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三章 李海燕失踪案真相(1 / 2)

柳鹏程问道:“她坏了什么规矩?”

董菲菲说道:“她想要回已经缴纳了的中介费。”

柳鹏程奇怪的问道:“为什么?”

说起来这件事还有柳鹏程的因素,柳鹏程在“五月风暴”最后的阶段联合区司法局在全区的范围内,开展了一项大规模的普法活动。

主要是就是公安局的干警、司法局的干警和律师走进社区,工厂,学校,宣讲法律知识,尤其是和刑法和治安条例相关的法律知识,教会人们怎么样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

这件事由政委负责,从月初上班就开始和司法局筹划,还得到了区里的大力支持,拨了专项资金,并且专门下文件要求各个单位配合这项工作。市里的公安、司法机关也提供了许多帮助。一切都按部就班的进行。

可是吧,区司法局的律管科和律师协会“加戏”了。他们直接和工业园区,学研园区、水产基地的管委会联系,开了几场公益的讲座,由律师进行主讲。看起来就像是“五月风暴”活动的一部分,实际上这件事公安局事前一点都不知道。

其实知道了也没有什么,这也是好事。

他们开讲座,肯定不是针对农民工的,先开了几场高端的,还发了邀请函,都是邀请在园区里投资的企业家的。然后就是中端的,面对企业的管理人员的,李海涵刚刚被提拔成基层的管理人员。而小白又出差了,于是她就和一个同事一起报了名,想想学点法律知识也不错,就算听不懂,听个热闹也行啊,就像自己刚来的时候听曹警官讲课,讲的全是桉子,多有意思啊!

本来区司法局搭五月风暴的顺风车弄这一堆讲座,就是为了开发客户,让大家确立“有事情,找律师”的法律观念,肯定是派最好的律师,用心讲的,而李海燕听的这场,是一名擅长合同方面的女律师讲的讲座。

开始她还感觉挺有意思的,原来签个合同还得防备合同陷阱,后来越听越不对劲儿,她怎么感觉她从小到大签的唯一一个合同就掉到井里了?这位律师讲的很多内容和曹警官讲的完全不一样啊!

于是她留了一个心眼,等讲座结束之后,找到律师要了一张名片。第二天正好是她轮休,于是她在早上打电话联系了之后,倒了两次公交到了这位夏律师工作的事务所,咨询了关于她的工作中介合同的问题。

夏律师非常吃惊,这简直是一个不公平到没边儿的合同。按照小李现在的工资水平,她一个月就得缴纳300块钱的所谓“中介费”!这一年就是3600,如果剩下的三年都是这个收入的话,不算前两年,介绍工作管人家要10800?这不是开玩笑吗?抢劫都没有这么狠的!

但是作为执业多年的律师,起码的严谨夏律师还是有的,她让小夏尽快带着合同原件过来,剩下的事情她可以处理,不仅可以宣布这个合同是无效合同,而且还可以把她前两年已经交了的钱要回来。

为了让小李重视这件事,夏律师告诉小李,这件事不是小事,很可能已经涉及到新刑法的合同诈骗罪和非法经营罪,如果对方采取暴力手段收所谓的中介费,可以报警处理!

董菲菲说她把李海燕当姐妹,其实李海燕才是把她当姐妹呢!李海燕从夏律师那里回来之后,没有拿着合同原件再去找夏律师,甚至都没有再和夏律师联络,当然也没有报警,只是约董菲菲到家里吃饭。

董菲菲还以为李海燕是因为小白出差了,自己在家无聊,所以笑呵呵地去了李海燕家。

两人寒暄了一会儿,又聊了一会儿天。李海燕终于进入了正题,她直接说她去找律师了,律师说她们签订的合同是不成立的,也是不合法的,不仅不会再交给她中介费,而且要求她返还李海燕已经交的一万多元的中介费!

董菲菲简直懵了。这是什么情况?李海燕是自己的闺蜜啊,甚至从来都不用催收,每月都是发了工资之后笑呵呵把中介费送来,这是吃错什么药了?

李海燕还生气呢!我把你当闺蜜,你拿个坑人的合同让我签!你个骗子!

董菲菲当然不同意,李海燕早有准备,拿出了自己在生活区门前的新华书店刚买的刑法,翻到了合同诈骗罪和非法经营罪,让董菲菲看,如果你不还我钱,我马上就去报警!

董菲菲也没有办法,只好说,这样吧,咱俩姐妹一场,中学的时候还是同桌,也别吵架了,你以后的中介费,不给就不给了。你以前的,我肯定不能退给你,除了你,还有那么多人呢!要是都退,我也退不起。等你和小白结婚的时候,我给你包一个大红包,保证比你交上来的中介费多,怎么样?这样你也好看啊,多有面子啊!

李海燕这个时候上来了农村姑娘一根筋的劲儿!坚决不同意,说你让我签这破合同的时候,你把我当姐妹了吗,当同桌了吗?你现在说话我一个字都不信!

再说了,你说结婚的时候给我红包,不买房子,我拿什么结婚,在这个窟窿眼大的出租房里结婚吗?

我为什么找你要钱,还不是想等小白回来给他个惊喜!我俩钱攒的差不多了,就差两万多,你还我一万多,剩下的小白可以找他们领导先借出一部分工资就够买个两室二手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