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形式送到欧洲和美洲。
将这些东西卖掉之后,再把获得的银子作为贷款给他们。
如果他们着急,可以直接按照当地的市场价格,向大明领取这些物资,自己到市场上去卖。
大明大老远的去一趟欧洲,还有主力舰队保甲护航,根本不担心海盗劫掠。
如果直接带现银去欧洲,而不是带着商品去,那就亏大了。
两国以大明给他们的贸易许可,以及美国的长岛地区,法国在印度的殖民地,作为贷款的抵押。
若两国不能正常还款,大明有权直接扣押两国的商船,有权占有作为抵押的两处土地。
直到两国政府能够偿还全部的贷款本金和利息为止。
盟约签署之后,格拉维耶和亚当斯安排副手乘坐快船返回本土,向本国决策者传递这个大好消息。
格拉维耶和亚当斯自己,则是继续留在大明,维持与大明皇帝和朝廷的关系。
关键是督促大明尽快参战,尽快把承诺的贷款发出来。
不过战争准备都是需要时间的,两人就算是在这里盯着也快不了多少。
幸亏大明本来就在组织吴王护卫军团,组织军队出海所需的战争资源和船舶都是现成的。
而且大明皇帝在亚当斯上次来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准备战争了。
关键是现在的大明皇帝确实有钱。
直接经营的皇商本来就能赚到的大量利润,地方藩臣还要每年向皇帝缴纳一笔贡赋。
这些钱都是入了皇帝自己的内帑的。
就算是有保守的官员不同意,大明皇帝也能直接用内帑发军费开战。
实际上大部分官员不会抵制皇帝花内帑来打仗,因为官僚系统也能在这个过程中够分到利益。
所以看上去只用了短短四个月的时间,大明朝廷就完成了最终的战争整备。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