉得这些年轻人不靠谱。
好律师人家不愿意,年轻律师黄俊翔自己又不乐意,结果这一天的时间下来,愣是找不到合适律师。
「黄总,您还是另请高明吧,唐方镜这个人真的很特殊——」
这麽一天下来黄俊翔也不爽了:「能有多特殊,啊?不就是一个官司吗,该怎麽说怎麽说就行了,还特殊?」
「行了,不用你们了,我自己上!」
说完,黄俊翔直接挂了电话。
他还真的不信唐方镜会有多特殊。
对方确实送了不少人进去,但出庭应诉而已,被他们说的好像要被疯狗咬一样,张嘴就想加钱。
他虽然是开公司的,有实力,但他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不过肯定不可能真的自己上,还是把公司那个法务叫上吧。
十分钟后,今年28岁的公司法务张翰思一脸懵逼地看着对面的黄俊翔道:
黄总,你是说让我出庭和唐方镜打官司?」
黄俊翔一脸随意道:「怎麽了,有问题?又不是只让你去,我到时候会和你一起去的。」
「出庭说几句话而已,你这怎麽了?」
张翰思满脸苦笑道:「黄总,我不是律师啊,我毕业后就一直做法务工作,
从来没有出庭过—..」
「都和你说了到时候我也一起去,怕什麽怕,唐方镜还能吃了你啊,行了,
回去准备准备吧。」黄俊翔摆摆手道。
张翰思人都麻了,他一个连法庭都没去过的法务,现在居然要出庭和唐方镜打官司?
这就好比你是一个刚刚成了妖的小妖怪,架都没打过。
突然有一天,你家大王塞给你一把刀子,说对面有个毛脸雷公嘴的猴子打了过来,你过去随便应付一下———
但他现在没办法拒绝,只能苦着脸带上资料回去研究了。
三岁小孩,还人格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这都什麽跟什麽啊!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就到了开庭的日子。
老周今天特意把自己的法槌进行了加固,不然对抗激烈的时候自己只能捶桌子有点太不雅观了。
法槌这个东西,很多人现在都习惯了,但其实这东西02年才正式确定为法院的用具。
最高法在2002年6月出台了《人民法院法槌使用规定》,正式把这个东西纳入了法院体系。
从那以后,各地法院开始统一使用法槌。
那有人肯定会好奇,没有法槌之前法院是怎麽办的。
答案很简单啊,就老周之前那做法,下面吵的厉害了,上面的法官吼几句,
要是吼的实在嗓子疼,就在桌上锤几下。
以前民国时候的法院用的还是更古老的惊堂木,但是新的法院肯定不能用这玩意,这玩意以前是用来吓唬老百姓的。
但是开庭了又吼又敲桌子,那同样不太好,于是后面才发明了法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