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 三更天育人识文(1 / 2)

正所谓以色侍人者,色衰而爱弛;以才侍人者,经久而弥芳。  霍去病觉得,与其说是林妹妹、薛姑姑的样貌撑起了十二金钗的名头,倒不如说是她们的才学和品质。  一个人只有读得多,看得多,见得多了,心胸才会广阔起来,才不会因为狭窄的眼界和想法将自己困住。  这是悍卒和名将的区别,也是普通女子和才女的区别。  他看重晴雯的忠心,因此也想让这个身边的大丫鬟能再多出几分灵气。  不然若是将来等他有了家底,院里人也多了,再闹出她和袭人那种勾心斗角的事情来,也免不了要烦心。  “谁说我在等蔷大爷你了,我明明是瞧着天好,出来看看。”  听到霍去病的一番话,晴雯脸色又有些红了,努力睁大了狐狸眼,做出很有底气的样子。  霍去病嘲笑道:“我可没说你在等我,怎么就不打自招了?”  “蔷大爷你……”晴雯还想说什么,最终还是泄了气,扭过头,傲娇地哼了一句。  霍去病敲打着书稿,看着青春气十足的小丫鬟,唇角微微勾起:“所以,你究竟还要不要认字读书?”  “怕是会打扰到大爷进学读书。”  想到刚才说的死鱼眼珠子的话,晴雯就心动起来。  “怎么一天的时间不到,晴雯姑娘也变得扭捏起来了?”霍去病哈哈大笑,惹得小丫鬟又露出来两颗小虎牙。  他站起身,从晴雯面前的书架上拿出一本三字经,交到了她的手上,说道:“无妨,我现在也不必再看那些经义之类的,称不上耽误,且教人也是一种修行,这本三字经你看看自己还能记得几个字?”  “人……之……”晴雯翻开了第一页,拧着眉头苦苦思索了半晌,而后面带犹豫地吐出了两个字。  随即她又湍湍不安地看着霍去病,勾人的眼波中流转的皆是羞意。  霍去病眼睛一亮,称赞道:“不错,比我想的要好许多,看来你以前是真的有底子的,这样一来,想要学会认字,就简单很多了。”  在红楼以风流灵巧,女红一等一著称的晴雯想来也是极为聪明机敏的,读书应当也不至于痴钝。  而且,望着桃花玉面杨柳细腰的小姑娘,霍去病眼中闪过一抹思索,晴雯十岁之前就被人牙子拐走了,这么小的年龄,又心惊胆战过了这么好几年,却还能记得之前学过的字,这说明启蒙教育做的是极好的。  唯有殷实之家,对待女儿才会如此,好比林妹妹幼年之时。  说不定,这口舌不饶人,小姐心丫鬟身的姑娘,还真的是哪位千金大小姐也说不定。  听闻霍去病夸赞,心里七上八下,觉得十分丢脸的晴雯顿时抬起了头,美目中有点点星光眨动:“真的吗蔷大爷?”  待得到肯定的回答后,她想要认字读书的心思就更加活泛了。  “等我认全了字,就去书坊里买一本大爷著的话本小说来。”  “呵呵,梦溪斋的书可不便宜,一本估计要好几两银子。”  “那有什么,反正大爷给我的月钱够高,留着也没什么用。”  听到少女这番话,霍去病不由得愣住了。  低头望着双手捧着书,如获至宝的少女,他目光陷进了那小半张欢喜雀跃的精致玉容上,心底的某处柔软似乎因此而被触动了。  下意识撩起对方额前的一缕碎发,霍去病温声说道:“以后若无要事,你每天做完了事情后,都可以来寻我学字。”  面前的那只大手似乎能盖过自己的一整张脸。  晴雯呆呆地盯着霍去病拿开的动作,抬手抚摸着自己刚才被撩动的一缕青丝,心中不禁又想起了幼年时父亲对自己做出的相同动作。  尤其是开口时和气温煦的声音,更让她有种重新回到双亲身边的错觉。  蓦地凝眸,望见自家主子那双秋水沉渊的双眼中布满了认真之色,晴雯霎时就觉得眼眶热了起来。  见小丫鬟这般模样,霍去病在她眼前挥了挥手:“怎么了,听见又要干活又要学字,害怕了?”  晴雯闻声回过神,白了霍去病一眼:“只要爷不觉得累,我自然是不嫌的。”  “行,那就从今天开始吧。”  见霍去病回到书桌前坐下,晴雯也连忙搬来一张椅子坐在旁边。  嗅着身边传来的淡淡草木清香,转头看着那张英武有神的侧颜,她不由得觉得心跳有些加快。  “大爷是要先教我读吗?”她抿着唇,小声问道。  霍去病拿来一张宣纸铺在晴雯面前,又将笔沾了些墨,开口道:“光读是没用的,容易忘记,你还需要写,加深自己的记忆,不会也没关系,照着摹就是,而且你以前应当也学过,如果能找回感觉,学起来也是事半功倍。”  晴雯点点头,手上接过毛笔,面容上显得很是欣喜,像是得了个什么新奇玩意一般。  只是很快,写了几个字后,小姑娘一张脸就彻底红了,如同未涂抹均匀的胭脂一般。  因为面前这几个歪歪扭扭的大字实在称不上雅观,甚至让人难以相信是用这么一双修长巧手所写出来的。  “怎么了?”霍去病忍着笑意,见她停手后故意问道。  晴雯看向霍去病,迎着那副清秀眉眼,她目光有些闪躲,显然是在心底畏了难,就连强势倔强的气质都弱了许多。  摇了摇头,声音细若蚊吟地说道:“要不,还是算了吧大爷,我恐怕没这方面的天赋。”  “这就怕了?这还是我知道的那个晴雯吗?”  晴雯嘟了嘟嘴,什么话也没说。  霍去病从她手里接过笔,写了一个潦草至极的大字,又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