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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天 海鸥叫嘎嘎 1184 字 18天前

晏清带去珍味楼,原是想激一激他的血性,谁料几个时辰之间,一句话说错,他犯下大错,被那魔头掳走。想来救是绝救不回来了。那玉傀性格可爱有趣,如此境地是她绝对不想的,但现在已全无办法。

挥手道:“知道了,仙子昨日去了九黎城,后日才回来,到时候我与她说。”

“后日?”红钗喃喃自语,“等仙子回来,恐怕那玉傀脑袋都不知道掉到了哪儿去了。”

她再一转头,入门正对着一张主位的太师椅,左右两侧各放着一把高椅。

见堂上坐着的男子内穿青色的锦袍,外披一张黑狐裘做成的披风,一张白皙小巧的小脸埋在貂皮做成的高衣领里。就连他头上带着的帽套都攒着红珠,何止“矜贵”二字。

眼睛生得大而灵动,上嘴唇薄而下嘴唇厚,显出一种很少见清纯无害的圆钝感,十分娇憨漂亮,仿佛再趾高气扬的神情,在这张脸上显露出来,都不会叫人觉得生气。

这就是端英真人带来的人了。

红钗惊叫:“真是一模一样。”

宋阳秋侧脸问:“什么一模一样?”没人和他说过有个玉傀和他长得一模一样,他听不懂刚刚这姑娘和嬷嬷都在说些什么。

端英说:“你无需理会。”

他从堂下的另一侧走来,刚刚被黑暗的阴影遮挡,走出来是个同样英俊的男子。红钗见过金玉开,不为端英的俊秀震惊,反倒觉得与那金玉开相较,似乎谁人都少了那抹天上地下唯我独尊的狂气。她正想完,不由得觉得自己好笑,怎的在这儿肆意评价起人来了。

宋阳秋说:“你们在说的有我,怎么能不去理会了?”

端英道:“他落到金玉开的手上,想必死路一条,既是死人,那就不用去理会了。”

自端英得到宋阳秋此人后,就将重宝压在了他的身上。至于那沈晏清?被金玉开掳去就掳去吧。

倒不是怕了那无恶不作的魔头,只是不值当罢了。

话回正题,端英和宋阳秋话说到一半,他不再理会红钗带来的这个小插曲。接着说下去:“金虎堂的事情,一时半刻得不到解决,明日下午你我先去九黎城找越安,倘若这次在九黎城里等不到剑尊,你再随我一同前往昆仑。”

宋阳秋觉得奇怪:“回昆仑了,我们这就回去了?”

端英笑了一声:“是去北域的昆仑。”

端英道:“你难道从来没有奇怪过吗,昆仑剑宗身在太华山巅,却为什么要叫做昆仑剑宗?”

“如今昆仑剑宗的地界在中域的太华山脉里,可从前,它就在昆仑山巅。北域大雪封疆,天灾之下死了千千万万的人,昆仑剑宗被迫南迁,差点断了传承,这次的秘境就在昆仑山脉中。当然,就算没有这次的秘境,我们本来就要走此一遭。等你见了剑尊——”

说着说着,他静了静,像是正在回忆一个人。

要想讨得凌霄的欢心,沈晏清是个绕不开的人物。

于是,话题突兀的转到了沈晏清的身上。

良久,端英道:“沈晏清活着的前半生喜欢穿艳丽些的衣服,进了太墟天宫后穿的衣服却多是素色的白衣、浅色的蓝衣,不吃辣,不吃羊肉,不吃猪肉,不吃一丁点带油腻的肥肉,字写得很烂,画画更加稀松平常,史书、诗经、论著一概不看。平日学堂的功课,全靠指使旁人帮他抄书才渡得过去。”

“二十一岁前听人说是挺爱笑的,过了二十一岁后,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笑得很少。勉强勤学了一段时日,可惜到了二十三岁后,生了一场重病。是心疾,郁郁寡欢到了近死的地步。送进姑苏的大明寺养了半年,认识了在凡间装神弄鬼的明鸿仙君才好些……”

——但大明寺相遇,不过是明鸿仙君居心叵测的阴谋罢了。

端英面无表情的说:“明鸿仙君靠着沈晏清一跃成了京城的贵人,不过半年的时间就搅动了天下的风云,颠覆旧朝扶持新朝,明鸿仙君历世而回,不仅突破了金丹期,更是掌握了太墟天宫的镇宫之宝销魂灯,坐上宫主之位。”

“再后来的万宗会相逢,不用我多说了吧?”

端英道:“你有两条出路,一来是用你这张得天独厚的脸去模仿他,或是完完全全地与他相反。这两个选择都有它的道理,学他的,万一凌霄就喜欢他这样的呢?不过,自沈晏清下落不明后,学他的人如过江之鲫,可成功的案例,你们也看到了,一个都没有。”

“至于不学他的,那就更像是盲人过河般的没有头绪了。”

“不过要我说,如果真的要选,自然是要不学他的好。你和沈晏清长得太像,就连我,每当看到这张脸,也只会想到他。遇见和看见的次数越多,他留给我的记忆反而变得愈发清晰。”

端英道:“尽管我让你来做沈晏清的替身,叫你想尽办法要使凌霄移情别恋,但我从始至终就不觉得世界上会有替身一词,因为有些人不是用一张相似的面容就能顶替得了的。”

宋阳秋迷茫道:“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一定要让凌霄真人移情别恋呢?”就让他如此深爱着沈晏清不好吗。

端英张了张嘴,这个问题他也想过,最后咧嘴笑道:“人人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