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丶码头丶陵寝丶坟茔等设施的营建事务。
都水司:负责河流丶湖泊丶航道丶水文丶水库丶水坝丶桥梁丶船只的勘察记录管理和修缮事务。
工商司:负责制定工商业发展规划,负责工厂和商行的登记和管理,负责市场监督和管理,负责专利登记和保护等工商业事务。
刑狱司:负责起草和修订律令,承担官方的公正和鉴定事务,负责讼师和监狱的管理,但不再负责审判。
审理司:负责审判,承担事实上的王国法院体系的管理职责
卫生司:负责国家医疗丶卫生事务管理,负责医生和医院相关事务。
储备司:负责金银丶矿产丶钢铁丶粮食等战略资源的整合储备,负责筹备金本位纸钞发行事务。
警卫司:负责民间公共安全事务,交通指挥和治安管理,官方公务安保警戒丶案件侦破搜查丶抢险救灾和应急处理等警察系统的工作。
情报司:情报收集和处理,情报相关的保卫和防御工作。
科学司:除了常规官员之外,专门设博士职务,以官方和的着名学者和工匠们充任。
博士不定员,由朝廷出资供养,专职从事科技丶工程丶文化方面的研究,本身品级以成果和贡献定。
吴王实验室工匠们,朱简烜的真传弟子们,都被放进了科学司当博士。
部门机构基本确定之后,朱简烜看着手上的人员履历表,将原本职务与现在吴国个部门有一定关联性的官员,安排到各个清吏司署理职务。
根据后续情况决定是否原地转正。
所有清吏司主官郎中,品级暂定正五品,是大明清吏司郎中的正常品级,与秘书府的秘书们平级。
所有郎中全部由吴王本人亲自任命,也全部只听命于吴王。
在地方上,开始整合灾民组成的临时护卫军团,逐步改编为正常的民事机构——县。
暂定每四个护卫军团的人员组成一个县。
若是一个地方驻扎的军团数量不到四个,说明当地情况比较特殊,也按照一个县的规格组建。
瀛洲和白云两片群岛都只有两个护卫,也各自组建一个县。
南澳群岛只有一个卫,也设立一个县。
随着持续输入大明的移民,这些县的人口会发展起来的。
与此同时,所有的县,全部直属于中央朝廷,县以上暂时不设任何分管机构。
一个卫的指挥使,理论上是正三品的官员,而知县只是正七品的官员。
虽然文武官员品级不能直接比,但八级的差距还是大了点。
最初正常组织的几个卫的移民,不会直接转成县。
只有本来就是文官管理,由灾民迅速组建起来的护卫军团全部改成县。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