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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姿态优雅的转过身,想用最美丽的一面,让沈晨曦自惭形秽。

童汀兰本以为,她和沈晨曦的会像电视剧那样,来一场命运般的凝视。

她高高在上,如俯瞰蝼蚁一般,让沈晨曦认识到自己的卑微和渺小。

事实上,她转过身时,无论沈竹君还是沈晨曦,一个都没注意到她,连余光都没给一个。

“晨曦,叫宋伯伯,宋总,这是小女晨曦。”

“宋伯伯好。”

沈晨曦落落大方的向长辈问好,宋安明乐呵呵的点头:“不错,小姑娘看起来很机灵,像你年轻的时候,将来肯定有出息。不像我家那混小子,二十多岁的人了还天天四处闲晃不务正业。”

“呵呵,小孩子嘛,都要慢慢教的。令公子学业一向优秀,在企业经营管理上一定也有过人天赋。”

“哈哈,过奖啦,我家傻小子要是听到沈总这么夸他,一定高兴坏了。”

顾辛夷娴熟的商业互吹技能,让她在宴会上如鱼得水,受到广泛欢迎。

在她的引导下,沈晨曦也认识了许多和沈家有往来的长辈。

她举手投足自信大方,没半点大家想象中的小家子气,更不像传闻中那样飞扬跋扈。

大家简直怀疑,沈晨曦其实是哪个名牌大学的学生,传言是谁捏造出来败坏她名声的。

如果真是这样传出这样谣言的人,心肠可太坏了。

大家第一时间怀疑的对象就是童耀光,毕竟能和自己亲表妹勾搭在一起的男人。为了面子,做出败坏亲生女儿名声的事也不稀奇。

如果顾辛夷知道,她在无意中又替童耀光刷了一波坏名声,一定会说声“干得好”。

顾辛夷对当前经济政策有着独到了解,谈起各行各业的发展更是如数家珍,不知不觉中成为宴会的焦点和重心。

站在她旁边沈晨曦,同样吸引到不少目光。有许多年龄与她相仿的二代们,已经蠢蠢欲动了。

童汀兰眼睁睁的看着,众人聚集在顾辛夷母女身旁,漂亮清纯的脸蛋上浮现出怨毒神色。

“汀兰?”

见她情绪不对,林天河轻轻捏了下她的手。

童汀兰调整表情,重新露出大方自信的笑容:“刚才想事情走神了,我们去和沈姨打个招呼吧。”

距离拉近后,童汀兰发现,一袭红裙的沈晨曦,美的摄人心魂。

她明艳如玫瑰,乌黑顺滑如绸缎的长发散落在肩上,秋水明眸中仿佛盛放着灿烂星河。

童汀兰恨不得拿个放大镜看沈晨曦脸上肌肤,没找到半点瑕疵不说,还意外发现她竟然没化妆!

在没化妆的情况下,沈晨曦肤如凝脂,艳光四射,硬是把身边人衬托成了庸脂俗粉。

来自仇人的评价最为可观,童汀兰拼命挑刺,也只能挑出沈晨曦身材扁平,骨架不够纤细,眉毛过于英气,不讨人喜欢。

她暗暗在心中对比,觉得还是自己更具有女人魅力一些。

“快看,沈汀兰也过来了。奇怪,我以前觉得沈汀兰这种清丽小白花很漂亮,怎么感觉她站在沈晨曦旁边,显得有些单薄寡淡呢。”

“沈家风水真好,我一点都不信沈晨曦毁过容。她这长相要是毁容,那我岂不是绝世大丑男!”

“得了吧,你就是回炉重造,也比不上人家沈千金。说真的,这样强势明艳的大美人,真的很让人心动,比港台女明星还好看。”

刚刚还为自己更具有女人魅力感到骄傲的童汀兰,听到几人的议论,笑容顿时僵在脸上。

林天河咳嗽了一声,那几个年轻男子的回头看了一眼,发现自己议论的人就在身后,神情尴尬的结伴离开了。

童汀兰心中分外委屈,林天河贴近她的耳朵,柔声道:“世人甚爱牡丹,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

被林天河用《爱莲说》中的句子称赞,童汀兰瞬间又找回了自信。

他说的对,沈晨曦就是外表艳丽脑袋空空的草包美人,只有同样草包的二世祖才会被她的外貌迷惑。

刚才小声议论两人的年轻男子,童汀兰并不陌生,都不是继承家业的长子,平时最喜欢混迹娱乐场所。

被这样的人喜欢,她还觉得恶心呢。

只有林天河这样白手起家,靠自己能力创下江山的人,才有资格对女子容貌进行评点。

就凭沈晨曦的初中学历,童汀兰可以断言,她这辈子都找不到比林天河更优秀的男人。这样一个可悲又可笑的女人,她又何必放在眼中。

童汀兰自信心爆棚,看向沈晨曦的眼中带着几分怜悯。

她和林天河一起越过人群,走到顾辛夷二人面前,主动打招呼:“沈阿姨好,晨曦今天好漂亮,你脸上的伤疤是用什么护肤品消掉的,可以给我推荐一下吗?我有一个朋友脸被热水烫伤过,我想送她一份同样的化妆品,让她恢复容貌。”

第144章 恋爱脑女儿是年代文假千金21

上次在法院时, 童汀兰打着关心的旗号,要替沈晨曦介绍整容医生。刻意将众人的注意力,引导到沈晨曦毁容这件事上。

这次, 她又故技重施, 想用同样的招数,打击沈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