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之川回家还没出电梯,就已经闻到香味。
他这才想起昨天方显吊了一炉叉烧,说今晚上做叉烧饭。
他坐在家里,咸香味道无孔不入地钻进来。
沈之川后知后觉地想,不知道他车开走的时候,有没有把水溅到方显身上。
其实溅上了有什么,方显又不会生气。方显的脾气那么好,好像永远都那么高兴。
沈之川摊在沙发里任由自己天马行空地胡思乱想,好像这样就可以抵御来自那双蓝眼睛的侵袭。
放在茶几上的手机响了。
铃声是沈之川特别设置过的,不用看来电显示就知道是谁打来的。
但他不想接。现在的他没有力气面对电话那边的人。
铃声持续不断地响,停下又开始响,好像电话那边的人知道他正闲躺在沙发上,非要把他揪起来不可。
沈之川无可奈何,算了接吧,万一有什么事呢。
他坐起来,拿起手机,仰头闭上眼睛。
“妈。”
“我刚下班。”
“嗯,还可以。”
“……别给我介绍了,我不喜欢女的。”
“不用试了,我自己心里有数。”
沈之川撑着沙发站起来,走到酒柜前看了看,随手拿出一瓶没开封过的百龄坛。他把手机夹在肩膀上,腾出手来开瓶。
“……没有,我没有,你知道我很多年没和他联系过了。”
酒瓶没打开。
他深深地叹口气,把酒瓶搁在一边,转而拿下手机,试图和自己的母亲讲道理:“妈,我和他分手十年了,我没有和他再联系过。我不喜欢女孩儿和这个没关系。是天生的,明白吗?”
电话那边传来女人苍老的哭腔:“……你后半辈子怎么办?没有妻子没有孩子,难道要像怪胎一样过一辈子吗?你是不是忘不掉他?你这几年女人不找,男人也不找,你是不是忘不掉他?!”
沈之川最怕这个问题。
怎么回答?一个爱过又恨过,伴随了他那么几年求学生涯的人,怎么可能忘得掉?
他第一篇发在aj上的文章是那个人替他一字一句校正的,他的hstcal是那个人手把手教的,他在普林斯顿的第一年不能适应高强度的压力和精英云集的环境,也是那个人带着他一步步走过来。
沈之川咬开瓶盖,灌下一大口酒,酒液又呛又辣,17年的百龄坛冲劲十足。
“妈,我会好好过的,一个人也会好好过的。忘不忘得掉我都会好好过的。”
沈母还要说什么,沈之川却挂了电话,拎着酒瓶子走回沙发。
当年沈之川要转行,不止他的导师来劝,连他妈也不同意。
毕竟是自己一手养大的孩子,再了解不过。突然要转行,总得有个原因。
沈之川那时候已经有了结婚的打算,也从来没准备瞒着母亲行事,就照直说了。
沈母自己是个大学老师,哪怕还算开明,勉强能接受儿子的性取向,但也绝对接受不了儿子为了一个男人改变自己的人生轨迹。
沈之川当时信誓旦旦地说自己不会后悔,没过几个月两手空空地憔悴回国。
一瓶酒见底,也没觉得快活多少。
沈之川站起来还想再开一瓶。外面有人敲门,一下又一下地按。
他摇摇晃晃地去开门。
门一开,又是方显那张脸。围裙还没来得及脱,手里端着一碗叉烧饭。
方显闻到他浑身酒味就急了。他把人推进门里,手里的碗被搁在玄关,揪着沈之川的领子就往客厅走。
“你怎么回事?至于吗?”方显恨得牙痒,“见他一面你就成这个样子了,要是以后他再恋爱结婚,你是不是还不活了?”
沈之川头昏眼花,一时间说不出话来,只能摇头,拿手去推方显。
他这副样子看在方显的眼里可怜又可恨。像个两腿陷进流沙里的人,别人都在拼命拉他,他却不肯自己动一动脚。
沈之川缓过劲来,坐在沙发里仰头看着方显:“别玩了吧。这么久你还不累吗?”
只要不加班,就回家买菜做饭,就是真夫妻,这样的男人也值得夸一句了。
温情攻势太猛烈,沈之川不由自主沉溺了一阵子,但一见到carson,他又清醒了。
方显伸脚踢了踢旁边的酒瓶子:“我不觉得累。每天回家和喜欢的人面对面吃饭,我挺高兴的。”
沈之川的脑子有点不甚清醒,想也没想:“你到底喜欢我什么?”
方显坐下来,伸手拉过沈之川垂在身侧的手。
喝了酒的人手有些发热,沈之川的手心格外烫。
“我喜欢你什么,说实话我自己也不知道。”方显觉得沈之川也没怎么抗拒被拉着手,于是得寸进尺地把那只修长白皙的手握在自己两手中,像捧个什么宝贝似的。
他继续说:“可喜欢这个东西,怎么会要有个理由呢?”
“所以你不是喜欢我长得好看?”沈之川的语气说不上是嘲讽还是真心发问。
方显倒是笑了,笑得有点无奈。他发觉沈之川是有点爱钻牛角尖。
“是,你好看,我喜