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第 27 章(1 / 3)

当时的沈知意给不了他答案。

几天后, 他的亲生父母哭着在她面前卑微的请求她,求她让他们见他们孩子一面。

这时候她也给不了他答案。

宋凛说。

“阿莘的身子一向都不怎么好,医生说, 我们这辈子可能都不会有自己的孩子。我们年轻的时候也努力了许久, 但是不见有结果,渐渐的也就死了心。”

“后来我们打算在家族续养一个孩子,就当接班人培养。小孩我们也见了,挺乖巧懂事的,正准备办手续的时候,她怀了。”

“我们很高兴。他是我们爱情的结晶,更是我们千辛万苦才盼来的孩子。我和阿莘都坚信,他将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孩子。”

“他的名字是我们苦苦想了一个月才给他起的, ‘樾’有茁壮成长的意思,我们不求他有多出众, 只求他健健康康、平平安安的。”

他从怀里摸出那块被卖掉的玉佩,上面的字大部分已经被摩擦掉了, 只剩下一个若隐若现的宋字。

“玉是阿莘挑的,她参加了无数场拍卖会, 最终以五百万的价格买下它。上面的字是她一笔一划雕刻上去的,从他出生那天起就带在身上。”

“可谁也想不到,一块五百万的玉, 最后只卖出5万块, 多可笑啊!”

他的声音带着哽咽, 似乎每回想起当时的情景就心痛得无以复加。

“那时候的我正值事业上升期, 很忙,所以就请了女佣来帮忙照顾她和孩子。”

“女佣是中国人,她是偷渡过来的, 阿莘看见她在路边要饭,见她可怜,便把她带回了家。”

“可……可谁也没想到,问题就出在这个女佣身上。”

“她被收买了。”

一想起那个女佣,他便双眸赤红,恨不得生生饮其血、啖其肉!

“原本要续养的是我堂哥家的儿子,眼见偌大一个宋家只差一步就落入他儿子手里,结果我夫人突然怀了。他的美梦落空,便起了不该起的心思。”

“他花钱收买了那个女佣,想让女佣趁机杀了他。可我的夫人平日里把他看的很紧,事事都自己动手,女佣完全没有近身的机会。于是她便趁我夫人午睡的时候把孩子偷了出来……”

“等我们找到那个女佣的时候,她已经死了。而我的孩子,没有任何踪迹。”

“你堂哥呢?”沈知意忍不住问道。

宋凛说,“他说,他不知道。”

沈知意觉得有些可笑,明明一切都是他策划的,怎么可能会不知道?

可事实的确如此。

那时候宋凛家里面的产业还不像现在这样干净。娶了妻子后,他的脾气收敛了许多,人也变得温和起来,以至于让有的人忘记了他年轻时候的作风。

昏暗的地下室里,他堂哥被折磨的已经没有人形了。可昂贵的特效药却死死的吊着他的命。哪怕是这样,从他嘴里吐出来的还是“不知道”这三个字。

“我是真的不知道。我给了她很多钱,我让他把孩子弄死,她说没有机会,我就让他把孩子偷出来我自己动手。结果我到了约定地点的时候,她已经死了。”

纵然他权势滔天,把那寸国土的土地翻了又翻,几乎是掘地三尺,可怎么也找不到他的孩子。

他那么小一个,还不足半岁,随便一条野狗叼去也才够饱腹一顿。

他们一直在国外翻来覆去的找,可谁也没想到,他会出现在国内的一条肮脏的臭河旁边。

一个老头的善意之举,让他的孩子困顿了十多年。

他感到不幸,又觉得幸运。

但自从孩子不见了之后,黎莘的精神就不太正常。她总觉得是自己没看好孩子,所以才丢了他,才让他被别人抱了去。

这份自责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折磨着她,它并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减轻,只会越积越厚。

积攒到如今,她的执念已经到了一种病态的地步。

“所以……”她伸手拉住沈知意的手。

“小姑娘,我们已经跟你解释清楚了,你可不可以让我们去见他?求求你了,让我见见他好不好?”

“我……”

沈知意愣在原地,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心理上,她很同情这对年轻的夫妇,他们痛失自己的爱子,哪怕知道生还的可能很小,但依旧找了十多年也没有放弃。

可在感情上,她实在不忍心看见宋时樾再面临新的感情问题了。

她了解他,所以她知道,当他们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他并不会欣喜。

就像一个在沙漠快要渴死的旅人,他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