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一点细微的声音响起,路灯突然灭了,文物店门口好像有什么动静。
他悄悄走近,在黑暗中看见文物店门口的两只小铜象抬起了脚,向对方的方向挪了一小步,各自小心翼翼地扬起鼻子,亲昵地蹭了蹭。
【字数不够,再放点乱七八糟的】
十岁的沈安轲是村里的孩子王。
“孩子王”这个称呼,总让人觉得,是孩子中极凶悍的物种,而沈安轲除了一般孩子的顽皮外,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而沈安轲坐上这个宝座全然是年纪上占了便宜——那些十几岁的孩子,比他们大几岁,正处于一个十分骄傲的年龄段,根本不屑与这些顽童为伍,而其他的孩子大多还拖着鼻涕,沈安轲这个年纪,恰到好处。
在挺长一段时间里,有一种小零食在孩子间颇为风靡。两角钱一小袋,袋上印着齐天大圣和猪八戒,绛红的颜色,一丝一丝的,吃起来酸溜溜、甜丝丝。而这些都不是最主要的原因,它最大的卖点在于,每一袋都附赠一颗玻璃珠,圆滚滚的、透明的、里面有各色弯月状图案的玻璃珠。男孩儿们,用它打弹珠,女孩儿们则是小心翼翼地把它们当做珍珠似的收藏起来。时常有人把自己收集的玻璃珠拿出来炫耀或者相互交换。
沈安轲拼命做家务换来的零花钱全贡献给那种送玻璃珠的小零食了,所以无疑他的珠子数量是村里数一数二的,甚至还有一些稀少的颜色,他把它们装在两个香皂盒里,一盒坑坑洼洼,一盒晶莹剔透。
当华狗子挂着两条鼻涕得意洋洋地炫耀手里一大捧弹珠时,沈安轲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华狗子家里十分困难,他妈又是村里有名的泼妇,所以他的童年里是没有“零花钱”这种东西的。这些弹珠都是他向沈安轲借了几颗然后从别人那里赢回来的,沈安轲心里咕哝着,早知道就不借给他了,让他的弹珠都要比我多了,哼。
不过也只是想想,事实上他不会这么做,一般情况下他就是个“老好人”,不随便得罪人,捧高踩低,颇有点见风使舵的味道。而华狗子在孩子中的声望明显不比他低,他也不能轻易得罪,并经常以分享零食和小玩意儿这种做法来拉拢关系,华狗子也十分给面子地和大家一样叫他一声“轲轲哥”,这听起来有些拗口的称呼让沈安轲很是得意,也就对华狗子更亲厚上几分,俩人十分“哥俩好”。
而这一次,沈安轲发现华狗子手里捧着的弹珠光滑剔透,不像以往那样“身经百战”的坑坑洼洼,便有些酸溜溜地问他,华狗子得意地说,这是从路景那儿拿的,说完豪迈地用袖子擦了擦鼻涕,沈安轲心里嫌弃,觉得他很脏,当然,他是不会说出来的。
华狗子有很多东西都是从路景那儿“拿”来的,这显然不是第一次。华狗子做得得心应手,大家似乎也觉得理所当然,起码没人说他不对,大人们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许,在所有人的认知里,“杂种”就该被欺负,就是不配和普通孩子一样成长。
路景是个小杂种。
路景的妈妈是个□□。
沈安轲听爸爸妈妈吃饭时聊起时这样说过,他还记得他那时插嘴问道,“□□”是什么意思,妈妈狠狠敲了他一筷子,瞪着眼不耐烦地说,小孩子不该问的别问。
看,大人就是装腔作势。
农村里最不缺的就是闲言碎语,那时没有多少娱乐活动,茶余饭后便是串串门子,聊个东家长西家短的,路景的妈妈路香花的往事更是时不时被人翻来覆去地提及。沈安轲和其他小伙伴也大多知道些。
【↑↑↑在文档里瞎翻翻到了这个,隐约记得是自己写的,然而一点也不记得自己打算写的是个什么玩意儿,用来凑字数吧╮(╯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