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宁二十年,大盛神京。 时值夜半,四野无声,然而在距离宁荣街二三里之外的芝麻巷子里,一座破落宅院中,仍有“沙沙”声不时响起。 嗒,嗒。 脚步停在一扇古旧的木门外,打断了书页翻动的异响,随后便有老妇开口:“蔷哥儿,蔷哥儿,时候不早了,当心熬毁了眼。” 片刻的寂静后,屋内有少年清朗之音传出:“知道了嬷嬷,我这就歇息,让您费心了。” 沉重的脚步渐行渐远,烛火下,捧卷夜读的影子起身舒展腰背,在铜镜中倒映出一副单薄的身子骨。 墙皮斑驳的屋舍内,一股年久失修的潮气在口鼻间经久不散,简陋的房间中,除了一张失了色的朱红填漆木床外,便只剩下少年面前的笔墨纸砚。 掀开的古籍褶皱不轻,显然是一直停留在此,其中有一句话被笔墨标注,尤为瞩目: 骠骑将军去病从军有功,病死,赐谥景桓侯。 容貌俊俏的少年即便是离开书桌,目光仍旧停留在这句话上面,眉目中满是复杂。 “呵,位高而命短,东方先生果真没有算错。”良久,少年吐出一句石破天惊的轻语,眼中有无奈,有不甘,最终还是转为一抹释怀。 低头望着自己单薄虚浮的身体,纵使已经来到这个陌生王朝两天,可少年仍旧不习惯被人叫做“蔷哥儿”。 原因无他,实乃少年并非是这真正的宁国府正派玄孙贾蔷,而是大汉的冠军侯——霍去病! 封狼居胥,饮马翰海,在历史上被人称之为军神的霍去病,一生征战无数杀人如麻,又岂能不鄙夷这具险些被酒色掏空的身子? 霍去病犹记得,在那个暴雨如注的夜晚,自己服下汤药后便昏昏沉沉睡去,却在半梦半醒之间,看到了一本名为红楼的书,紧接着,便一头扎进了这个完全陌生的世界。 根据梦中书本的模糊记忆,再加上这三天旁敲侧击地打听,霍去病终于完全认识到,自己这是来到了距离大汉两千年之后的华夏。 这等光怪陆离之事,对于冠军侯来说,还是太超前了些。 尤其是当他在史书上得知自己终究没逃过那句谶语时,亦免不了回忆起当年那段峥嵘岁月。 然而片刻后,他的目光坚定起来,犹如草原苍狼般透露出一股精光:“任他大汉也好,红楼也罢,既然上苍让我重活一世,那霍去病就只能是霍去病,再不可能是什么蝇营狗苟之辈!” 作为少言不泄、有气敢任的冠军侯,霍去病的心智一如既往的清醒,虽然今夜在史书上证实了谶语,让他心情颇为复杂,但也不会纠结往复于此。 “既来之,则安之,我也该考虑一下以后的路了。”霍去病盯着铜镜中风流倜傥的自己,眼神深邃。 根据书中记载以及自己打听来的消息,自己这副身体的前身贾蔷,乃是一门两国公的贾府之后,宁国府的正派玄孙,自幼父母双亡,从小跟着族长贾珍过活,与他儿子贾蓉关系密切。 然而就是这么一个来路正,样貌翘的少年郎,却就在前几日,被赶出了宁国府的大门,跟随自幼照顾自己的朱嬷嬷,来到这么一处破旧宅子。 原因嘛,也很简单,正是霍去病一拳打翻了三品威烈将军贾珍。 试问堂堂大汉冠军侯,从尸山血海中走出来的人物,一睁开眼,看见一神色淫邪之辈趴在自己身上,欲行那肛裂之事,如何能沉得住气? 若非原主身体孱弱,没什么气力,霍去病一拳都能把贾珍活活打死! 可即便如此,贾珍还是被砸翻在地,眼圈乌黑。 事后,自然是“临时反悔”的贾蔷被恼羞成怒的贾珍赶出了宁国府的大门。 当时霍去病还处于懵懂之时,尚未弄清状况,也没有言语,跟随着嬷嬷便来到了芝麻巷里,这座原主父母留下的唯一私产。 可如今霍去病已然了解红楼,对于那对待亲生儿子都是非打即骂的贾珍,自然有了一个清楚的认知。 他知道,这个觊觎自己儿媳的老不死,一定不会这么轻易就放过自己,若只是简单的赶出家门,那他也就不是性格暴虐作恶多端的贾珍了。 之所以这般,也不过是因为自己身份特殊,他不好明面上惩戒,担心被人说闲话。 若是放在从前,这种虫豸一般的货色,霍去病看都不会去看一眼,然而如今身份不同,傍身的武艺也暂时发挥不出来,还是只能从长计议。 书中对于朝代语焉不详,霍去病也就是今天才有所了解,当今王朝名为大盛,礼教森严,宗族之法比起霍去病那个时代更为权重。 自赵高祖起,又以孝治天下,父母对儿子可以动辄打骂,但儿子却万分不得忤逆长辈,否则便是十恶不赦的大罪。 因此霍去病就是想一刀砍杀了贾珍,那也得不露丝毫马脚,否则就等着背上罪名四海为家吧。 对于一个王朝的底蕴,霍去病自然最为清楚,便是他为冠军侯,可无名无势之时,也只能暂且蛰伏在权势之下。 “不过,如此以来,我倒是被摘出了贾家,也好过日后抄家时,被那一帮子蠢货连累。” 霍去病思索道,这一大家子人才,他在书中可是了解不浅,无论是东府宁国,还是西府荣国,都是坐吃山空之辈,属于酒囊饭袋,但却又盲目自大,在派系斗争中站错了队,最终落得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得想个法子,把自己彻底脱离出贾家人的身份,而后或是从军,或是考取功名,总不能就这么庸庸碌碌过一辈子。” 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非是霍去病贪恋荣华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