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晚上去比赛,你打算怎样打扮?关于面具和造型,你有什么想法吗?”
他和她商量起演出服来。
现在订制是来不及的。《高手在民间》周赛时,每个参赛选手都得按照自己的审美定妆容,比的不光是歌声和舞技,还有品位。
“银色的狼型面具。你觉得怎么样?我一个朋友有相关设计,她那边的服装,都很不错,不管是男装还是女装,想要穿得足够另类,她那边都能找到了……等一下我们就过去……”
时欢非常信任那人的品味。
这让傅千循有点好奇,本来他还想帮着出出主意的,想不到她早就计划好了。
也是,她从来不会打没准备的仗。
晚餐后,两个人叫了一辆车,目的地是盛市——作
为一个国际型大都市,这里汇聚了世界各地优秀的人才。
惠城到盛市,上高速一个半小时就到了。
坐车的时候,傅千循含蓄地说了一句:“以后你要参加比赛,我觉得我们是不是应该买辆车子来开开?老是叫出租车,不太合适。”
“嫣然姐有两辆车,回头借一辆开开……”
她已经想好了。
傅千循本来是想买一辆的,但寻思着,买什么车好呢,十几万的,没啥好车的,几十万的车也一般般,到时,她一定会问他钱是哪弄来的。他不好乱扯谎,将来被她抓住把柄,不好收场。
时欢也是这么想的,买车是比较方便,可买车的钱来得奇怪,就不怎么好解释了,那就借来开开。
嫣姐的两辆车,一辆越野,一辆轿车,都五六十万,在普通人当中,能开这样的车,已经是土豪。
“好,江嫣然是个小富婆,她的便宜不占白不占。”
作为南六省的商业大佬,傅千循觉得吃软饭也挺好的……
“累不,抱着一起眯一下……”
他大剌剌搂住她,眯上了眼,东奔西走的日子里,出租车的后座自比不得自家几百万的车来得舒服,但是,只要和她在一起,每时每刻都美滋滋的。
重要的是,她居然没抗拒,当真窝在自己肩上养起神来。
他悄悄眯开眼偷看,唇角暗暗勾起:这是好现象,她已经开始在慢慢接纳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