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瞬间,我万念俱灰,鲁滨逊死了,我也不想活了。”
“我爬到窗台上,闭上眼睛,就想涌身往下一跳,但是我太懦弱了,最终不敢自杀,退缩了。”
“我把鲁滨逊埋在天台的菜地里,留下一片羽毛陪伴自己。”
“随后的日子,我颓废极了,学会了喝酒和抽烟,烟酒真是个好东西,麻醉了我的神经,让我暂时忘记了苦痛,和对鲁滨逊的思念。”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一年多后,我无意中看见了镜子里的自己:天啊!这真的是我吗?脸色苍白,眼神涣散,就像一个行将就木的垂死之人。”
“我震惊无比,痛下决心改变现状,不再碰香烟和酒,早上绕着天台晨跑二十圈,中午上下楼梯三次,三十七层的高楼,一趟下来,就要登上七百四十级台阶。”
“坚持了半年后,我重新拥有了健壮的体魄,身体又充满了青春的活力,这时候,我决定离开英城大厦了。”
“这个决定,我并非一时心血来潮,而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城里的进化丧尸越来越多,它们攀爬的本领,比猴
儿还强,闯进英城大厦很多次了,继续留下来,安全已经得不到保障了。”
“第二,大厦里虽然食物不缺,但用水困难,在枯雨的季节,我摆在天台上的汲雨的瓶瓶罐罐,经常一个月也接不到一滴雨水。”
“第三,也就是最关键的一点,我不愿意自己如火的青春,就这样耗尽在暮气沉沉的英城大厦。”
“我收拾了一个背包,里面装满了食物清水和各种应急备用物品,在凌晨五点的时候,拿上弓箭,离开了英城大厦。”
“这个时间点,进化丧尸基本上都躲进了黑暗的巢穴,而太阳又还没升起,普通丧尸差不多属于睁眼瞎子。”
“这时候,尸变已经过去两年零四个月又五天,大街上荒芜萧瑟,破烂的广告布随风摇摆,哗啦哗啦的响,仿佛地狱挪到了人间。”
“穿过几条街道,我手心中也捏了两把冷汗,快出城的时候,却见马路上密密麻麻都是丧尸。”
“此时,离天亮已经不早了,不抓紧时间,太阳一出来,出城就更加不容易了。”
“我心中一阵发愁,忽而想到了主意,撬开路边一辆废弃的面包
车油箱盖子,点火引燃了汽车,大火一起,群尸络绎不绝,都被吸引了过去。”
“我趁机溜出广南市,来到郊区,顺着公路走出几公里,到了一个十字路口。”
“站在路口,我突然之间没有了主意,天大地大,我该踏上哪条路呢?”
“我愣了片刻,叹一口气,走上了右手边的公路,心想既然不知道该去哪儿,那就有路就走吧。”
“我这一走,就是两年,足迹几乎踏遍了大半个丝国,但世界仿佛回到了远古时代,这两年的时间,七百多个日夜,我竟然没有碰到一个活人。”
“这一天,我进入云岭山区,顺着一条破旧的公路徒步到傍晚,眼看太阳已经落山了,我还在大山里找不到晚上过夜的地方。”
“我揉揉酸痛的腿,继续又走了十几分钟,转过一道弯后,忽而看见公路上停着一辆越野车。心中一喜,晚上可以在车里过夜。”
“走到车边,我心跳顿时加剧了起来,越野车两扇车门打开,车里物品凌乱,伸手一抹,方向盘上没有灰尘,一眼看出,这车停在这儿,也就是最近的事儿。”
“一刹那间
,我手心发烫,口干舌燥,五年了,五年了,我终于发现活人的踪迹了!!”
“稳定了一下情绪,我前后左右看了看,大声喊:‘有人吗?’周围静悄悄的,一个人也没有。”
“我有些纳闷了:‘车停在这儿,人到哪儿去了呢?’眼看天要黑了,便坐进车里,耐心地等待。”
“突然,车里有人说话,惊得我一下跳了起来,脑门顶在前挡玻璃上,好一阵疼痛。”
“我低头看,原来座位下掉了个对讲机,只听电流声滋滋地响,信号微弱,断断续续地听到:‘这是雅典娜……收队……陈刀岩……’”
我读到这里,又是吃惊又是激动,声音发颤地说:“方旭遇到了雅典娜他们!”
柳小微一双黑漆的眼睛看向我:“你是说洛铁谷的人?”
我连连点头,喜道:“原来肖伯他们去了云岭。”
柳小微道:“云岭?”
我说:“对,是云岭,你这么快就忘记了?刚刚日记提到了云岭。”心想,真是太巧了,我竟然在方旭的日记里,知道了洛铁谷几千人的去向。
接着读下去:“我连忙对着对讲机喊话,但信号
实在太微弱了,再也没有收到对方的回应。”
“我心想,我就呆在车中等人回来好了,但一晚过去,竟没有等到一个人回来。”
“天亮后,我走进路边的树林里寻找,寻出百十米左右,突然大吃一惊,荒草丛中躺着两具干尸。”
“我定了定神,原地转了一圈,没有发现周围有什么危险,弯腰在两人身上搜了搜,找到了越野车的钥匙。”
“心想这两人的死状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