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那是我的钱!(二合一)(3 / 3)

正因为如此,在今天的集议过程中,丁谓才会给足了面子,事事都顺着曹利用。  少顷,丁谓做了最后的总结。  “丁口之赋,百姓岁输身丁钱米,实为流弊也。”  “结合诸公之言,老夫以为,废除伪朝之旧政,当为大势之所趋。”  “然,湖、广、闽、浙等地,民多而地狭,摊丁入亩,该取多少为宜?”  “形势户与贫弱之家,是否该一视同仁?”  “另,广东路别无所产,酒稅、商税几近于无,如蠲免身丁钱,赋不足用,又当如何?”  “欲粟者,须务时而耕,欲治者,须因势利导。”  “凡此种种,仍需细细计较。”  话说到一半,丁谓朝着李士衡行了一个叉手礼。  “此事,须得劳烦李总计。”  “还请李总计回到衙门之后,召集三司各部,调阅各路各州之帐籍,因时因地,定下一个恰当的丁税之数。”  “待来日,我等再另行讨论。”  “诸公,以为如何?”  丁谓的发言刚刚结束,任中正又一次附和。  “相公此言,实为老成谋国之言,下官附议!”  在场的其他人,也紧随其后地表达了赞同。  摊丁入亩,涉及的不是一州一路,而是东南诸路,涉及的人口,也不是一家一姓,而是千家万姓。  道一句事关民本,也不过为。  国事非儿戏,似这等重大朝政事务,怎能三言两句而断?  依照以前的政务处理流程,便是商议个一年半载,也不足为奇。  ——————————  注1:宋初,官户是否减免身丁钱,未见具体记载,《宋会要辑稿·身丁》开篇就是高宗建炎三年。  不过,宋徽宗大观三年有记载,上舍上等学生,役法可特别优待,形同官户。  这条规定中,内舍生,能免除支移、身丁。  宋初两浙路的身丁钱,大概是一百六十文左右,比吴越时期,大概低了两倍多一点。  这钱,相较而言,不算太多,官户减免,也不算太大的特权,所以,文中写的是官户免丁钱。(如有错漏,还请指正)  注2:一千多万指的的是丁口,即20-60的成年男性,老幼妇,不在统计之类,如果按照一户5口人的话,此时全国人口大概在4000多万,还算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