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店开下去,因此,他想把这个店转出去,但因为人们都知道,这个宠物店的老板得罪了黄七一伙,所以无论宠物店老板开多低的价格,竟然没一个人敢接手。
而那个打宠物店老板的壮汉,听到宠物店老板想转让店,竟然托人威胁宠物店老板,要把店转让给他,宠物店老板听到这件事后,几乎又要气病了——把自己的这个店,转卖给他最恨的仇人,这让宠物店老板死也不甘心,但又怕黄七一伙报复,所以进退维谷,不知如何是好。
我一听,就更加又气又恨,我却偏不信这个邪,便接手了这个宠物店,并且给宠物店老板的价钱也不低,宠物店老板拿了钱后,就离开了这个小城市,而这个宠物店,就成我的了。”
“原来是这样,没想到你还有侠肝义胆的一面,但你接受了这个店后,不就得罪了黄七一伙了吗?他们难道没来寻衅滋事,如果他们来骚扰的话,你怎么应付?”王同连忙问道。
“当然会来骚扰,不过在他们骚扰前,我已经做了充足的准备—
—接受这个店后,我没立即开业,而是在一年后才开业的,在开业前,我用一年时间做了准备,我养了七只鹰,而且这种鹰,是我在鸟类研究所培育出来的品种。
这种鹰个头和西瓜差不多,攻击能力极强,智力也是鹰类里最高的,这种鹰的忠诚度极好,而且寿命可以长达六十年,更特别的是,它们腿的长度,也是所有鹰里最长的,这也使它们攻击的灵活性和范围,大大增强。
它们都听我的指挥,它们就是我的保镖,我的手下,我的兵士,也是我用来对付黄七一伙的武器。
我还清楚地记得,在开业前一天的夜里,我已经想好了对付黄七一伙闹场的办法,对于第二天即将发生的一切,我没有丝毫的恐惧,反而感到兴奋,我这才知道,我内心深处,天生就是亡命之徒,争勇斗狠,冷酷无情。
到了第二天,我安排了几个人,在这个店门前放鞭炮,摆花篮,还请了歌舞乐队,不知为什么,我心里甚至期待着那些人来闹场,一直到了下午一点多,前一年打宠物店老板的那个壮汉,果然又来了,仍然带着他那个很漂亮的女朋友,此外,还带着另外两个同伙。
当时,我正在门口站着,而一只鹰就在我的身后,伺机而动,看到他们出现后,我心里忽然有种莫名其妙的狂喜,果然,那个壮汉知道我是新老板后,就骂骂咧咧,上来就是一拳,一下子把我打倒在地。
但我倒在地上后,并没屈服,依然和他对骂,这是为了激怒他,让他继续殴打我,这样一来,我让我的鹰攻击他,就更有正当性了,当他用脚踢了我两下后——我的那只鹰,见我被打,早就跃跃欲动,准备过来保护我,但没有我的命令,它又不敢贸然上前——我觉得时机差不多了,便吹了声口哨,指着那人,高声骂了句‘操他妈,废了他’。
那只鹰腾空而起,一下子就抓掉了那个人的一大块头皮,那人惨叫一声,当时就疼晕过去了,随后,被他女朋友和同伙送到了医院里,从那之后,那人的就成了一个秃子。
并且脸皮也变松了,一下
子老了十岁,当然,他们吃了这么大的亏,不会这么容易善罢甘休的,在下午的时候,又来了大概十多个人,但我只动用了三只鹰,让他们十多个人的头皮,无一幸免,他们的情况与那个壮汉一样,都几乎被毁容了,这对他们的威慑力很大,其中还有三个,因为毁容,还患上了精神病,他们被吓破了胆。
当然,也有恼羞成怒,豁出性命来报复我的,但被我的鹰抓了第二次,而且第二次是直接抓脸,直接抓脸的话,就是毁灭性的毁容,经过几个月的反复较量,他们损失惨重,在他们整个黑社会中,再也没有一个人敢惹我,我在这个小城中,成了他们最怕的人,甚至是唯一怕的人,他们也是第一次遇到了这么一个强硬的对手。
我知道,他们是不敢随便杀人的,况且那七只鹰,每天二十四小时,都在周围守护着我,黄七一伙,根本没机会靠近我。
更重要的是,我在这个小城市里无牵无挂,虽然我已经离婚,但毕竟有儿子了,而且从来不回这个小城市,所以我无牵无挂,还不怕死,所以,我是黄七一伙的克星。
当然,我有一个原则,他们不惹我,我也不主动惹他们。
你们知道什么人最难对付、最危险吗?就是那些有勇有谋,而又不怕死的人,就是我这种人”。
其实,当米医生讲到他训练的鹰时,我脑海中瞬间闪过一个念头——难道夺走那只箭的鹰,就是这个米医生的鹰,但听他讲的这些,好像应该和黄七并不是一伙的,但如果不是一伙的,他的鹰又怎么会夺那种箭呢?
那除了米医生外,在这个小城市里,谁还有如此高的养鹰、驯鹰的本领?
这时,我看到施方和郑旭交换了一下眼色,然后两人心领神会似的点了点头,施方清了一下嗓子问米医生:“你如此坦承,我们也直言相告,我们之所以来这里,除了是请你帮我们治好那两只鹰外,还有一个重要的事情要问你,希望你们也能告诉我们”。
“说吧,什么事?你们尽管问,我要么不说,要么就说真话,绝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