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缘……这个人应该是穿了增高鞋,而且是小脚穿大鞋,我认为应该是成套的。” 吴军点点头,记录了下来,并道:“看尸体,都戳了很多刀,而且用的力气都很大,到了不必要的程度了,很有可能是情杀……” “袁语堂应该是双性恋。也有情敌的可能。” “同性恋也可以有男性情敌。” “说的也是。” “不过,一个杀两个男人,就算是有钥匙,趁着两人睡着进来杀人,难度也是很高的。”江远盯着地上的血泊看了一会,又道:“到杀袁语堂的时候,他已经醒过来了,这边的血泊是用水多次冲洗过的,有可能残留有凶手的血液,你们多擦一点检材回去。” 特意冲洗过的血水,只能掩饰痕迹,不能消弭DNA的存在,要想彻底清洗干净,得用一些独特配方的清洁剂。 胖瘦现勘应了一声,都俯身擦了起来。 江远继续盯着四周看了会,又道:“这边公寓的卫生,应该是请人打扫的,一会让人问问看,卫生间的毛巾之类的是否有丢失的。” “你怀疑凶手受伤了,自己用毛巾包扎了?” “对,枕头被单之类的也找一下。有可能他滴血到哪里,就地抽走了一两样也有可能。”江远说着,自己就找了起来。 他尝试着看,是否能找到不完整的血迹,那肯定就是凶手留下的了。 江远做到这里,已经有点轻松的感觉了。 眼前的案子,给人的感觉,激情杀人的成分是比较大的。 而激情杀人,如果是一击致命的还好,这种当面拿刀捅,而且第一下捅不死,后面在对方的反抗下强行捅死,又不解气,还使劲捅十几刀的,很难做到不留下证据。 这种情况下,要想逃避打击,隐藏犯罪事实,要么就得将尸体被发现的时间延长,使得现场的生物物证都自然变质。要么就是抛尸,再深度清洁现场。 不过,清洗现场本身就是个技术活,抛尸也有被发现的风险,制造的第二现场也不见得就不被发现。 从刑侦的角度来说,激情杀人的案件,普遍难度不是很高。 而激情杀人的参与者,往往也都是不计后果的。所以才叫激情嘛,如果不是冲昏了头脑,气氛到了杀人的程度,正常人拥有正常的思维的情况下,根本就不会采取杀人这种方式。 找了一圈,没看到不完整的血迹,江远也不气馁,起身总结道:“目前来看,可以先排查一下,袁语堂的男性情人,或者情敌中,有穿增高鞋,同时穿大码鞋的男子。”江远估计了一下,道:“增高以后,这个人应该有180公分左右,鞋号44。” 吴军隔着栏杆,高喊了一声:“黄队长……” 黄强民颠颠的跑了过来,问:“有眉目吗?” 江远于是将几人刚才的判断,重新复述了一遍给黄强民。 黄强民念叨两句,立即道:“我现在就让伍军豪再过来抓人。” 江远这才想起来昨天的小偷,忙问:“那贼抓住了吗?” “抓住了,正审着呢。老贼了,稍微有点嚼头。”黄强民说着掏出手机,自己忙活去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