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谈判的条件(1 / 2)

第112章 谈判的条件

贝尔曼联系了蒂姆-罗宾斯。

他安慰曹阳说:「蒂姆-罗宾斯也是不错的选择,他是个脾气很好的低调演员,不像西恩-潘,

是有名的坏小子,脾气暴躁,出言不逊,还是有名的家暴男,非常难以相处。」

曹阳之前选择西恩-潘,并不是看重他的演技多好,蒂姆-罗宾斯不一定比他差,主要还是因为西恩-潘演这个角色成功过。

现在既然西恩-潘放了鸽子,那就换个人,蒂姆-罗宾斯也是不错的选择,就看蒂姆-罗宾斯有没有跟克林特-伊斯特伍德签约了。

蒂姆-罗宾斯接到电话,便按照约定跟曹阳见了一面。

「你好,曹阳导演。」

「你好罗宾斯先生。」

曹阳跟蒂姆-罗宾斯握了握手,随后示意对方就坐。

两人的见面地点是一个小会议室,这是贝尔曼以筹备电影的名义租下的。

「罗宾斯先生」

「蒂姆,叫我蒂姆就行,朋友们都这样叫我。」蒂姆-罗宾斯笑着说道。

看起来确实脾气很好,不像西恩-潘,想法很多,有点桀骜不驯。

「蒂姆,这是一部同性恋电影,你应该知道,你能接受里面有接吻的镜头吗?「

曹阳必须要问清楚,并且将来还要写进合约里,在好莱坞,一切都要落于文字才能减少麻烦。

蒂姆-罗宾斯摊开手耸了下肩膀,笑着开玩笑道:「只要对方是个帅小伙,我没意见。」

「片酬方面?」

「四百万怎麽样?」蒂姆-罗宾斯问道。

他现在的对外报价大概是800万到1000万,文艺电影的片酬就没有标准了,但大多数都是片酬减半。

他现在已经是报了一个最低的价格了。

片酬问题一般是跟对方的经纪人谈的,但那是商业电影,文艺电影只要能冲奖,演员自行报个低价经纪公司也会支持。

当然,只有具有很大知名度的明星才有这待遇,小卡拉米就别想了,乖乖等公司安排才行。

「没问题。」

贝尔曼说了,蒂姆-罗宾斯的片酬,只要不超过六百万,都能答应。

确定了这些,其他都是旁枝末节了,跟对方的经纪人谈妥就行。

蒂姆-罗宾斯回去后没过几天,就接到了经纪人打来的电话,说克林特-伊斯特伍德有部电影,

想找他谈谈,有意让他出演其中一个角色,问问他的意见。

蒂姆-罗宾斯很疑惑,于是就问经纪人,「我们不是已经答应了曹阳导演吗?为什麽还要见伊斯特伍德?」

经纪人沉默了片刻,提醒道:「蒂姆,你现在不是还没签正式合约吗,要知道,那可是伊斯特伍德,拿过奥斯卡最佳导演的伊斯特伍德。

他要改编小说《神秘河》,想让你出演其中一个角色,听说西恩-潘已经决定加盟了,很显然这部电影也是冲着奥斯卡去的。」

「西恩一潘也加盟了?」

蒂姆-罗宾斯犹豫了,西恩-潘那家伙眼光好是出了名的,在文艺圈被戏称为幸运之子,所看好的电影大多都能获奖,至少也能拿到提名,他加盟的话——」

这可是好机会!

「可是,我们已经答应了曹阳导演,他也是文艺片领域的大导演,轻易不好得罪。」

懂了,经纪人马上心领神会,

「蒂姆,你可以先去跟伊斯特伍德谈谈,看看角色的定位再决定如何?如果伊斯特伍德导演非要让你加盟,你就给曹阳导演打电话,就说是我私底下给你接的电影,你也没有办法。」

蒂姆-罗宾斯斟酌了片刻,于是说道:「我跟伊斯特伍德好久没见面了,老朋友聚一聚也挺好。」

曹阳还不知道蒂姆-罗宾斯这边的事,男主角从西恩-潘换成了蒂姆-罗宾斯,总体影响不算大,两人都是大明星,但又不是特别能抗票房的人。

对于电影公司来说,都有一套自己的评价体系,才不会看你的艺术成就有多高,他们最看重的,还是抗票房能力和知名度,要不然也不会有所谓的两千万娱乐部了。

贝尔曼去跟电影公司谈的条件,是曹阳深思熟虑后的结果。

曹阳很清醒,他现在初入好莱坞,这是第一部电影,即便是以联合制片人的身份,想要剪辑权或许能做到,想要拿到更多的利益,便有些不切实际了。

作为项目的发起人,肯定能要求票房分成,制片人能拿到的钱,又分为电影上映前和上映后。

电影上映前,制片人拿的基本上算是个工作报酬,好莱坞的制片人平均收入约在75万左右,这个跟个人名气有关。

电影上映后,那就不好说了,要看具体怎麽谈的。

有些牛逼的制片人,会拿全球的票房分成,这个能拿多少,就跟电影的票房和盈利息息相关了例如《死侍》的制片人西蒙-金伯格,电影上映前,他从这部5800万美元预算的影片中赚取了200万美元,但在电影上映后,票房分帐又赚了3800万美元。

曹阳不是不想拿票房分成,但是你一个「外人」,哪怕是电影票房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