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再次引领潮流(3 / 3)

烧鹅,还被自己给制止了。一介阁老混成这样,未免也太惨了。

人没事儿就喜欢瞎脑补,脑洞大如元德帝,都能自己想出来一条完整的逻辑线,顿时为自己的钱袋子心疼了一回,还特地让御膳房加了一只烧鹅来,几个老头就这么凑一块儿再一同加了个餐。

结果这么一吃,也不知道是不是姬玄那话有几分暗示,元德帝都忍不住想了一回陆安珩家里那两只鹅吃起来是什么滋味,会不会比现在这只的味道还要好上几分。

得亏陆安珩不知道元德帝他们现在正在干什么,不然估计得被生生气出一口血来:我在这里忙前忙后累死累活的给你们挣银子,你们竟然背着我吃大餐?不仅如此,还一边吃一边惦记着我的鹅?

世上竟然会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一出现竟然就是六个,其中两个还跟自己沾亲带故,陆安珩光是想想都得心疼自己一波。

果然不出陆安珩的预料,除却商人们的大手笔订单之外,销量最好的就是八文钱的普通鹅毛笔,附近的小商贩们也看了个新奇,琢磨着这鹅毛笔自己也能用,虽然自己不认得字,但是前些年陆大人弄出的阿拉伯数字自己还是能记住的,每天记账都用它们呐,熟得很。

这会儿见着书局里头的鹅毛笔,又瞅了瞅摆在一旁的小本子,小商贩们心里一合计,这俩东西也不贵,买下来后自己就能随时记账了。平时就能卖一笔记一笔,完全不用担心遗漏问题,账目自然更清楚一些。

除了小商贩之外,寻常人家有那等要记账的,也买了一支鹅毛笔回去。

摸着良心讲,鹅毛笔对于这些没接受过书法教育的普通百姓来说,更容易上手一些。这年头笔墨纸砚都是既贵重又神圣的东西,陆安珩这么一捣鼓,倒是让鹅毛笔多出了几分趣味性,略微淡化了一丢丢寻常人对笔墨这些物件儿的敬畏之心。

一旦突破了畏惧之心,鹅毛笔的使用范围顿时就广了起来。这会儿能写上一两个字就是极难得的事儿了,现如今有了鹅毛笔,不少人从未拿过笔的人试探地将它握在手中,颤巍巍地在干净的纸上写下一个个数字,那种满足感真是无可取代。

就这么一传十十传百,鹅毛笔的销售量竟然还在节节攀升,说的夸张点,几乎到了人手一支的地步了。

反正陆安珩近来路过商铺坊市之时,没少见小贩们乐滋滋地做完一笔生意就从怀里掏出一个小本本和鹅毛笔,满面笑容地往上头记上一笔账。

配上小贩们身上的粗布麻衣和短褐,真是有种魔性的混搭凌乱美。

陆安珩表示自己的眼睛有点疼,花了好长一段时间才适应下来。

不过鹅毛笔到底不如铅笔方便,真要弄出铅笔来了,那才是既便捷又省钱省事儿呢!

陆安珩每回一想到铅笔的事儿,就得往工部那头再跑一圈。

只可惜要用木质的笔套将铅笔芯全部都包好,这难度系数确实有点大,饶是技术宅们自身实力很能打,也在这上头跪了无数次,失败次数都快能赶上爱迪生了。

好在技术宅们毅力过人,跪了无数次也不虚,最终还是磕磕绊绊地将铅笔给做出来了。就是看着不大好看,每支的大小都有细微的不同,仔细一看还是能分辨出来的。

再加上技术宅们的直男审美,完全就没想着给铅笔再捣鼓出一个漂亮的外壳来,以至于陆安珩拿在手里头的铅笔就是寡淡的淡黄色,颜值比后世的铅笔差远了。

陆安珩拿着新鲜出炉的铅笔,试探着写了写,很好,手感跟后世差不多,就是看着丑了点。

不过这对于陆安珩来说那就不算个事儿了,家里头还有一大堆染料呢,拿个小刷子往铅笔身上刷一回,照样是能吸引大众目光的高颜值笔。

再说了,还能走精致路线,在上头画点花鸟鱼虫之类的点缀,也能把价格提上去。

或者干脆就以自己设计自己的笔为创意,直接把这光秃秃的铅笔给卖出去。买家爱怎么设计就怎么设计,保准自己精心设计出来的笔是天底下独一份,大伙儿撞衫撞鞋撞帽子,绝对不会撞笔。

也是一大卖点。反正全凭销售一张嘴,死的都能说成活的。

一想到挣银子的事儿,陆安珩心里的点子那真是一个个地往上冒,每样的可行度还都挺高,陆安珩顿时就跟打了鸡血似的,再次一头钻进了挣银子发家致富的大业之中。

当务之急,自然是要先把这批颜值比较抱歉的铅笔再加工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