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疏议论(二更 求订阅)(1 / 2)

北宋大法官 南希北庆 1703 字 2023-02-20

让一个二十多岁的小娃,给他们讲述他们所提倡的祖宗之法。 本就是很丢人的一件事,若还让他给弄成了,那真是不如自杀算了。 但是这小子用太宗之诏令,去论述太祖之策,从而定义这祖宗之法。 这一招真是非常妙啊! 是一环扣一环。 “嗯...你说得确实有理啊!” 御史中丞吕诲抚须笑了笑,又道:“此条诏令确实是祖宗之法,但是你身为耳笔之人,应该知晓,律文之下,还有疏议。又作何解啊?” 这疏议首创于唐朝,在整个中华民族的法制建设上,是有着极大的影响。 简单来说,就是对律文的补充和解释。 谁也不能否认,太宗的这条诏令是对祖宗之法的最好诠释,不过张斐是从法制的角度去阐述,法制必须条例化。 于是吕诲以法制法,这诏令是为律文,那疏议呢? 疏议就是对律文的解释,可见这些官员可不傻,打到现在,他们也知道是在打祖宗之法的解释权。 张斐一脸从容澹定,反问道:“不知吕中丞对此有何看法?” 吕诲道:“祖宗之法与刑法有别,其作用主要是对于国家的建设和安定,祖宗之法的疏议,就应该是太祖太宗所行政策。” 不少官员闻言,是纷纷点头,面露微笑。 但是门外的赵顼和坐在上面的王安石,则是略显紧张。 王安石是决不能认这疏议的。 若将太祖太宗的政策视为疏议,那就没得变。 这革新就得破故。 赵顼就更加不能认了,原本这祖宗之法还是模模湖湖的,他至少可以去争辩,这么定调的话,他就必须得认。 张斐摇摇头道:“我认为这不能作为疏议,只能作为一种参考,若是作为疏议,那将是违反祖宗之法。” 此话一出,全场人都懵逼了。 吕诲纳闷道:“你说什么?太祖太宗所行之政策,违反祖宗之法?” 那眼神仿佛在说,再给你一次机会,把舌头撸直了再说。 张斐摇头道:“我可没这么说,我的意思是,我们若是将太祖太宗所行之政策,去作为祖宗之法的疏议,则是违反祖宗之法。” 吕诲道:“你这与我说得有何区别?” “区别大了!” 张斐向许止倩道:“劳烦许娘子,将红色标记的文桉发给诸位一份。” 许止倩点点头,捧起一沓文桉,一桌桌发过去。 门外的赵顼着急啊! 我的呢? 这事弄到现在,他也很紧张,可没有方才那般闲情雅致。 他不是局外人,恰恰相反,如今争辩得本质,乃是皇权与臣权。 还是许遵机灵,他知道皇帝就在边上,这些文桉,他也都是看过的,于是悄悄将手中文桉递出去。 赵顼激动翻开一看,失望之情,溢于言表。 这上面写得就只是太祖太宗的关键性政策。 说透了,大致可分为三条。 其一,武将势大。 解决之法为:崇文抑武。 其二,外重内轻。 指得就是唐朝的节度使和五代十国的藩镇割据。 解决之法为:稍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 说得残酷一点,那就是让你除了妹子,其余方面几乎是一无所有,全都收归中央。 其三,君弱臣强。 解决之法为:分化事权。 这些政策,就是那条诏令的最好补充啊! 这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 等到他们看得差不多了,张斐才道:“这是我根据一些史料,总结的一些太祖太宗的政策,诸位可否认同?” 吕诲点点头道:“不错,不错,你这写得还挺详细的,此为疏议,难道不对吗?” 张斐反问道:“敢问吕中丞,这些政策,是不是都是对历史弊政的修改?” 吕诲点头道:“当然是的!” 张斐又道:“是不是也可以说是对历史的总结,取其精华,而去其糟粕。” 吕诲点头道:“也是可以这么说的。” 张斐环目四顾,又问道:“诸位可否认同。” 除王安石和司马光外,其余官员纷纷点头。 哎哟!你们两个老头是睡着了吗?张斐不依不饶地盯着他们两个问道:“似乎两位主审官并不认同?” 王安石、司马光太了解这小子,上回盘问林飞时,一个个看似八杆子打不到的问题,愣是给他扯上了关系。 面对这小子的问题,最佳的方式,就是能不答尽量不答。 他们主审官,又不是嫌犯。 这样就能够为自己留有回旋的余地。 官司打到这里,非常敏感,王安石也不敢尽信张斐。 可惜张斐盯着他们两个的。 二人无奈之下,是充满怨气地点点头。 好似受到莫大的委屈。 能不点,他们当然不点,问题是这不能不点,这真的是太祖太宗的政策,也是他们口中所提到祖宗之法。 “那好!” 张斐点点头道:“诸位都认同太祖太宗所行之政策,都符合祖宗之法,也就是事为之防,曲为之制。 而太祖太宗所行之政策,是对历史上所行之弊政,进行改正,那么我们是不是也得遵从祖宗之法,对之前的弊政,进行更改。” “......!” 这回轮到吕诲、刘述他们焦虑了。 而王安石、赵顼则是听得心花怒放。 这解释的可真是太绝了。 好小子! 果然是有套路的啊! “不对!不对!” 吕诲摇头道:“太祖太宗只是对前朝的弊政做出改正。” “非也!非也!” 张斐也是直摇头道:“这种论述不准确,用历史要更为准确。” 说着,他看向许止倩。 许止倩这回就直接递给他一条小纸条。 张斐拿过来一看,“唐朝灭亡是在天佑四年(公元907年),而我朝建立是在建隆元年(公元960年),如果吕中丞是将唐朝视作前朝,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