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快闪过一丝笑意。
“嗯……还是一只很馋的漂亮长毛猫。”
第77章
甜滋滋的味道在舌尖弥漫。
洛知雪下意识嚼了嚼, 又嚼了嚼,最后吃完一整颗蜜饯,漂亮的脸都被甜得有些皱巴巴了。
宋之年及时递来一杯清茶。
他连忙就着对方的手咕嘟咕嘟喝完, 喝完后一抹嘴,总感觉自己忘了什么。
忘了什么呢?
……
世界屏障外。
言长生默默举起一只火红狐尾, 在心中补充:忘了我哦。
毛茸茸狐尾在空中悠悠晃荡。
俊美惑人的半妖低头,如玉指尖轻轻拨动手中红线, 闭眼查看原著剧情。
——《我在无限世界当万人迷》是一本烂尾书。
大结局完结半年,作者忽然更新后记:主角攻受HE十年后, 原本沦为人形兵器的反派陷入疯狂,冲进千百个无限世界,不分鬼魂和人类无差别屠杀。
主神无法阻止, 主角攻受一残一重伤,眼看世界就要崩坏。
直到杀到无限深处的反派,打开了一副柳木棺材。
棺材里,是一具早已腐烂成白骨的尸骸。
陈旧破烂的暗色嫁衣套在白骨上, 尸骸旁摆着无数斑驳的小纸人,棺材打开,风轻轻一吹,就将那些纸人吹成了灰烬。
尸骸没有任何反应。
失去理智的反派站在棺材前, 停留数秒。
或许是觉得这里风水不错,又或许是身体终于无法支撑。
他早已麻木的漆黑双眼忽生一缕微光, 而后躺进尸骸旁, 伸手将那件破烂嫁衣连同白骨一同抱在怀里, 亲手关上了棺材盖。
尘土簌簌掉落。
宋之年抱着洛知雪的尸骸, 就此闭眼死去。
这就是原著他们的结局。
未曾相识,但因缘巧合下, 他们的尸骨互相拥抱了彼此。
而这一世,他们遇见了彼此。
但和言长生前三任宿主不同,洛知雪本体是魂魄,其中黑雾弥漫,皆为生前因果,这意味着他无法放下执念,终究还是会陷入沉睡。
即便是言长生,也只能在这份生前因果了结后,再助他功过相抵,重塑魂魄。
这份因果,他不能出声干涉。
而能干涉的人此刻正坐在茶馆,含笑眉眼看向洛知雪。
宋之年问:“知雪不喜欢这个故事?”
周围百姓喝茶谈笑,小二飞快穿梭,说书人滔滔不绝地讲起新故事。
方才血泪横流的场景仿佛只是眼花错觉。
洛知雪顿了顿,点头。
“我不喜欢。”
故事的结局,书生醒来后依旧对小姐痴心不改,但小姐身负人命,在某个夜晚失控杀了书生,清醒后,她抱着书生尸骸崩溃自绝于山谷。
洛知雪说:“若是我,干脆杀光人类,这样就不会爱上他们了。”
帷帽下的双瞳闪过黑雾。
宋之年挑了挑眉,笑道:“可你既不是小姐,也不是书生。”
“你只是一只馋嘴的长毛猫,猫呢,是不用思考这么多的。”
“……”少年隔着白纱瞪他:“宋之年,我在跟你认真讲话。”
宋之年握住他白皙的指尖,轻轻捏了捏:“我也在认真回答你。”
不等洛知雪开口。
青年抓住他的右手,温热掌心覆盖着他手背,紧紧地按在了自己心口。
隔着衣物。
有颗心脏在洛知雪掌心砰砰跳动。
少年一顿。
“听见了吗。”
宋之年漆黑的眼看着他,神情平静,一字一句道:“这一颗心,只为你跳动。”
阳光落在茶馆,热闹的汴京成为了背景音。
换做从前,宋之年绝不会想到,自己这样的人也会在某天大肆谈爱。
但此刻,他如同这世间万千个面对心上人的普通男子般,紧紧攥着掌心的手,仿佛攥着一团暖融融的、不会熄灭的火,太紧怕他觉痛,太轻怕他消散。
最后,宋之年笑了笑,只吐出寥寥几句话。
“爱,就是这样的。”
“若你是书生,我绝不会令你受丝毫伤害。若你是小姐,我便奉上心脏,随你取用。”
爱这种东西,谈何道理?
他只要他高兴就好。
“……”
沉默半晌。
洛知雪轻轻撩开帷帽。
微风阵阵,阳光滑过他绿褐色的异瞳,在瓷白的脸上晃动,他静静凝望着宋之年,并不说话。
但微垂的眸,紧抿的唇,无一不诉说着心绪波澜。
——在汴京此刻的阳光里,他似乎终于得到了迟来多年的偏爱。
除了在床上,宋之年见不得洛知雪露出这种表情。
他只好又松开手,起身坐在少年旁边,轻轻挨住了他。如同安抚一株可怜可爱的植物,伸手摸了摸他柔软的发顶。
少年今日穿的是浅白色缎衣,靠得近了,能感受到温热的皮肤。空气中有股清浅的梨花香,静心再闻,却又仿佛是他发间的香气。
温暖如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