衙门有好几个押司,还有一名专管刑狱的法曹,叫毛滂。但赵兴强势上任后,很多押司都自觉的辞职,以便腾出位子让他安置自己人,这是官场惯例,一般称之为:一朝天子一朝臣。
不过,原先跟赵兴关系好的押司也留下来,使得衙门事物不至于出现断层。那些去职的,一部分随揭枢转去新任,一部分则谋取新官——以前,他们跟新科进士拉关系,就是为此铺路的。这些人走后,剩下的空白则由赵兴的族人添补。
现在,赵兴族人处理衙门事物还很生涩,多数是唯高俅马首是瞻,因为这个缘故,高俅接受的诉状特别多。然而高俅也是个伶俐的人,他住在赵兴家中,自觉地收太多的钱不妥,所以收的红包一半拿出来给衙役分享,这倒让他在衙役中获得了不错的人缘。
整个一上午,高俅领着程氏族人都在忙碌,偶尔,有好审的案子他会写上判词转给赵兴,赵兴在衙内二话不说盖上大印——这案子就算了结了。而稍稍复杂点的案子,高俅会调派衙役前去调查——那些所谓的“特别复杂”的案子有多复杂?最多价值二十贯。 宋时明月185
下午时分,秦观晃晃悠悠的来上班了,他开口先替苏轼请假:“离人,参寥子来了,老师要陪他,今天不来衙门,有什么事你看着办。”
赵兴翻了个白眼——他苏轼什么时候好好上过班。
嗯,苏轼这人在杭州的经历,一句话可以概括:不携名妓携名僧。虽然他也做过很多事,都是些为民办事的实事,但大多数时候,他是在携带名妓名僧游玩的过程中,玩着玩着,把事情筹划好了,让手下去办。
这也说明苏轼是个极不专心的人,玩的时候都不专心致志。而大宋朝其他的官员可不像苏轼,他们玩的时候专心玩,处理公务的时候也专心玩。所以他们只玩,“不为俗务操心”。
苏轼如此,可苦了赵兴这群下面人……当然,这里面不包括秦观,这家伙最多只能算半个人,除了偶尔帮苏轼誊录一下文件,其他时间都找不见影子——嗯,在勾栏瓦舍里一定能找见他。
秦观招呼一声,又晃晃悠悠走了。不一会,午时已过,赵兴开堂正式审理案件,押司们已经将各自负责案件原告被告召集全,证人也齐备了,对于那些几贯钱的纠纷,赵兴处理的很快,该打板子的打板子,该罚款的罚款,掏不出钱来,就让他做劳役。
苏轼是个赞同免役法的人,他到杭州,已经将差役法悄悄修改成免役法的变种:那些犯小错的人用劳役代替罚款,而大户人家不出劳役,出钱,用钱购买别人的劳役,这笔钱刚好相当于刑事罚款。如此一来,等于犯人的刑事罚款由大户出了,犯人则需用劳役来偿还大户的钱。
这种似是而非的“差役法”让人说不出话来,因为原版的免役法是要雇闲散劳力进行的,而赵兴这里是判罚犯人劳役,是对犯人的一种法律惩罚,只要当事人愿意,出钱的人愿意,谁都没法指责。
早有准备的赵兴处理这些小案件速度非常快,他以每个案件两三分钟的速度,三言两语下了结论,高俅在一旁奋笔疾书他的判词,日落时分,新刷的粉壁前已经贴了五十多张布告,全是当天处理的案件。
开衙审理了三日,将积压的案件全部处理一通,赵兴手里头只剩下三件大案了,他反复掂量着这三份案件,高俅在一边提醒:“大人,不能拖了,这三份案子都该到期了。”
“传徐子川”,赵兴决定从徐子川案件着手。
这个案件是一份典型的宋代争产案:徐子川家贫,考中贡举后,某富家翁将女儿阎氏嫁过去,阎氏带了一份很丰厚的嫁妆,让徐子川的家境得到改善,使他可以安心读书。
按宋朝法律,女人的嫁妆是专用来“添妆”的,除此之外就是养活她的女儿,如果女人未生过孩子就过世,这份嫁妆要还给女家父母。
徐子川有两个兄弟,不学无术,生性好赌。阎氏变卖了部分嫁妆,给两个小叔子娶了媳妇。原本这两个小叔子应该分家另过,但由于这两个人毫无谋生手段,所以坚持不分家。而徐子川的唯一本领就是读书,阎氏便操持起了家务,无奈她再有本领,也架不住两个好赌的人和一个只会看书的人,不几年,她的那份嫁妆被折腾一空,而后,她在生产时难产死了。
阎氏生的是一个小女儿,这个小女儿由徐子川抚养,岳父随时接济点,也能凑合过。但两个赌徒欠的赌债越来越大,徐子川无奈,将女儿卖入青楼抵债,就此惹怒了他的岳父。
阎氏卖了自己的嫁妆替小叔子成亲,受到穷书生的一致赞颂,他们为阎氏写书立传,巴不得自己也能遇上这样一位好老婆,把自己的财产典当一空,供自己兄弟几个花销。士人皆称其“贤”,也就是李公麟所宣传的“贤淑”,“孝”。
徐子川卖了自己的女儿替兄弟还债,也受到士人的猛烈夸奖,他们皆称其“悌”,而其岳父跳出来为女儿与外孙女讨公道,士人皆骂他“为老不尊”、“掉钱眼里”,“两个眼睛只看钱”、“浑身充满铜臭气”。
这个案件比较棘手就在于此,徐子川获得文人士子的一致支持,而他岳父虽然有法律支持,却在舆论上落了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