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李万看着威斯布鲁克跟凯文-杜兰特见了鬼的表情,暗暗呵笑。 这个情况他有预料到。 开玩笑! 真以为谁都能被叫做“疯狗”啊? 贝弗利,尤其是初期准备上位的贝弗利,真的就跟“疯狗抢肉”一般,极具攻击性,而且是越来越上头。 第一次遇上,不管是谁,肯定会觉得不适应。 威斯布鲁克就更别提了。 本来就是“宿命一般”的对手。 球从凯文-杜兰特的手里到了詹姆斯-哈登的手里。 时间已经只剩下了10秒左右。 詹姆斯-哈登也不犹豫。 持球单打阿泰斯特。 作为“夜店小王子”,詹姆斯-哈登这个人打球从来不靠自己的身体,而是喜欢动脑子,利用规则来打球。 毕竟是在夜店玩到凌晨4点,然后开始背NBA规则的男人…… 他的想法只有一个,如何让对手,将他那双该死的手忍不住放到他的手上来。 作为替补球员,他场均有4.2次罚球。 再考虑到他才是个2年级的新秀,不可能被裁判照顾。 就更能看出他有多聪明了…… 只是,这种打法,打其他人可能会很管用,但当面对阿泰斯特这个曾经的“最佳防守球员奖”获得者,最懂得怎么进行身体对抗的男人,却是蝉遇上了螳螂,螳螂遇上了黄雀,黄雀遇上了大凋,大凋遇上了杨过…… 不是被克,就是被骑! 这不,詹姆斯-哈登处心积虑在突破中将自己的手朝着阿泰斯特手上搭,准备来个华丽的造犯规。 可阿泰斯特一看对面直接把球往他手上送…… 这多不好意思啊! 一把抢过,阿泰斯特将球给到了李万的手上。 纽约尼克斯迅速反击,完成得分。 兴奋的“野兽”狠狠地挥了一肘,庆祝自己完成抢断…… 还好詹姆斯-哈登没站在他的旁边,要不然惨桉就要发生了。 李万看着换人后的4-0. 微微一笑。 那年,我左手阿泰,右手贝弗利,不知道什么叫“雷霆三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