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样都嫌脏。
但好在这男人在外边没有什么不三不四的相好,不过品行倒是不怎么样,如此查了清楚,只着手尽快办事,到时候他儿子渡过了这道坎了,这小狐狸精人在他们厉府,还不好拿捏?
如今大清朝倒了,但是玩男倌的风气倒是从贵族阶层向下流行起来,许多有钱人家会养一两个戏子,有的老爷从前也不好这一口,但是贵族的癖好是风潮,也赶了几回时髦。
周正有些厌恶这样的风气,也对唱戏的很有偏见,他思想是当下年轻人的思想,小时候跟在四少爷读过几年书,两人虽是主仆,但是关系挺好,四少爷在外留学,每年都会寄几封家书,有时候还会给他一封信,谈些留学时的趣事。
两人志同道合,只觉得大好男儿定当有所作为,成天在戏班子里给人卖唱像什么话?有手有脚有力气的男人拉个车都比这样体面。
如今呢,最厌恶的男人种类竟然进了他们厉府的门。
本来该依照恶趣味刁难一二的,但人突然从轿子里出来,只觉得满眼的红色晃得人眼花。
什么样貌都没瞧见,但断不是他爹说得那样妖里妖气。
站得不似上军校的三少爷那样板直。
却别有一番风骨。
他的身形偏瘦,肢体十分纤细,骨体像个衣架子似的,把直筒一般的喜服都穿得十分好看。
红盖头盖着,想来是看不见前面,雪白的手腕子从袖中露出,一段羊脂玉一般雪白细瘦的腕子刹那间能晃得人眼花。
他的手指纤细修长,根根似美玉,粉白的手心竟然有一颗艳丽得如同血滴子般的朱砂。
光是瞧着这只手,只觉得艳得要命。
鬼使神差的多了一句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