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仲来哪里会听我们的话,他根本就没打算把刀给我们,而是手里握着砍刀,严阵以待。
我是真想把他身上的包抢夺过来,但是我要是去抢,估计他们会用刀砍我,用红缨枪扎我。
此时周围一下安静了下来,落针可闻。
突然,从草里跳出来一个大块头,定睛一看,竟然是一个巨大的猿猴。
这猿猴是黑白花色的,后背是黑的,肚子上是白的,要是离远了看,肯定觉得这是一只大熊猫。
这时候我们离得太近了,只有三十来米。
这家伙体型庞大,有四百多斤,我甚至觉得,这玩意要是对上东北虎也有一战之力。毕竟这玩意是站着走路的,长得高,手劲大,要是一把抓住东北虎的脖子,还真的可能捏死。
毕竟有人捏死过三百来斤的花豹,这玩意捏死东北虎一点不意外。
十三太保都挺猛的,纷纷举着红缨枪和砍刀围了过去,和这家伙对峙了起来。
书生说:“大家别慌,猿猴是不吃人的。它的食物是果子,野菜,还有各种鸟蛋。它最善于掏鸟窝,绝对算不上是肉食动物,它们最多就是吃一些虫子啥的。绝对不吃人,不吃人。”
我小声说:“这就奇怪了,不吃人,为啥要来这里攻击我们呢?”
我这才注意到树上的猴子,难道是这猴子得罪这猿猴了?
我大声说:“猿猴大哥,冷静,大家都是灵长类,都是亲戚,有话好好说。没必要打打杀杀的噻!”
我故意用四川话喊话,我觉得四川的猿猴,应该能听懂四川话吧。要是北平话,肯定不得行。
这猿猴猛地站了起来,开始不停地拍胸脯。我心说这是要干啥啊,这到底是咋了嘛!
这东西要是诚心就是要弄死我们,跑都没地方跑。再跑能跑的过猿猴吗?上树就更不行了,也许猴子能跑得掉,人在树上是绝对跑不过猿猴的。
这家伙猛地趴下,朝着我们就奔跑了过来。
红缨枪啊,砍刀啊,在这家伙面前根本就不堪一击,这家伙皮糙肉厚,随便一哗啦,十三太保便人仰马翻。
最可怕的是,它随手抓起来一个人,开始往地上摔,先是抓着胳膊摔,这时候还好,只是摔到了腿,无非就是骨折嘛。
但是接下来换了,抓到了脚脖子,开始噼里啪啦往地上摔,直接就把人摔散架了,把头摔烂了,才算是罢休。
这猿猴可能解气了,扔了尸体,转过身,走掉了。
我直着眼说:“杀个人就走了啊,还不贪心。”
书生说:“你的意思是,把我们都杀了才走吗?”
我这时候看着陈仲来说:“陈瘸子,你要负全责,你要是把刀子给我们,不至于这么惨。”
陈仲来哼了一声说:“就凭你们吗?给你们刀子你们斗得过那猿猴吗?”
我说:“不试试咋知道?肯定的是,你们不行。瞧瞧你们笨的,手里拿着红缨枪乱扎,这家伙的皮比牛皮都要厚,这么扎根本不行,你们需要有爆发力才行。”
一群乡野村夫哪里懂得搏斗嘛,更不懂怎么发力,他们发力普遍都是用胳膊去发力,而不是用全身发力。其实人发力最好的方式就是旋转发力,胯的旋转带动肩旋转,胳膊只是一个支撑,发力靠的是核心发力。
胳膊握着红缨枪,身体旋转起来,用胳膊支撑着把红缨枪刺出去,这样才能刺穿。不然最多就是擦过去,掉几根毛。
再说了,猿猴是懂搏斗的,知道怎么闪躲,怎么泄力。要是论搏斗,猿猴比他们都要强。
陈家十三太保死了一个,成了十二生肖了。
他们都很悲痛,但是也没到如丧考妣的感觉。说心里话,别人死了和自己真的没啥大关系。
不管谁死了,活着的人都还要活着。就算是书生死了,我估计最多三天,就把他给彻底忘了吧。
难道是我生性凉薄?我觉得不是吧,我对人其实还是很热情的。但是我没有办法对一个死人热情。
我觉得做人还是要真实一些,也许有的人会为了爱人去殉情,但是我觉得不值得。人活在这个世上,首先就是要对自己负责。
自杀这种事,是违背自然法则的,是违背人伦的,也是有罪的。
还有就是感情这东西,只是个主观感受,不是真理。
比如有一段时间,我觉得苏梅就是我的全部,我尤其忘不了她身上的香气。但是这次再见到的时候,香气没有了,而且我发现我其实并没有那么喜欢她。
尤其是当她让我为了她留下来的时候,我突然意识到我大错特错了。男女交往这种事,必须要有人做出妥协,我并不想为了苏梅做出妥协。
倒是萧安,她要是想让我为了她做什么,我愿意为她万死不辞。难道我真正喜欢的是安姐?可能吧。
就说小周吧,她非常不喜欢陈瘸子,原因很简单,就因为陈瘸子是个瘸子。但是这个瘸子并不影响生活。
严格来说,其实陈瘸子这人长得挺不错的。
就因为小周很主观的感觉,就否定了一个人,其实这是不对的。
但这就是感情,没办法用理性来衡量。
小周逃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