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但既然可以看见,那么就一定可以走进。”
“当然,我也知道想要靠近你的距离,也许漫长到遥遥无期。”
“但我还是为了走进你的世界,愿意倾尽我全部的努力。”
“每晚,我都会和你一样在宿舍里认真学习。因为我不希望,当我站在你面前时,是一个不学无术的我自己。”
“每天,我都会在课堂上表现很好,成为老师眼中的骄傲,成为校长表扬的学生。唯有如此,我才可以接触学校更多的老师与领导,了解有关四号宿舍楼的过去。”
“终于,我找到了有关于四号宿舍楼里的很多很多信息,并从里面抽丝剥茧,找到了如何才能进去的秘密。”
“只是距离四号宿舍楼出现的日子,还有一段时间才可以。”
“请等我,虽然我们可能已经位于不同的时空,但我一定会走到你的面前,走到你的身边。”
……
张三和金月秀都知道,小圆脸是找到进入四号楼的办法了,便开始往后翻。
然而……
“最近我的脑海之中,出现了很多奇怪的念头。”
“那教室里地面上忽然出现的红色粘稠液体,让我不安。”
“那游泳池里的水花波动,我却在水中看到了一双充满狰狞的眼。”
“南面篮球场的风声,似乎总是在我耳边低语,让我逃离校园。”
“好几次,当我回过神来的时候,我已经来到了学院院墙下。看着脚下泥土的潮湿,我似乎感受到有什么东西正在摄住我的灵魂,将我拉扯,让我忘记我来神圣学院的目的,让我忘记我人生的意义。”
“但我相信,我一定可以坚持到四号宿舍楼再次出现的时候。虽然,我来神圣学院的目的是学习,但我未来的意义里,希望有你。”
……
再往后的很多页都是空白。
张三已然知道,小圆脸对不存在的四号楼女生立下Fg,然后就是他被诡异的力量蛊惑,不断迷失,最终在逃回来的时候摔死的悲惨故事。
但至少可以确定,当初的小圆脸找到了进入四号宿舍楼的方法,只是需要等待。
不过张三翻到日记的最后,发现在日记本后面,竟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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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科普:
这章的内容是张三和金月秀看了小圆脸男生的日记,那么看别人的日记,犯法吗?
犯法的。
日记属于别人的隐私内容,偷看别人日记侵犯了隐私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就有提到: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一下罚款。
所以,遇到自己的隐私遭到泄露的,报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