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深刻的印痕,握着牵引绳的手指收紧,指甲嵌入掌心。
一边控制不住的咕嘟嘟冒酸水,一边极力克制自己的冲动。
他嫉妒一只狗,嫉妒到恨不得取而代之。
那本该是他的位置。
“于海。”
魏朝宗忍不住叫了声他的名字。
于海抬眼看向他,黑眸流露着的轻松的笑意。
魏朝宗嘴唇微动,他想说,你能不能抱抱我。
但他害怕看到于海眼中再次出现排斥和冷漠。
魏朝宗拽着大狗的脑袋,从某人掌心下挪开:“它在泥堆里滚了一天,没洗澡。”
于海的确有几分爱干净的毛病。
之所以说毛病,是因为当年他每天在工地干活,半天下来,衣服脏的能把水染黑。
工地空气里都充斥着建筑粉尘,更别说他们还要搬运东西,衣服变脏再正常不过。
偏偏于海爱干净,别人午休的时间,他精力旺盛就趁休息的时间洗衣服。
还得了个“于小美”的诨号。
这事魏朝宗也知道。
魏朝宗来了后,包揽了衣物清洗的活。他的衣物从内到外,从帽子到袜子,都是魏朝宗手洗的。
刚开始魏朝宗提议帮他洗衣服,于海是拒绝的,摆摆手说,你管好自己那摊就行了。
于海这样说事出有因。就在前一天,魏朝宗还带给他一个小震撼。
先是懵懂的问,衣服给谁。
于海以为对方打算卖二手,随口说,你衣服脏的,免费送也没人要啊。
魏朝宗继续问,那它怎么变干净。
于海差点以为这人是个傻子,手指敲了敲对方的额头,当然是自己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