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畿开博路,佳节一阳生。
喜见儿童色,欢传市井声。
今日冬至,傍晚时分,华灯初上,大街小巷,热闹非凡。
楚熙身着一袭素衣黑袍,和韶思怡漫步于街市上。
街上人来人往,长街两侧,挂满了灯笼,给来往的行人照路。
韶思怡见楚熙一言不发,只是沉默的陪她漫步,便开口问道:“王……”爷
“别叫我王爷,你若不介意,叫我楚熙或楚公子就好!”
楚熙?韶思怡不解,御王不该姓容吗?
难不成是冠上了母姓?
韶思怡温柔一笑,“楚公子比我年长,不如我唤楚公子一声哥哥可好?”
楚熙倒也不介意,他应道:“好!”
“哥哥,我看你好像有心事啊?”
楚熙也毫不避讳的承认,“是啊!今日冬至,也不知清兰在做什么?有没有想我。”
韶思怡闻言,心里有些失落。
楚熙开口三句不离白清兰,白清兰虽是楚熙的妻,但韶思怡心里总会有些莫名的吃醋。
韶思怡饶有兴趣问道:“哥哥,你这么想她,那你和她一定发生过许多趣事吧?可以给我讲讲吗?”
楚熙勾唇一笑,“我和清兰从小就认识,也算少年夫妻,相互喜欢。清兰霸道强势,文武双全,擅兵法谋略。她是个奇女子,也是我心里无人能替代的存在,更是我要拿命相护一生的人……”
楚熙和白清兰能回忆的趣事有很多,但其中有一件事却让楚熙记忆深刻。
建兴三十三年,秋风瑟瑟,落叶飘零。
白府后院,楼阁上,十一岁的白清兰坐在阶梯上痛哭流涕,她身上的一袭白衣长裙,血迹斑驳,头发疯散的她悲伤到不能自己。
而楼梯上躺着一只刚出生不久,浑身是血的小狗。
小狗通体雪白,小小一只。
它此刻正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皮毛上全是鲜血。
刚回白府来看望白清兰的楚熙在听闻下人的禀报后才知,楚熙送给白清兰的狗前不久去世了,死之前诞下了一窝小狗。
小狗还没满月就有一只被白清兰抱在怀中四处闲逛,但在楼阁上下楼时,白清兰腿脚一滑,狗直接从楼梯滚下,活活摔死。
白清兰自责不已,下人去搀扶她起身时,她不愿起来,只是坐在地上,哭的上气不接下气。
“清兰!”
杨安辰身穿一袭青衣,一脸担忧的走向瘫坐在地的白清兰,他身后跟着的是白秋泽。
建兴三十三年的杨安辰和白秋泽也极为年轻,白秋泽少年将才,勃然英姿,一袭红衣,堪称绝代,而杨安辰才华横溢,貌比潘安,他的文采谋略堪称一绝,有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之称。
两人在不相识时,曾是多少年轻貌美女子的梦中情人,只可惜两人的相爱,让觊觎他们的女子彻底死了心。
两人成婚后,因两人皆都不能生儿育女而导致膝下无儿无女,所以白清兰的出现,在二人看来,就是上苍赐给他们最为珍贵的礼物。
两人将白清兰视为己出,自是舍不得她受一分一毫的伤害。
如今白清兰坐在地上哭的死去活来,两人自是心疼不已。
杨安辰一把就将白清兰抱入怀中,抚摸着她的后背,轻声细语连哄带劝,“兰儿乖,爹爹在,不哭了啊!”
白秋泽蹲在杨安辰身边,柔声问道:“清兰,发生什么事了?怎么哭的这么伤心啊?”
白清兰抽噎着将事情的原委说了出来,杨安辰和白秋泽闻言,杨安辰安抚道:“清兰,你听爹爹说,你不要这么自责,这小狗和你没有缘分,所以才会离开你。别自责了,好吗?”
白清兰声泪俱下,“都是我害了它!要不是我看着它可爱将它抱出了狗窝,它就不会死……”
“生时乐死皆由命,事在皇天志不迷。”杨安辰劝道:“兰儿,这世间生死由天定,这小狗虽死,但不是你的错,是老天要收他。”
“爹爹,这小狗的死是错在我过于心急,如果我能再等等,等它长大能跑能跳了,它就不会被我的粗心大意而摔死了……”
那日的秋风飒飒,空中落下了蒙蒙细雨。
白清兰在和杨安辰一起将小狗的尸体埋葬后,白清兰才回了房间,楚熙相伴左右。
白清兰趴在床榻上,脸上的泪水还未擦干,楚熙坐在一旁的椅子上,轻声安慰道:“清兰,小狗已经死了,你再如何哭泣也挽不回它的命,若你还是心有不安,要不我安排一场法事为那只小狗超度一下。”
白清兰伸手擦干泪水,“熙哥哥,这世间的生命好脆弱啊!像面镜子一样,一摔就碎。”
“所以呀,我们才更应该珍惜当下这美好的生活。”
白清兰起身一把扑进楚熙的怀中,楚熙双手环抱她,白清兰问道:“熙哥哥,生命这么脆弱。那有朝一日,你会不会也离我而去啊?就像那只死去的小狗,突然离开我?”
“天地赋命,生必有死;自古圣贤,谁能独免?”楚熙抚摸着怀里毛茸茸的小脑袋,“清兰,生死是由天定的,我们谁都逃不过。所以我终有一日会因死亡而离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