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6章 烈女案(三)(1 / 2)

汉末圣人 鸣奇 1084 字 5个月前

众人走后,曹昂对一旁的刘周说道:“是不是对我只让你们查案,不让你们牵扯其他有些不满?”

“周不敢!”

刘周赶紧撇清,曹昂仿佛没有听见,自顾自地说道:“民间有句俗语,心急吃不到热豆腐,遇事莫要着急。”

刘周点点头。

“这件案子能确定吗?”

刘周听后,立刻说道:“请主公放心,我等之前便查清了此案,确实是焦氏监守自盗,故意陷害王玉英。”

“那就去处理吧!”

“诺!”

刘周离开之后,曹昂不禁摇摇头。这个案子的难点从来都不是案件本身,而是案子结束后,应该怎么处置这群人。

班英和众人离了大将军府,张纮上前一把拉住班英道:“班公,这个案子怕是要起风波了。”

“我知道,但底下确实也有些问题,倒是可以趁着这个机会,好好理一理。”

“哪有这么简单。”

张纮忧心忡忡道:“若只是清理底下的蝇营狗苟,那倒是容易。可是班公或许不知,利城县令,乃是童公的儿子童其,至于东海郡功曹则是童公的弟子同乡人闾丘里。”

闾丘里之父闾丘仪曾为海盐长,乃琅琊名士,刘宽的学生,曹昂也要尊称一声“师兄”。

听到这个情况,班英也愣住。

儿子、弟子皆牵扯其中,还是直接责任人,童恢难辞其咎啊。而且班英似乎也明白了这件看起来如此异于常理的案子为何上上下下竟然没人异议,只怕所有人都碍于童恢的面子,不敢沾惹。

甚至说怕是有人会觉得,童其、闾丘里俱是主办,案子可能牵扯到童家的丑闻。

虽然班英和童恢并非政治盟友,反而更像是敌人,此时的他也不禁担忧起来。

就怕主公真的要大权独揽啊。

刘周受命之后,各路人马齐动,不出七日,案件便查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这还是因为彭城、利成隔的太远,来回耽搁了大部分时间。

案件查清之后,曹昂便召集众臣,在大将军府一同听案情。

班英心情更忧虑了,曹昂折腾这么大的架势,所图之事难道会小吗?

很快众人俱至,刘周带着蒋骧走到堂上,对众人行了一礼,然后说道:“所有案卷、物证、口供都在这里。”

“你们自己说吧!”

刘周站到一侧,让蒋骧来主讲。

这个案子确实不复杂,甚至极其地普通。

王勇平日出征,几个孩子年长,跟继妇焦氏不可避免地出现了矛盾。这焦氏也是心思狠毒,偏心而又尖酸刻薄,对待王勇原配生的几个孩子非常厌恶,总是苛待。

之前王勇活着,焦氏还不敢太大胆,王勇死后,焦氏便无所顾忌,变本加厉起来。而王氏姊弟没了靠山,只得处处忍让。

可怜四个孩子没了亲娘亲爹,饱受继母的欺凌。

双方矛盾的爆发是出自王勇死后的遗产上。

遗产并非家产,毕竟王勇的家产都在焦氏手中。所谓的遗产乃是因为王勇战死,司马署特准其子入官学,年长之后,恩荫一子入帐前司。

曹昂对待战死的部下很是亲厚,不仅家有所养,还让他们的子弟可以上学。尤其是恩荫一子入帐前司为帐前郎,成为曹昂的亲卫,乃是前程远大之事。

按照律令,王继和王雄到了一定年龄都可以入官学,不过王雄只是普通县学,而王继却是可以入郡学。而且只有王继能够入帐前司,至于王雄,若是没太大能力,也就是入县中为小吏。

对此焦氏深以为恨,凭什么都是王勇的儿子,一个能在()

大将军身边,一个却只能做个小吏。

焦氏觉得若是没有王继,那一切都是自己儿子的。

于是焦氏恶向胆边生,和其兄焦大一起,暗害了王继,又藏起了他的尸体,让他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之后焦氏索性一不做,二不消,准备以嫁人为由,将王氏三姊妹全都打发出去。

焦氏先是顺利打发了老大王桂英,将他嫁人做了填房,到了老二王玉英这里却是没能如愿。

王玉英心知弟弟失踪,肯定跟继母焦氏脱不得干系,于是在暗地里查证此事,寻找事情的真相。

不过王玉英毕竟是个初懂人事的少女,一时不查,竟然为焦氏发现。

焦氏大为惊惧,便和其兄焦大商量了一个对策。

这天晚上,焦氏突然带着人来到王玉英的房间,大喊大叫,嚷嚷着“王玉英偷人”,将王玉英扣下,然后又从房间之中搜出一首情诗、一个银簪,便成了凭证。

与此同时,焦大趁机把自己怀揣的一双鞋偷偷扔到李玉英的闺房。

很快此事引得周围邻居为官,焦氏趁机给王玉英泼上脏水,又煞有其事地拿出所谓的物证,并前去报官,状告王玉英与人私通,害死亲弟,还意图谋害继母,侵夺家产。

事情到这里也就是个小案子。

可惜偏偏审案之人乃是县令童其。

有的儿子,生来就是坑爹的。哪怕老子再有本事也教不好,比如狄仁杰的儿子狄景晖,杨士奇的儿子杨稷,都是贪婪残暴,毁了父亲的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