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慕华没法不乐啊,他心中暗想,我原来说崔光是色中之魔,还真没冤枉他。
这厮不仅泡女人的手段有一套,而且节操全无啊。
好么,这两首诗前几天还说是崔相送给小女金小蕊的呢,现在又马上改成自己送给高五娘和俞寡~妇的了。
够卑鄙,够无耻,我喜欢!
我听说俞寡~妇也算才女一名,会不会就因为这首诗,就对他心生好感呢。
俞铃此时,却比金慕华想得还要心头鹿撞。
要命就要命在“才女”这两个字上。崔耕这诗,若是一般的人听了,只是会以为这首诗不错而已。
而俞铃却听出了此诗的弦外之音。
这首诗是李白奉唐玄宗之命,赞美杨贵妃的。换言之,他得为唐玄宗立言,其中的含义岂能那么纯洁?
云想衣裳花想容,一语双关,既是写花,又是写人。完全可以解释成,我见了云(衣服),就想到了容(容颜),再龌龊一点,那就是见到了衣服,就想到了衣服下面的冰肌玉肤了。
第二句,春风拂槛丽色浓,表面上写春风吹拂栏杆,露珠润泽,花色更浓。但解释成,杨贵妃被唐玄宗宠幸之后,容貌更加娇、艳,也完全可以。
最后两句,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
这就更不得了了,群玉山,是周穆王会西王母的地方。一仙一凡,……呃,古书上没记载他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是,反正,总而言之,这位周穆王“乐而忘归”了。
由此可见,整首诗其实是含而不露的一首调情诗,大诗人李白为了当官也真不容易。
现在,由俞铃听来,毫无疑问,是眼前之人在借助此诗,在非常文雅地调戏自己呢。
她会反感吗?
废话,俞铃长得再漂亮,气质再高雅,那也是个女人,是个二十来岁如鲜花一般的女人,是个知道男女之事久旷十余年的女人,岂有不想男人的道理?
只是,她以女子之身执掌两家的势力,麾下颇多桀骜不驯之辈,每日都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好不容易才将事业发展到如今这个地步,又哪有时间和精力谈情说爱?
再者,那些追求她的人,大多打着财色兼收的主意,她又怎敢轻易卸下心防?
如今,望着眼前这个虽然不算多么英俊,却颇具魅力的脸庞,咀嚼着这含义无穷的几句诗,一时间红霞攀上了俏脸,天下的仙女沾染了红尘。
她心中暗想,谁人能如此之快,写出如此两首绝妙好诗?最关键的是,写给奴的这首诗,如此一语双关意
味深长?即便名闻天下的崔飞将,也做不到吧?
再者,就算不限时间,有如此文才之人,也不会为人代笔。
这名不见经传的崔光,顷刻间写成此诗,想来,也只能用天意来解释了。
难道,这崔光,竟是我命定的情郎?
想到这里,她微微一福,道:“妾身方才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还望崔先生见谅。”
崔耕回礼,道:“好说,好说。俞娘子太客气了。”
什么见谅啊?什么客气啊?
人家俞娘子刚才根本就什么都没说好不好,哪用得着道歉?
崔光你也是啊,怎么就生受了呢?
看来这对狗男女是王八看绿豆看对眼了,此时已经有些语无伦次了!
如果说方才的看客们,还是妒火中烧的话,现在他们的妒火已经有若实质!
如果目光能传递妒火的话,崔耕现在早已灰飞烟灭。
然而,这还没完呢。
只听俞铃继续道:“方才高姐姐说得没错,崔先生如此大才,改天可以来船上,和我们姐妹俩谈谈诗什么的。”
“一定,一定。”
烧死他!
烧死他!
烧死他!
无数诅咒的声音,在人们的心头涌起。
可能是上苍听到了他们的诅咒,远方忽然传来阵阵马褂銮铃声响。
人们循声望去
,但见一队美少年身着白衣,骑着白马,小步快跑,气宇从容地向这方向而来。
最吸引人的,还是当头一名美少年。
怎么就那么干净,怎么就那么漂亮,人们毫不怀疑,若是换上女装,此人绝对称得上绝色美女。
但是,其气质阳刚,眉目之间英气勃勃,又丝毫不会让人错认他的性别。
简直是无数闺中少女的梦中情~人。
不,不用梦中了,人群中陡然传来两声尖叫“觉哥哥!觉哥哥!我们在这!”
不用问,喊话的正是尹紫依和金小蕊,那美少年就是金乔觉了。
金乔觉面带微笑,翻身下马,挥挥手,冲着二女打了个招呼。
然后,冲着俞铃微微一躬身,道:“在下迎接来迟,还望俞娘子恕罪。”
“呃……敢问这位公子是……”
金乔觉颇有风度地露出八颗牙齿,道:“在下新罗王子,金乔觉。其实我也不是有意迟到,实在是为俞娘子准备礼物,耽搁了一段时间。”
“礼物?”
“对,在下给俞娘子准备了三样礼物。其一,就是一首诗,请俞娘子准许我当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