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是不是将来会纳你为妾?他倒不学焕主子那样无情,跟着他有好日子过。”
我连这禽兽的正室都不做,还去做他小妾?我当下大怒,义正词严反驳道:“宁做穷□,不为富人妾。”
王大娘把我呸回来:“你卖身契在人家手上,还敢给脸不要脸?也亏得少主性子好,换个狠心点的,早将你卖窑子了,到时候哭都没地哭去。”
卖身契?我的心一下子又凉了。
身为二十一世纪人,人口买卖这玩意在我脑海里还是很淡薄的。加上家人在出发前唠唠叨叨反复了无数次南宫家肯定会放十八岁的大丫头,到时候就能回家。石头又是签的长工契,也经常在我耳边说十八岁要回家打铁娶媳妇的,感觉就像一份不能辞职的合同工。
进了南宫家,工作一直没什么油水,宅斗文里的争权夺势也轮不到这种烧火的小丫头身上,南宫焕只送过宠妾,从没卖过仆人,而南宫冥的态度又一直和和气气,怎么顶撞都不生气。
所以我潜意识认为做错事大概就是被打板子、扣月薪、顶多被赶出去(最好),却从来没往被转手卖掉这方面想……
主人要收奴婢,根本不需要奴婢同意。南宫冥不过是年纪小,怕父亲责怪,不敢惹风流事耽误学业,否则他强迫我去侍寝,我马上会被大家脱光洗干净,打包裹绑蝴蝶结送床上去。
虽然我在故意惹他讨厌,可是顶撞得太狠,说不准他真的忍无可忍,真将讨厌的我卖到不知什么地方去,那就哭都来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